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求存本能,但千百前來,卻總不乏有人選擇提早結束生命,留給在世者無盡懸念。何以有人選擇死亡?這是哲學上深刻的問題,本文將以十九世紀末涂爾幹(Émile Durkheim,1858-1917)的《自殺論》(Le Suicide)為起點,考察近代社會變遷,思考當下香港處境。
塗爾幹《自殺論》的理念型
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在1897年出版的《自殺論》中,透過分析不同時期的國籍、性別、年齡等不同數據,從宏觀社會學(Macro sociology)解釋自殺行為。《自殺論》現在已經成為探討自殺問題的典範。
他將自殺區分為四類,我們試引來詮釋香港現時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