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居民运动与议会之间

居民运动与议会之间

最近香港发生铅水事件,人们看到一个久违的画面:人头涌涌的居民大会。 这种居民行动曾经是社...

居民运动与议会之间

最近香港发生铅水事件,人们看到一个久违的画面:人头涌涌的居民大会。

这种居民行动曾经是社区的日常,但为什么这个画面之于香港,又会如此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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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香港居住环境恶劣:地方狭小、公共厨厕、垃圾堆积,鼠患严重、火灾频生、治安恶劣、因清拆而起的冲突无日无之。

港英政府察觉到因房屋问题而起的矛盾会影响管治。在时任港督麦理浩第一篇的施政报告里就曾提及:“房屋建设的缺乏和不足之处,所引申出的各种问题及造成的恶劣环境,是使在政府与市民间存有磨擦及不愉快关系的一个重要并且经常有关的原因。”

各种出于居住及有关问题而起的行动形成了强大的居民运动。据吕大乐及龚启圣在《城市纵横》一书的研究,自七十年代起到八十年代初,居民运动几乎占了每年城市社会运动的三分之一或以上,显示居民运动是其时香港社会生活重要的部分。

有了这样的理解,我们才能更好理解政府兴建公营房屋背后的政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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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中期开始,虽然政府发展了大量公营房屋,但房屋问题依然是导致社会冲突的重要原因。

早期的公屋,“顶楼热”严重,晚上室温仍可达四十度;排污系统不佳,粪污时有倒灌入屋;女性在公共浴室洗澡时常被偷窥及非礼;咸水楼有倒塌危机等。各种问题,不一而足。

当时有不少的社工组织在各社区协助公屋住户争取权益,他们组织居民,开居民大会,示威,抗议,甚至占领。后来跨区居民组织“公屋评议会”在1982年正式注册,意味着居民运动从被动的反抗,转化为主动介入房屋政策的社会力量。

另一边,1981年港英推出《地方行政绿皮书》,将原有的谘询系统和吸纳地区居民组织领袖的做法制度化,成立有选举成分的地区谘询组织,即区议会。

在议会开放选举的同时,居民运动却开始走下坡。

同一个时间段,中英谈判及香港命运的大争辩把社会运动的焦点从“社区”转移到“政制”。

然而在压力团体以及社工圈子内,早在议会开放之初,就已在争辩议会与居民运动之间的关系。当时大部分压力团体社运分子都反对参选议会,认为这不过是政府“行政吸纳”的手段,而且议会无实权,但代议政制会却把居民“代表”了,不利居民运动的发展。

可是后来,参选议会就成为了一个大趋势,甚至成了后来民主派成形发展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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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如何理解(居民)运动与议会之间的消长?八十年代居民运动的衰落,对今天香港有意参选区议会、改造社区的新政治力量,又有什么参考价值?

在这个系列中,端传媒访问了三个经历过那场有关居民运动与议会辩论的当事人,尝试在当年的意见中,勾勒运动与议会分野的初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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