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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宣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享有的权由中央授权,你如何理解三权分立的定义?

港府宣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后,引发外界对港府日后一权独大的担忧,你如何看?

2020年9月1日,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称,完全支持及认同杨润雄说法,她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形容三权关系是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及制衡。

2020年9月1日,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称,完全支持及认同杨润雄说法,她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形容三权关系是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及制衡。图:端传媒

端小二2020-09-02 发起

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机关最终需透过特首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但各机关的工作一直“分庭抗礼”、互相制衡,这是否已代表“三权分立”?

各级法院、学者与法律界人士曾提及香港三权分立的原则,是次港府重新厘清三权分立定义,背后有何种考量?

港府宣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后,引发外界对港府日后一权独大的担忧,你如何看?

早前,香港教育局就通识科教材推出“专业咨询计划”,由局方阅览课本教材后对出版社提供修订意见。其后,多间出版社经过教育局检阅后,均有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当中包括新版书介绍香港法治时,删去或修改“三权分立”内容。

8月31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回应指出,香港无论在回归前后都不是“三权分立”的制度,认为教科书有责任陈述事实。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晨(9月1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亦指完全支持及认同杨润雄说法。事件引发社会大众热烈讨论。

林郑月娥强调香港由行政主导,而核心是行政长官

通识科教科书的“今日香港”单元主要讨论有关香港政制、法治、政治参与等议题及基本知识,例如权力结构、立法会组别和界别的构成、《基本法》条文等。课程著重𨤳清各种如“身分认同与政治参与”、本港政治体制“三权分立”、以及“公民抗命”、“以法达义”等理念词语。

然而,多间出版社经过教育局检阅后,怀疑因应审查,8套高中通识书在内容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例如书中原有“三权分立”的内容被删去或更改、提及六四集会的篇幅也被删除。杨润雄对此表示,是次高中通识教科书的“专业咨询服务”是为了令教学做得更好,又指出社会不应著眼某些议题有否存在课本内。

除此之外,杨润雄亦以六四事件为例,表示是次咨询并无硬性规定删除内容,不同出版社仍有弹性作决定。但其指出,香港无论在回归前后都不是“三权分立”的制度,认为“三权分立”等基本观念,需要在教科书上以事实陈述。

杨润雄日前出席电台节目时,再度提出“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说法,声称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以行政主导:“简简单单用四个字‘三权分立’,或者用很多人对三权分立的理解——三种权力处于均衡状态、比重一样,在香港而言就不是事实。”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表明自己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长的说法。林郑月娥提及《基本法》第2条指出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及行政、立法和司法权,接着又提及《基本法》第12条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林郑月娥以此解读,认为香港享有的是“高度自治”并非“全面自治”,而享有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权并非和中央分权的宪制制度:“我们享有的权是由中央授权。”

她亦称,香港现行的是由行政主导的架构,落实中央授权在特区要履行的制度,强调行政主导的核心是行政长官。她指“三权分立”是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及司法机关按照《基本法》各司其职、互相制衡和配合,但称三个机关最终均透过行政长官向中国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不过,林郑月娥强调香港司法机关当然是有“司法独立”,审讯不受干预,但政治议题是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决定,作为法官只处理法律证据,作出公平及不受干预的裁决。

除此之外,她表示过往公众对此议题不清楚或错误理解,而误解可能源于宣传教育不足、有人故意误导以制造矛盾等种种原因,强调香港的宪制制度不容含糊,强调本届政府会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正确的说话是要有胆说出来。”

各方回应

对于港府宣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说法,建制派议员均表示支持及赞同,另一边却引起民主派议员强烈批评。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昨日在立法会会上发言指出,本港从没有“三权分立”的观点,“回归前是港督主持立法局,回归后则奉行行政主导,哪里有三权分立?”她又称,香港有司法独立,但三权分立却是另一概念,认为多数人以为本港有三权分立,是以往教科书“写得不好”,故赞同教育局纠正,督促泛民不要再向市民散播错误的信息。

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回应道,香港没有“三权分立”是“振奋人心的说法”。 他指三个机关并非各自为政、互不相干,即使各自分工,亦要以行政长官为主,特首有主导角色,无可置疑司法及行政系统是由特首主导。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蒋丽芸亦回应指,从基本法中得知没有三权分立,但对部分人误以为香港有三权分立感到不解,更称“由我在香港岀世第一日都知,香港都未有过三权分立。”

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则反驳港府的说法,批评林郑月娥的说法“可笑”及不尊重司法机关。他称过往各级法院、学者与法律界一直秉持三权分立的原则,形容港府的理解与社会的南辕北辙,反映新版教科书删去或修改三权分立内容,是港府收到指示后作出的“政治举措”。他又指出,三权分立这个重要的宪制原则突然消失,是政府改变立场还是大家都理解错误,相信市民看得清楚。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则同样批评政府“将三权分立抹掉,变成一权独大”。他指出,基本法虽无写明三权分立,但以终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必须通过立法会,而非由特首直接委任为例,显示多项条文的精神及用意均是为了监察政府,亦足以显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间“分庭抗礼”,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否存在?

据《立场新闻》报导,虽港府今宣称外界过往对“三权分立”存在错误理解,但事实上教育局网站上一份以“基本法、法治与香港的优势”为题,由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陈兆恺所撰写的简报也曾提及“权力分立”。

当中一节谈及“法治作为一种制度”的简报下,其列出“权力分立(或称三权)”并且解释港府的职能由不同机关执行——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三个机关获赋必需权力,同时避免权力集中、滥用权力等。然而至9月1日,该份简报已经自教育局网站删除。

另据港府新闻稿显示,2014年律政司时任司长袁国强回应传媒有关中国《一国两制白皮书》的提问时,强调“每个(香港)政府由三个部份所组成——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这亦是西方国家常说的‘三权分立’,正正就是这三方面分开、独立行使他们的职权。”除此之外,港府新闻网上亦同时载有终审法院两任首席法官李国能及马道立在不同场合中有关“三权分立”的发言。

然而,前中联办主任张晓明于2015年曾指出,香港回归前后都不是实行三权分立。当时时任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亦指“如法官把香港政治体制解读为三权分立,这个是不正确”。

港府对“三权分立”的解释与你理解的一样吗?你如何理解“三权分立”?

文:端传媒实习记者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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