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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莫之許:中國為何要推網絡安全法

從賦予管理部門超級權能、強化網絡運營者全面責任和義務,以及對網絡個人用戶的實名監控這三個方面入手,形成了一個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的嚴密管制的網絡空間。

莫之許:中國為何要推網絡安全法
截止2014年底,中國網民人數近6億5千萬。
隨着《網絡安全法》的推行,曾經相對自由、寬鬆、隱匿的互聯網空間就此一去不返,大陸的自由化表達和抗爭行動也由此會逐漸失去這唯一的平台。

2015年8月5日,是《網絡安全法》徵求意見截止日,這也意味着,在不久的將來,《網絡安全法》將正式出台,從已有的草案中,若干條款已經引發高度關注,該草案強調網絡主權是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體現和延伸,將「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作為立法宗旨,賦予了管理部門近乎無限的管理權能,引發了「中國將建立國家互聯網」的聯想。

該草案將網絡運營者作為第一責任人,提出了巨細無遺的規定,尤其在網絡安全部分,網絡運營者有處置違法信息的義務(草案第四十條)、發送電子信息、提供應用軟件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草案第四十一條)、偵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可以要求網絡運營者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草案第二十三條),等等。此外,該草案賦予有關主管部門處置違法信息、阻斷違法信息傳播的權力(草案第四十三條),甚至「依法斷網」(草案第五十條)。

最令普通網民關注的,則是草案同時規定,確立決定規定的網絡身份管理制度即網絡實名制,以保障網絡信息的可追溯(草案第二十條)。由此,從賦予管理部門超級權能、強化網絡運營者全面責任和義務,以及對網絡個人用戶的實名監控這三個方面入手,形成了一個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的嚴密管制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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