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来,连谢文定都没能进一步提供具体数据或陈情内容,供其他与会者检证。二来,陈情案只是人民意见的表达,不能轻率等同于实际状况。因此比较负责任的作法是:分类、整理人民陈情的内容,并附上法务部处理的结果,供与会者参考。
此外,“卷证不并送”究竟是会让法官更认真还是更不认真,正反双方也不重视从事实举证。正方主张,因为法官没有事先看卷,在审判中会更认真听讼以获得资讯;反方主张,法官会因为手中无卷,觉得主动调查的责任不在自己身上而变得不认真。由于正方引进的卷证不并送制,其实仿自日本的刑事诉讼改革,因此正方大可引据日本相关研究资料。而如果反方认为日本的状况不能直接套用来理解台湾,也要提出理由并举证说明。必要的话,甚至可以举行卷证不并送的模拟法庭,确认这个政策在台湾可能带来哪些影响。
三、不重视事证查核
会议中除了参与者轻忽自身的举证责任,也没有事证查核机制。这导致有人引用错误资讯,却没人发现的窘境。例如反方有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