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荫权被廉政公署起诉,这是香港有史以来最高级的政府官员面对审判,案件引起国际关注,也反映出香港是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地方。
曾荫权是上一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廉署经过长达三年的调查和搜集证据,控告他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两罪涉及他处理公务时没有申报与个人利益有关的资料。控方将会申请把案件排期在高等法院开审,曾荫权获准以十万元现金保释外出,等候审讯。
现在曾荫权是罪犯吗?不能这样说。香港依循英国《普通法》的法律传统,实行“无罪推定”,即是法庭未裁定罪名成立前,必须假设被告人是清白无罪的。所以,我们目前只可以说曾荫权涉嫌触犯了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使用“涉嫌”这个字,表示法庭未裁定他有罪,法律上他不是罪犯,最多只能视他为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