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唱会卖命的他们︰彩排时薪50元,舞蹈员顶着安全隐患开工

“在一个过度发展的世界,舞蹈提醒我们注意自己的身体。我们是实实在在、有血有肉、会开心、会伤痛的人。”
跳街舞出身、有16年经验的香港舞台艺术从业员工会副主席陈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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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跳街舞出身的陈颕业来说,能将Locking(锁舞)带上香港红磡体育馆1600平方米的演出空间、被逾万名观众注视,是一个集体梦想。

“Locking的朋友们上到大台,就等于街舞得到更多更多的认同。”他说。

虽然街舞在香港有20年以上的历史,一般人还是觉得演唱会舞蹈员和街头舞者高低有别,尽管今天不少人像陈颕业一样,游走两个界别。

原定横跨7、8月举行的男子组合MIRROR首个红馆演唱会中,同样是街舞出身的队长杨乐文(Lokman),就找来两个具代表性的本地街舞团参与演出。对没有参与演出的陈颕业来说,也是别有意义:出身相近的舞者中,有人在主流得到成功,又带上昔日同伴在香港最指标性的舞台上共演。

“在那些人发梦当刻,它就碎了。”陈颕业说。

7月28日,MIRROR红馆演唱会第四场表演期间,舞台中央一块悬空的屏幕堕下,砸中舞蹈员李启言(阿Mo),并随后向一边倾斜,压倒另一名舞蹈员张梓峰(阿峰)。受伤的两名舞蹈员送院治理,当中被屏幕击中、伤势较严重的李启言,送院时颈椎关节断裂,被移到深切治疗部,并在翌日接受手术。他目前情况危殆,继续在深切治疗部留医。

至于张梓峰,主办单位Makerville行政总裁鲁庭晖曾指他受轻伤,但升学顾问吕诗慧指受张梓峰家人所托,在8月2日晚上于社交媒体上载片段,称张梓峰并未出院,而是转到另外一间私家医院接受治疗,盘骨和腰部都有受伤。

事故发生后,不少演出业人士在社交媒体上对活动安全表达不满;亦有工会成员揭露行内对表演者的保障不足,指甚少会有合约和保险确保舞蹈员权益。

至于演唱会由彩排到演出接二连生发生意外,是否涉及彩排时数不足,以及主办单位是否有向舞蹈团队提供雇佣合约及保险等事宜,端传媒向两主办单位大国文化及Makerville、演唱会赞助商富卫保险查询。富卫保险回复指并没有提供任何和演唱会相关的保险,主办单位则未有任何回应。

2022年7月28日,香港,MIRROR演唱会进行期间,巨型显示屏突然从高处跌下,击中台上的舞蹈员。
2022年7月28日,香港,MIRROR演唱会进行期间,巨型显示屏突然从高处跌下,击中台上的舞蹈员。

梦想与时薪港币50元彩排费

陈颕业的第一个“大台”是香港文化中心的大剧院。当时他参加一场大学舞蹈比赛,首次感受到专业级的舞台音响和灯光。回想当时的体验,他说:“全力以赴,全神贯注,投入当时的角色,是一个很忘我的经历。”

2009年大学毕业后,陈颕业一直以舞蹈为业。13年后,他说跳舞依旧是为了兴趣,但同时是一份需要以专业精神面对的工作,舞台演出占大约一半时间。

入行初期,他当过只负责演出的“自雇人士”,同时靠教学收入维生,一开始家人也担心他当舞蹈员收入不稳。事实上很多表演也是季节性,不像一般打工仔每月出粮。 “过时过节母亲又会问,你在这行还要待多久,你照顾到自己吗?”

后来他亦当过“承包商”,负责主题乐园的编舞工作,要招来舞蹈员和安排表演大小事务。虽然收入较可观,但陈颕业说一年可能只做到一、两场这样的演出,变相有约港币2万元月均收入。

这些年间,他试过近年以时薪港币50元参与知名歌手演唱会的排练;亦见过有正式雇用的舞蹈员在表演期间受伤,再而争取合法工伤赔偿,却被资方列入黑名单之中。“你索偿,他们就已经觉得你很麻烦......我接触到一些办公室的人(资方),他们的说法是‘永不录用’。”

数年后,陈颕业对主题乐园的工作感到厌倦,就尝试挑战其他岗位,于2015年起参与更多演唱会工作,曾为方晧文、李克勤和林俊杰等歌手伴舞。

想得到在演唱会上表演的机会,陈颕业说舞蹈员要先在小型演出中证明自己的能力,或到排舞师班上上课。期间可能会获得排舞师赏识,或透过朋友推荐,参与更大型的制作。排舞师亦会考虑外表和年龄等因素,决定舞蹈员是乎合演出要求。

尽管曾踏上红馆以及更广阔的舞台,陈颕业在演唱会中仍自觉只是普通人——编舞或监制、明星对你友善不是必然的;工作量又不稳定,加上日子久了身体和创作力都会磨蚀;就算受伤,主办方也未必会照顾你。行内有一个“ABCD”的说法,暗示支薪的顺序:Artist(明星),Band(乐手),Crew(工作人员),Dancer(舞蹈员)。

陈颕业除了演唱会伴舞,也以教学维生。
陈颕业除了演唱会伴舞,也以教学维生。

MIRROR演唱会发生事故后,网上有人揶揄,说每天在建筑地盘不也是有很多工人受伤,甚至死亡吗?“辛苦、危险?那你就不要做呀。”陈颕业觉得那些人缺乏同理心,其实每行都有各自的难处。

他说舞台就是一个“临时地盘”,舞蹈员不时要在高台边缘演出,又要应对狭窄的舞台装置,还有四方八面的强光阻碍视线:“我们不可以戴头盔,要一边笑着跳舞,还要走位......(在一般工作场所)会不会有闪光灯照着你?”

陈颕业试过在排舞期间,被问可否参与俗称“吊威也”的钢线空中表演。他判断自己能胜任,但到演出前正式测试,他只有两小时去学习。随着近年演唱会格式变动,在跳舞以外,舞蹈员亦可能被要求参与一些戏剧演出,但额外的工作不一定反映在收入上。

尽管舞蹈员的工作给了他一些近距离“追星”的机会,又曾带他到世界各地,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也有其残酷的面向。

发声会被标签

舞台监督Libby有十年以上的红馆工作经验,以自由身(Freelance)方式参与不同制作。她亦是香港舞台艺术从业员工会秘书,工会约300个成员,出任台前幕后各岗位,而Libby说大多都是以自由身或自雇方式参与演唱会演出。

对资方来说,这种聘用方式可以避过劳工法例一些要求,例如不得连续工作7天,或者要为员工支付强积金,成本因而下降。而工作者则受惠于税务上的弹性,亦可以同时接多个项目,增加收入。“如果没出事的话,对双方都有吸引力,但坏处就是(缺乏)保障。”Libby说。

以舞蹈员为例,主办单位可能会聘请一个排舞师,再由排舞师找来一班舞蹈员参与演出。虽然排舞师可能有和主办方签约,但舞蹈员和排舞师之间只会透过简单的口头承诺,交代工作日期和报酬等资料。工会称,这做法在法律上不构成任何保障,更遑论要求主办单位提供劳工保险。

“完全是零保障,但这就是一直以来香港演艺圈的生态。”Libby说。由于《雇员补偿条例》只适用于雇员,因此自雇人士一般不能向资方追讨因工受伤的赔偿。

就算涉及合约,Libby读过的大多以保障主办方为主:“例如(惩罚)表演者行为不当,或者被投诉、迟到早退等,这些会写得很清楚。”但对表演者因天气或意外等因素,演出场次减少而失去收入的情况,则较少列明。

“被邀请参与演出的人没有话语权,也没有充足的知识去评估合约是否合理,出意外后才发现合约没有保障他们,”Libby说。

舞台监督Libby。
舞台监督Libby。

陈颕业就试过本来100场的中港巡演因疫情被砍剩40场,到签约那天发现合约没写明如何保障他的权益:“大家都在诉苦,但就只有我一个人退出(巡回演出)。”

他解释,舞蹈员参与演唱会排练的时间较长,一般要以每星期5至6天,每天4至8小时的强度,维持约2个月。期间抵受约50元的低廉时薪就是为了正式演出时,每晚约3000元的酬劳。另一个代价是要事前需要空出日程,例如停止教学和不参与其他演出,等于减少收入。

若然一切顺利,有些舞蹈员可以靠一个巡回演出赚取港币10万元、甚至30万元,足够维持一段时间的生活开支,或储钱开办舞蹈学院。相对地,要是场次被大幅削减,排练期投入的时间和因而失去的收入就变成得不偿失。

“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你们要接受?对方又没有赔偿,我已经投入了两个月(的时间彩排),减少了其他工作,你现在才说只有40场?”陈颕业质疑。

最后那场巡演因为Covid-19疫情,在香港只演了十多场就已经落幕。

对表演者来说,大舞台固然有吸引力,但Libby指近年他们的合约意识都有加强。工会较早前亦开始整合各式合约范本,希望演出者能拥有多一个保障自身权益的工具。但她说要推动一些改变或争取更合理待遇依旧是难事。

由于圈子很小,Libby说表演者担心发声会被标签,同时因为流转率和竞争大,“不会缺人到是非你不可”。“如果你不是特别有名,又很多要求,很快就会一传十,十传百,渐渐没有人找你开工。”由于大部分工作都是短期,亦无须解雇要求较多的人,只是下一场演出可能不再有他的身影。

Libby期望同行能跨越心理关口,指出长久以来的问题,否则只会继续受制于体制和财团的摆布,“得不到应有的权利,自己、事业和未来皆得不到保障”。

这次事故罕有触发业内人士公开回应:行内著名的舞蹈员Charlene、编舞师邓骏铭(Zero)、曾任《全民造星》导演的舞蹈员Himtos,纷纷都在社交媒体揭露舞蹈员的辛酸及保障不足问题。

Charlene指,舞蹈员经常被视为“万能”,但在行内安全和薪金从来都没有保障,常常出现超时工作、低工资等问题。Himtos指出行内人都担心被秋后算帐,自己以往受伤也会“死顶(勉强支撑)”至演出完结才看医生,只因怕以后没有人找自己工作,更不用说医疗保障。

而邓骏铭亦提出“安全不是幸运”,争取为舞蹈员订下合约、投保才是具体的方法,清楚列明工时、休息时数、加班安排等,同时也应讨论如何加强行业的警觉性。

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
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

最花钱也是最易钻空子的是安全

以自雇人士身份参与舞台表演,是否就一定不受《雇员补偿条例》保障?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指,视乎当中有否涉及“假自雇”情况。

“真自雇的意思是,很多事情是由你控制的。”例如:可以自己决定工作流程和编排、自行提供工具、以及由个人或其拥有公司承担盈利风险等,都可视之为“真自雇”。

反之,如伤者事实上并没有充分自主性,则有可能被判定为“假自雇”,能够争取在《雇员补偿条例》下得到工伤赔偿。“这涉及灰色地带,要逐案处理。”萧倩文说。

根据劳工处资料,若劳资双方实质上存在雇佣关系,即使雇主声称雇员为自雇人士,或雇员在合约中被称为自雇人士,雇主仍须向被假称为自雇人士的雇员,偿付可追溯的法定权益。如双方就受聘形式有争议,须以法庭判决为依归。

劳工处亦回复端传媒查询, 指一个人的身分是雇员抑或自雇人士,视乎其工作的合约或协议以及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安排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如个别人士对其身份有疑问,可联络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寻求协助。

萧倩文指伤者可主动向劳工处申请追讨工伤赔偿,由处方介入调查,裁定所谓自雇是否成立。调查期间伤者和资方均须向处方提供证据。

她说因工伤追讨的金额多由伤者代表律师决定,当中纳入申请人工作能力是否受影响、精神及心理损伤、伤者是否需要由他人照顾以及未来医疗开支等因素。

若劳工处裁定资方毋须赔偿,萧倩文说伤者亦可于三年内循民事诉讼,就人身伤害索偿,但过程可能需时两年以上。

虽然有以上途径,萧倩文指不少“打散工(零工)”的人都不清楚自己是否真正的自雇人士,或担心追讨工伤影响日后工作机会,加上程序繁复,因而放弃索偿。她眼见不少工友失去应得保障,随年纪增长伤患愈加严重。

“当然亦有对社会的影响,如果我们默不作声,不去追讨权益,只会令到更多雇主采用自雇形式,因为免除了他很多责任和购买劳工保险的开支,最终受害的也是‘打工仔’自己。”

端传媒翻查红馆网站上关于租场的文件,当中并没要求主办单位为工作人员购买劳工保险,或列出任何对舞台表演者的安全保障。惟政府要求租用人以自己和香港政府的共同名义,自费购买俗称“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应对“适用于任何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公众法律责任”。

这份“第三者责任保险”用途是承担租场期间,遇有人死亡、受伤、遗失或损坏等情况所负的法律责任。每一宗意外事故保额须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于租期内索偿次数不限。

大律师陆伟雄指,主办单位在租场期间,成为红馆占用人,对所有进入场地的人,有相应的占用人责任(Occupier’s liability)。当出现诉讼时,责任保险就可应付因此而生的赔偿。

他说当晚受伤的舞蹈员,无论自雇与否,都有权循民事诉讼向主办单位索偿,因为对方作为场地占用人,没做好安全措施,因而有物件从高处堕下。“在这件事上,主办单位是责无旁贷的,它赔定了。”陆伟雄说。

但他亦指,因为这份“第三者责任保险”,真正赔钱的其实是保险公司,而主办单位亦有机会向涉事工程承办商索偿,变相“一层追一层”。

那当晚在场观众可以就精神创伤向主辨单位索偿吗?陆伟雄认为这只能是“学术讨论”,未必能被法官接纳。“你很难量化观众见到一件这样的事,造成的(精神)创伤。”若然每个目睹意外的人都可以向某人索偿,会衍生大量法律责任。

舞台监督Libby有十年以上的红馆工作经验,以自由身(Freelance)方式参与不同制作。
舞台监督Libby有十年以上的红馆工作经验,以自由身(Freelance)方式参与不同制作。

作为舞台监督,Libby经常要协调场地、主办和演出单位的需要,但她眼中最重要的,还是安全。所以当她看到MIRROR演唱会头两天的“小意外”片段,马上感到极度不安,觉得不马上修正的话,可能会发生更坏的情况。

无奈的是,她说安全正是一场活动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环。“最‘烧钱(花钱)’的就是安全,最容易‘偷鸡(钻空子)’的也是安全,你可以用一些次等的器材,做少一些安全措施,(演出)顺利的话就没有人会知道,”Libby说。

她说搭建舞台用到的零件和工具,例如索带和滑轮,就有分经过认证与否,会有承重力和拉力等资料。由于通常经认证的会比较昂贵,因此有些承办商会使用一些未经认证、或是已经过期的部件去减低成本。“深水埗有更便宜的选择,(价钱)可能相差10倍。”

Libby亦解释,香港的演出以短期为主,舞台和后台都只是临时结构。比如红馆本来就是一座体育馆,而不是演出场地。不少主办方宁愿多花资源在观众看得见的部分,后台只“满足最低要求”。“在红馆舞台下,大家也是拿着手电筒(走路),周遭都是钉子和柱,是很黑的。”

台上的人同样暴露在危险之中:Libby说演出时表演者不可能像平常走路般,一直望着地板,若梯级颜色一样的话,他们可能会踏空。事实上,在演唱会第二个晚上,MIRROR成员陈瑞辉(Frankie)就在高台上踏空跌倒至下一级,更差点再跌落舞台机关,并擦伤左手。

“要观众看到表演者的脸,就会有灯打在他们脸上,当下其实看不到周围,”她说。

MIRROR首场红馆演唱会,由彩排到演出接连发生事故,包括总彩排时舞者跌落舞台受伤;MIRROR成员在高台上表演时,高台呈激烈晃动等。至第四场,高空萤幕掉下,砸伤舞蹈员。有人质疑是否彩排以及搭建舞台时间不足,导致意外发生。Libby说MIRROR演唱会用的时间和其他制作相约,用了五天时间准备,但亦指要考虑舞台设计的复杂程度,以及歌手和机关数量,才可判断准备时间是否充足。

根据红馆订租指引,租用者须聘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认可的专业人士,监督舞台搭建工程。完成后,该名人士须以署方提交报告,证实一切工程,包括悬挂的搭建物,是安全稳固。红馆网站并没提供报告范本。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于MIRROR演唱会巨型LED荧幕坠下严重意外后翌日,到红馆视察。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于MIRROR演唱会巨型LED荧幕坠下严重意外后翌日,到红馆视察。

Libby说安全报告一般由康文署经理接收。她质疑报告有否考虑到装置在活动状态下是否安全,亦不知道接收报告和进行实地考察的政府人员对舞台有多了解︰“东西都挂到天花版上了,他们能看到多少?”

同样提出质疑的,有制作公司老板阿杰(化名)︰“(政府人员)都只是用肉眼看......哪有可能有一个人会看齐所有(装置)。”他以业内较常见的临时公众娱乐场所牌照(娱乐牌)为例,申请指引就写明文件会由发牌机构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传阅至消防处、屋宇署和机电工程署等政府部门。

问题是,文件一并交到食环署手上之后,其他政府部门有否详细参阅、有否提供意见、有否进行实地考察,申请人都未必知道。他形容娱乐牌的审批方式和流程不透明,而本身是政府场地而豁免娱乐牌的红馆,审批流程同样不透明。

阿杰担心这次意外会影响近期所有舞台演出:牌照会否更难取得;相关成本会否上升;为了通过审批,是否应主动放弃可活动的舞台装置?他质疑是否能用以往的方式满足牌照要求,尽管能证明装置是安全的。

事实上,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就说调查须数星期才有结果,并建议在此前歌手暂作“静态表演”。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8月2日推出3项短期措施,包括要求辖下场地租用人重新检视设计及机械装置;暂停使用悬吊的摆动、旋转及载人装置;并每日由康文署同意的具“实际经验及受训练人士”检查。康文署指暂停使用的装置并不包括电脑灯、镜球、投影机等,而合资格检查人士在一般艺团都有,不是要求注册专业工程师。

工会则回应指,明白署方动机,希望相关政策有助缓和公众情绪。但亦指措施可能导致同行需要停工、甚至失业。“本会促请署方制定赔偿方案,为受肇事事件所受影响的人士作出经济赔偿,并提供补偿路线图。”

陈颕业说外国有法例规管,工作台超过某个高度就必须设有扶手。但他警告,这可能会变相限制创作自由,认为任何规管都应该具有弹性。比如美国加州规定,离地30吋以上的开放式工作台必须配有栏杆,但舞台装置可豁免。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指出,栏杆可能会影响舞台观感,但建议可在公开演出以外时间使用,减低表演者跌伤风险。

2022年7月29日,MIRROR演唱会巨型显示屏高处跌下意外后,有关MIRROR的活动全部取消。
2022年7月29日,MIRROR演唱会巨型显示屏高处跌下意外后,有关MIRROR的活动全部取消。

有血有肉的人

7月28日后,香港演出业仿佛定格在意外发生一刻:伤者还在医院,偶像从公众目光中消失,原定12场的MIRROR演唱会腰斩,一家又一家承办商发声明,指涉事工程和自己无关。

MIRROR队长杨乐文则呼吁公众给伤者和家人时间和空间,亦叫支持者不用担心组合成员。有MIRROR支持者认为,应该等政府公开调查报告后才评论事件;亦有人认为舆论降温只会令肇事单位有空位脱身。

悲剧以外,陈颕业觉得这场演唱会本反映出一种新气象:明星歌手和舞蹈员距离拉近,甚至安排运动治疗师到后台为演出者放松身体;不同世代的排舞师合作,有各自发挥空间而不只是竞争......

在他服务的机构,有学生要求在接下来的表演中,换走本来由MIRROR演唱的舞曲。陈颕业亦思考是否要暂停舞蹈班,让自己和学员有空间消化因事件而生的情绪。但他决定照常开班,同时透过不同渠道关心同行。

“在一个过度发展的世界,舞蹈提醒我们注意自己的身体,”他说。“我们是实实在在、有血有肉、会开心、会伤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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