孟加拉國難民Joshir在香港待了十年了,仍住在一間五平方米的鐵皮屋裏。屋外荒草離離,抬眼可以望見對岸深圳的「京基100」——全球第14高、有高檔酒店和餐廳入駐的摩天大樓。
「噢,我從前不知道。」Joshir望著大廈愣神片刻,繼續沿著農田間小路向「家」走去。2007年Joshir從孟加拉逃難,當時選擇經由深圳偷渡到香港。十年裏,深圳在樓房的數量和高度上不斷趕超自我,相形之下Joshir在香港的生活停滯不前——在貧民窟裏等待數年,至今未獲得香港政府批准的「難民資格」。
香港難民審核制度嚴苛,從2009年底到2016年12月,在入境處完成的11,138份難民資格申請中,只有72人獲得港府批准,通過率僅為0.6%。相對而言,德國政府在2016年一年裏處理了約70萬份申請,難民資格通過率接近40%。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在全世界層面,難民認可率(Refugee Recognition Rate)約為37%。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2016年6月回覆立法會議員關於難民審核機制的提問時表示,由展開審核到入境處作出決定,申請處理時間平均為28個星期。他提到有個別申請處理時間長達49個月,但認為原因是申請人以精神狀態不佳等理由多次缺席審核會面,「濫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