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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既爭同婚平權,也能超越婚姻

把結婚與妥協、反婚與激進畫等號,既扁平化了同志群體,又簡化了矛盾複雜、不斷進行中的運動,還浪漫化了推翻婚姻之後的烏托邦。

既爭同婚平權,也能超越婚姻
一對男性同性戀者在北京舉辦一個私人的結婚儀式。

編按:4月13日,「中國同性戀婚姻登記第一案」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院在3個多小時的審理後,當庭判決原告孫文麟和同性戀人胡明亮敗訴。孫文麟表示會繼續上訴。同性婚姻能夠帶來更好的親密關係,還是變成另一種枷鎖?公共討論中,這一問題常常讓人焦頭爛額。然而也有人認為,追求婚姻權與超越婚姻關係,並不是矛盾的選項。

一對男性同性戀者在北京舉辦一個私人的結婚儀式。

孫文麟拿到的判決書,只有寥寥五頁,比起美國加州圍繞同性婚姻「八號提案」長達十二天的庭審和三千多頁的卷宗,似乎略顯蒼白。

有人說「中國同性婚姻第一案」徒有虛名——各方都明知法院只是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依照法律不得不走個過場,因此任何強行攀附的意義都可能是一廂情願。然而我寧可認為,在鮮有同志權益大事件的荒漠的一滴甘霖,哪怕是大開腦洞地解讀也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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