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都没有去过迪拜。但对于总是通过某种叙述来了解以及误解远方的现代人来说,迪拜,仅仅是听起来就不够激动人心。它不是巴黎,不是伦敦,不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不是斯德哥尔摩,不是纽约,不是里斯本,不是任何一个人提起它时,语词里就会飞出鸽子,让说者和听者在一瞬间以为(误以为)自己可以像鸽子一样轻盈且开阔的城市。
鸽子之城,街道和高楼颤动,大人物的幽灵在街道飘荡,与历史相遇丶甚至有可能参与历史的悸动,持续不断吸引年轻人前来,喘着赫赫的兴奋的粗气,把才华和生命一股脑焚烧在它魔力的锻造炉里。
迪拜是簇新的。虽然有记录称公元前3世纪这里就有人类活动的痕迹,但它如今更为世人所知的模样则与1971年才建国的阿联酋更为相关。通过碎片式地新闻报道(一种魔力尚不足够的叙述方式),远方的人容易把这里想象成“土豪之城”。穿白袍的男人开着豪华跑车,豢养着豹子丶鹰,及四个着黑衣丶只露出眼睛的妻子。宝石叮叮当当,一切闪烁着黄金的光泽,像出自某种品味很坏的传说。
“如同一个在西维吉尼亚州,开着保时捷的16岁男孩,看起来愚蠢极了。”1925年出生的《纽约客》在2008年一篇文章里这样讽刺性地总结迪拜。
新世界正美丽
不过讽刺完全阻挡不了年轻迪拜兴致勃勃的脚步。2014年11月,我来到这个从未期望过丶也没有计划过要来的城市,见到它的市中心一边竖立着世界上最高大楼丶最大的购物商场(里面有鲨鱼丶企鹅以及空客A380模拟驾驶机)丶最高音乐喷泉(能播放《茉莉花》),一边仍在朝气蓬勃地大兴土木,愉快地同时拥抱裸露水泥钢筋与玻璃外墙。
凭藉40多年来,尤其是2000年后的加速现代化发展,迪拜已经拥有和许多大城市不相上下(或者远远胜过)的交通丶商场丶酒店丶住房等基础条件。除了鞋里不时出现的细沙(对迪拜沙漠出身的微妙提醒)和户外就餐不可避免的苍蝇(没人搞得懂它们如何在干净如斯的城市生活),世界各地任何都市人都能轻易在这里驾轻就熟,不需要特别去适应一种名为“迪拜”的生活。
迪拜乾净丶安全丶包容丶轻松丶现代化十足。我从未在街上见过乞讨者和卖艺人,因为据说走在街上的人,月收入至少在5000迪拉姆(约10000港币)以上;这里居住着超过200个国家的居民,但因为严苛的法律和安保措施,它可没有其它大熔炉城市的混乱和罪恶,人们常常忘记锁公寓门,在去酒吧时,把手机和钱包丢在座位上,起身就去跳舞。
和我住过的地方一样,这里没有选举丶媒体也懂得自我审查丶避免任何令权力不快的言论,但我接触的迪拜人,大多快乐丶有希望,怀有沙漠阳光一样充裕的乐观主义,并且热爱政府。因为与中东其它地区(甚至世界不少地区而言)比,男孩们容易拥有工作和女孩,只要努力,就有过上体面丶有序的生活的可能。
星期六的早上,我浮在无人的游泳池看碧蓝的天,怀疑这是否就是某种理想生活,安逸舒适,百无聊赖,阳光把人晒得瘫软。香港的燥热已经远得近乎虚构,而弗朗西斯·福山在新书里说,能提供安全丶基础设施和医疗保健的政府,就能胜出,“无论它们民主与否 ”。
阿里,蓝色浮动
阿里在夜色里等我,温和丶疲惫丶憔悴,眼镜反着光,看不清脸,白色衬衣里有颀长的身体,袖子则露出修长的手指,像是某种知识分子。
不过,阿里不是什麽知识分子,他是与我的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巴基斯坦司机。我抵达阿联酋的第一晚,他负责把我从首都阿布扎比送往迪拜的公寓。凌晨三点钟,我们沉默驾驶了大半个小时,在驶经一个加油站时,他跟我说,对不起,我需要一杯咖啡,我太累了。
阿里小口小口地倚着车门喝咖啡,见到我买完矿泉水出来后,就赶紧开车门。我说,让我们喝完一杯咖啡。他说,不,这样不可以。我们上车後,他开始说话,对不起,我好累。我才知道他从前一天早上四点就开始工作,而且“这是常态”,而我所谓的知识分子情调只是某种很轻浮的自以为是。
我才知道他从前一天早上四点就开始工作,而且“这是常态”,而我所谓的知识分子情调只是某种很轻浮的自以为是。
但阿里并不真的抱怨,他一个月挣2000-3000迪拉姆,“比在家里挣得多”。他用这实际上少的惊人的工资(这数目还不及我房租的一半),养活了一家人,还有钱寄给巴基斯坦的亲戚。他虽然疲惫,但真的觉得感激。
我没有再见过阿里。後来我遇见了另外一些月薪在2000-3000迪拉姆的人。他们和阿里一样,疲倦但并不抱怨。有一个女人刚刚从家庭帮佣转做的士司机,她跟我说,“我热爱我的生活”。
再然後家附近新开一个建筑工地(迪拜总是不缺少在建的工地),每到下午六点左右,总整齐地坐满数十个收工的男人,沉默丶疲惫。蓝色的工衣在扬尘里浮动。据说他们会搭集体大巴去到建於城外沙漠里的集体宿舍里居住。我见过那种巴士,白色的丶有黄色的锈迹,车窗装满栏杆,据说是为了防止工人外逃。
我没有真的鼓起勇气去和其中一个蓝衣交谈过,确认那些传说。我走过时,他们盯着我裸露的腿,这让我不敢靠的太近。有时我为自己的同情感到可耻,因为这里面有缺乏行动力的软弱丶以及欠缺了解的自以为是。忧郁裹在蓝色里,我在这边,他们在那边,中间没有语言。
JJ,短裙穆斯林
JJ 跟我说,她的疯狂梦想是,在 Jumeriah 公共海滩上做爱。
JJ 是我在迪拜住了七个月的宿友,黎巴嫩出生,突尼斯长大,穆斯林女孩。第一次见面时,她说,叫我 JJ。这名字,和前几年还算流行的一部美国犯罪片里的女探员一模一样,一点都不穆斯林。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意识不到 JJ 是穆斯林。JJ 不穿黑袍丶不裹头巾丶不带面纱。我们吃告别晚餐时,她穿绿色印花连衣裙,露出整个背,光洁的黝黑色。JJ 不吃猪肉,但她毫不介意我用她的煎锅做泡菜五花肉(不过她非常不喜欢中国菜的油烟气)。虽然我们没有明确提过,但我们都知道我知道她喝酒,并有婚前性行为。
“戒律不是最重要的,”JJ 说,“我还年轻,我想要尝试很多很多事情。等这些结束之後,我会完全按照神期待的那样,来生活。”
是 JJ 让我认识到,阿拉伯世界,并不是那麽扁平同质。“沙特最要不得,”JJ 很鄙夷地说,“那里的女人不能开车,不能投票。男人以为这样是保护女人,但其实不是。”於极端的穆斯林,JJ 不屑一顾:“说实在,我不认为他们是穆斯林。神说过,不可杀戮。”JJ 最喜欢黎巴嫩和巴黎:“黎巴嫩最开放丶最时髦,它是中东的巴黎。女孩子们都穿短裙子。”
JJ 知道我没有神,非常好奇:“那你如何知道,什麽是好,什麽是坏?”
我想了很久,不知道如何解释。“在某一瞬间,你总会知道,”我试图找到准确的措辞,“我不认为,有人能真正欺骗自己。”
JJ 好像懂了一些。“只有神才可以判断,”JJ说,“他知道,我的心仍然纯洁。”
男孩也有心事
JJ 是迪拜城里新的那一部分,意思是说,她在沙滩上穿比基尼晒太阳,在跨国企业工作,说自己自学三年才习得的英文。所以 JJ 在迪拜住了四年,她从没有进入过老迪拜。
去老迪拜要开车往东北方向,一路穿过最高的大楼丶最大的购物商场和最大的音乐喷泉,然後再把它们远远甩在後边,直到出现蓝色的河水丶白色的飞鸟丶棕色的叫 Abra 的小木船以及黄色的露天市集。
老迪拜里最着名的是黄金市场。我曾在去迪拜前,看过一个关於迪拜的旅游视频,女主持人介绍了哈利法塔(世界最高楼)丶迪拜购物中心(世界最大商场)丶帆船酒店(据称是全球唯一的七星级酒店)和黄金市场。这一切,以女主持人“啊-啊-啊”的惊呼串联起来。不过来到迪拜後,我发现就像巴黎和纽约的魔力离不开有关它们的叙述一样,迪拜的光彩也与镜头密切相关。在现实中,黄金市集只是一家连着一家平淡无奇的小店铺,而建于90年代的帆船酒店在总统套房里,挂着拙劣的海洋装饰画。
老迪拜的魅力在更微妙的地方,比如香料市场上那些似有若无丶难以捕捉的气味;迷宫般的狭窄巷子里,清真寺和印度庙不过几步之遥;印度社区里的小咖啡馆,在迪拜成为迪拜之前,就已经开门迎客;还有忙碌的鱼市场里,自顾自喝着咖啡的长胡子老人,(在新城,我很少见到上年纪的面孔),据说他们经验丰富地能能通过舌头判断每条鱼以何种方式被捕捉。
年轻如16岁男孩的迪拜,也有自己的心事,并不开放给只打算短暂停留的人。
这一切对我都像一个个迷,只能在谜面周边打转,难以抓住核心。去过老城之後,我才意识到,年轻如16岁男孩的迪拜,也有自己的心事,并不开放给只打算短暂停留的人。
我有些想回去了,在某处停留下来,认识那里每一只鸟,读每一块贝壳。重重复复,度日如日。
浮光掠影七个月之后,我离开迪拜,一度我觉得也许我没有去过这个地方。因为我没有骑过骆驼丶没有遇见开凯迪拉克的中东男子,没有在黄金和香槟的游泳池里浸泡过。不过,我总记得在那七个月里,迪拜总刮着凉爽的风,仿佛永远是高高的初秋,怀着丰收的期望,把悲哀藏在很深很深的后头。
读者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