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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康寧馨:動物保護,怎麼可以只有「零安樂死」?

改善台灣流浪動物的處境,亦應從始出之處、濫觴之端著手。

二、在上述計劃完備前,地方政府應暫停核可或嚴格審核換發繁殖買賣許可證照。

三、農委會應組成專案小組,全面清查、盤點全台寵物業現有動物數量、精準掌握每一隻種犬及幼犬之流向、晶片登記及動物福利狀況,追蹤業者改善及動物安置狀況,以為廢止其營業證照之依據。

四、儘速公告犬隻遺傳性疾病篩檢項目,嚴格追蹤管理,並公開相關資訊…...等。」

其實早在 1999 年,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針對解決世界各國流浪動物問題,即指出需有多種方式「同時進行」,包括:一、飼主教育。二、犬隻辨認系統。三、透過嚴格對寵物繁殖買賣的管制,間接控制寵物生產量,避免寵物過量。四、以上所有方法都需立法,且被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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