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和朋友形容,香港是一个“离地城市”与“不准空间”──在香港步行,往往只能够在天桥上横越一个又一个的高速公路,走进商场与港铁范围,亦往往不准吃喝不准肆意坐下,即便是走进公园和海滩,政府的有形之手仍然无处不在,不准写生不准玩飞碟不准踢波不准踏单车,连想在水池边玩水,在你面前也会架着一个高大的栏杆,上面的一块告示牌会告诉你:“不准嬉水!”
无怪乎当学生拿着大提琴进入港铁被职员阻止的事情,会引起社会这么大的反应与后续行动。除了触碰到水货客问题的想像外,更重要的,是港铁职员揭露了香港公共空间使用的潜规则:公共空间该如何使用、何人可以使用、何人被禁止使用,基本上都是被极度“规训”(disciplined)的事情,当人们有意无意以常识的角度切入公共空间的使用,那些无所不在的规则就会跑出来阻止你的行为,荒谬感也就油然而生了。
引用邹崇铭参考Sophie Watson的公共空间分类,公园和海滩等属于“正规公共空间”。作为政府规划出来给公众使用的地方,它们往往有着休憩和文娱等功能,但大多功能单一,存在诸多规条限制人们的创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