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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特首李家超到场发言并与全体立法会议员大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特首李家超到场发言并与全体立法会议员大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端传媒 编辑部 发自新加坡

刊登于 2024-03-19

#国安法#23条#立法会#香港

【3月19日19:10更新】

2024年3月19日接近晚上7时,香港立法会三读表决《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89名议员出席,89名议员包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全投赞成,基本法23条将于3月23日刊宪并生效。

从3月8日政府刊宪草案、立法会首读,到3月19日三读通过23条,过程用了11天。

同日早上9时,立法会加开会议就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历经7小时、在下午4时多,由所有议员一致赞成二读通过,草案进入全体委员会阶段,审议政府提出的91项修正案,并在晚上三读通过草案。此前,立法会连续7天开会,在44小时内完成181项条文和修订的逐条审议。

晚上6时半,23条进入三读阶段。在发言阶段,前保安局局长、议员叶刘淑仪表示香港在立法后将聚焦经济、推动民生,更表示会向国际社会宣扬23条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同时,议员李慧琼感谢全体官员的不懈努力,以填补超过四份一世纪的国家安全漏洞,同时强调条例通过只是开始,通过后仍需依赖教育继续宣传国安工作。

在通过之际,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百感交集”,因为“终于有机会见到23条亲生仔出世”,更形容23条曾经历难产,对其最后顺利出世表示感慨。邓炳强再次提到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的影响,更表示看到香港国安法在实施后带来的正面效果,令公众对23条有坚实的民意基础。

条例通过后,行政长官李家超进入立法会会议厅发表讲话。他表示,今年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总体性国家安全观”十周年。立法是“不负国家所托、中央所托”。

李家超感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主持立法过程,指他“早上起床是23条,半夜都是23条”。他还感谢法案委员会连续七日“朝九晚七”连续审议条文。李家超还表示对“全心全意做好这项历史性工作”的“团结一心”感到鼓舞。

他还说整个立法过程谨慎,审议过程体现了“爱国者治港”的最高价值,完成了23条立法的“神圣任务”。

他最后指,立法完成,代表着“缠绕香港”超过26年8个月的问题“划上句号”,让香港可以“轻装上阵全力发展经济”。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89名议员包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全投赞成票。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89名议员包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全投赞成票。摄:林振东/端传媒

【3月19日17:30更新】

香港立法会今日(3月19日)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据《明报》和《香港01》等媒体报导,立法会或在今日内“直踩”二读和三读通过,相关流程可能持续到今天晚间。

《南华早报》在3月18日的报导中引述相关人士,指此次政府加速23条快速立法,是为了使可能对立法进行“制裁或抹黑活动”的相关外国力量“措手不及”。

从19日上午进行到下午的二读讨论中,立法会议员以每人5分钟左右的安排轮流发言。到下午16时,二读基本结束。随后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修正案阶段。晚些时候将进入三读。

二读过程中,多数议员都准备了发言稿并对照发言,其中,李梓敬、梁熙等超过5名议员以英文发言,另有数名议员以普通话发言,为23条立法做对外宣传的意味较浓。

多数发言议员都提到2019年的反修例运动,多指“黑暴”和“颜色革命”令香港陷入混乱,从而修法是“必不可少”。

此外,多数议员也反驳西方国家,指西方国家有许多自己的国安立法。新界东北选区议员李梓敬指:“为何英国美国可以有自己的国安立法,但是中国和香港不可以?”他指西方国家、彭定康和卡梅伦等政治人物对23条立法的批评是虚伪和双重标准。另有多名议员称西方国家国安立法并未像23条立法那样有足够咨询和讨论环节。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何君尧发言指此次立法速度理想,“3月8号刊宪,到二读三读不用两个礼拜”,证明“我哋是合格的”(我们是合格的)。他还称立法只是第一步,立了法也“不会天下太平”“只是给敌人难度”,法律如何落到实处,是“长期斗争,持久任务”。同时他认为,23条立法是“国家启动(国安法立法)之后”,由香港自己做出的第一步,未来要不仅是做表面,也要“到心入脑”,让新青年有“新的质感”。

新民党主席兼港岛西选区议员、曾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发言表示如果2000年代初23条立法成功,那么2014年就不会出现占中运动。她指占中虽然被“外媒美化为一个雨伞东西,其实已经是一些外部势力在香港搞出来,想颠覆香港社会秩序,推翻政府的政策的一个活动。”“当时(如果)我们已经有了分裂国家颠覆这些罪行,就算不如今天的条例那么周密,但当时都是有法可以立刻采取行动,将那些不法分子拘捕。”

此前曾表示希望23条立法之后《港区国安法》可以“减辣”的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谢伟俊表示,23条立法的速度“史无前例”,并表示这一速度是节奏“希望让强权国家看到我们自己的节奏由我们自己掌握”。他指23条立法只是“开埠”,更重要是“开埠”之后如何向市民解释、执法上如何严谨和司法上如何在“更自信、无惧制裁”前提下保持普通法专业性。他认为在之前的谭得志(“快必”)案和唐英杰案中,香港的法庭“在极致困难史无前例的状况下”把普通法系统和大陆法系统的两个系统“融合得好好”。

本届立法会中唯一自认“非建制派”的议员狄志远也发言表示支持23条立法尽快通过,相信国家安全可进一步受到保障。他指法案通过之后,香港可以“更放心开拓发展大局”,从而摆脱“社会在纷争中持续内耗、发展停滞不前”。

在随后的发言中,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感谢全体议员毫无保留支持23条立法。他称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目标是全面落实23条,落实2020年全国人大的“528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条例草案既是香港各界努力结果,也是特区政府“交的功课”。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加开特别会议,恢复二读辩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下午4时10分左右,立法会二读通过草案,无议员举手反对。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加开特别会议,恢复二读辩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下午4时10分左右,立法会二读通过草案,无议员举手反对。摄:林振东/端传媒

【3月19日14:30更新】

此次23条立法的速度在香港历史上罕有先例。

之前,香港政府于3月7日发出新闻稿,称保安局与律政司连日“马不停蹄全速工作”,已经完成草拟《基本法》第23条草案(正式名称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

3月8日,草案刊宪公布。新闻稿引述特首李家超表示,他已经致函立法会主席,建议立法会考虑召开特别会议,“全速进行审议和完成立法程序”,以便达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标。

就在港府发出新闻稿的18分钟后,立法会秘书处便公布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根据《议事规则》作出3月8日加开特别会议的决定。8日上午11时、即草案正式刊宪仅3个小时后,立法会开始首读及二读条例草案,直至二读辩论中止待续。同日下午,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也加开两节各长两个小时的会议,逐条审议草案。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加开特别会议,恢复二读辩论《基本法》23条立法,不少政府问责官员列席。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加开特别会议,恢复二读辩论《基本法》23条立法,不少政府问责官员列席。摄:林振东/端传媒

《明报》报导提到,立法会在政府刊宪同日首读法案的情况属于罕见,除了2002年后每年财政预算案的《拨款条例草案》之后,未有其他先例。报导引述消息指,多名身兼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立法会议员于7日仍在北京出席全国两会,当晚赶返香港,准备翌日出席首、二读的特别会议。

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对《明报》表示,立法会在法案刊宪同日首读在他“印象中无发生过”,临时加开大会审议法案也非常少有,估计当局今次冀予外界“分秒必争”的观感。于2003年负责推动23条立法工作但失败的叶刘淑仪同样表示今次做法鲜见。她还指当年立法由于咨询和讨论时间太长,各界“七嘴八舌”引起很多不必要恐惧,认同当局今次尽快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早在2023年10月,特首李家超发表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时,就表明港府会于2024年内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2024年1月,李家超在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交流会,跟议员讨论第23条立法。他提到推动立法过程中会成立“解说队”和“反驳队”,前者负责向商界、媒体、外国总领事、外国商会等做好解说工作,后者负责应付“敌对势力”在互联网上的“文宣和抹黑”。他还在总结发言中表示,乐见议员和政府的共识是23条立法“早一日得一日”(能早一天是一天)。

今年1月30日,保安局就第23条立法展开公众咨询,咨询期在2月28日结束。港府在2月29日发稿,称保安局收到的13147份意见之中,“逾98%内容正面,可见立法建议获大部份市民支持”,而93份反对建议当中有超过10份来自“境外反华组织或潜逃外国的人士”。

2024年3月14日,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经过约一周会议后,完成逐条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会后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跟议员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3月14日,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经过约一周会议后,完成逐条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会后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跟议员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京官全力支持香港尽快立法

港府将第23条草案刊宪前后,中央政府官员也大力发声表明全力支持。

中国全国两会开幕前夕的(3月3日),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与港区人大政协见面,席间谈及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看法。据港区人大代表团团长马逢国对传媒转述,夏宝龙认为香港尽快完成第23条立法之后,可以重新集中精力“搞好发展”。

《明报》则引述消息指,夏宝龙评价第23条立法的各方面工作做得很好,同时提醒面对英美等西方评论,不要由于外面的抹黑而放软或怕,要坚持立法工作,并指外部无理打击中国的攻击都不是具建设性的意见,不用太过理会和担心。他还称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就国安法要咨询26年半(编注:指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中国至今),反问香港还要等多久,要求各界支持及尽快完成立法。

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常务副总理丁薛祥于3月6日以港澳工作负责人身份接见港澳全国政协委员。

央视新闻联播报导引述丁薛祥强调,中央坚持要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屏障,支持香港尽快完成第23条立法,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有港区政协委员引述丁薛祥表示,目前港澳维护国家安全的形势仍然严峻,外部势力在香港仍然蠢蠢欲动,出现“软对抗”和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抹黑打压,因此第23条立法有必要性,希望香港可以尽快立法。

丁薛祥翌日(7日)参加了香港人大代表团会议,期间再度谈到第23条立法,重申中央完全支持、全力支持香港完成第23条本地立法。他认为,只有尽快完成立法,才能让香港社会轻装上阵,让香港变得更安全、更开放、更包容,才能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走上康庄大道。

2003年,香港沙士SARS疫症爆发,政府推动《基本法》廿三条立法。民阵以“反对23 还政于民”为主题,第一次举办七一游行,并宣布游行人数达50万。数天后时任行政会议成员田北俊辞职,自由党倒戈反对仓促立法,随后政府宣布无限期押后草案二读,并最终于同年9月初撤回草案。
2003年,香港沙士SARS疫症爆发,政府推动《基本法》廿三条立法。民阵以“反对23 还政于民”为主题,第一次举办七一游行,并宣布游行人数达50万。数天后时任行政会议成员田北俊辞职,自由党倒戈反对仓促立法,随后政府宣布无限期押后草案二读,并最终于同年9月初撤回草案。

相隔21年重推立法,社会今次无法形成较大阻力

上一次23条尝试立法是世纪初的2003年。

2002年,中国国务院时任副总理钱其琛表示,中央希望港府尽快落实《基本法》第23条立法。由此,香港时任特首董建华开始推动法例草拟工作,港府于同年9月24日颁布《实施基本法第23条咨询文件》,及后就草案中的叛国、颠覆、分裂国家等罪行展开为期3个月的咨询。

咨询期内,保安局时任局长叶刘淑仪曾到多家大学出席研讨会,但她言论多次引起争议、被与会者报以嘘声及高叫口号打断发言,最终更以公务繁忙为理由,取消至少三场专上院校研讨会。同年12月,6万人游行反对立法,另有反对团体称收集到19万个反对立法的市民之签名。

然而,港府于2003年2月14日将《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刊宪,同月26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同年3月起,SARS 冠状病毒疫情在香港持续扩散,公众对第23条立法的关注度回落,直至疫情在同年6月趋于平息后,民间人权阵线于7月1日以“反对23条立法”作为主题举办“七一游行”,据称有逾50万名市民参与,当时是香港主权移交以来最大规模的游行。

当年反对第23条立法的声音,包括忧虑中国政府实行威权主义,以至担心第23条会损害香港言论自由、基本人权等。另外,有泛民主派及法律学者忧虑咨询文件描述的刑事条文过于含糊、或者泛政治化,包括夸大“国家安全”等概念,以至未有厘清香港和中国两地对某些罪行的定义和标准。另有反对声音认为条文中的“国家”和“政府”概念含混、未有清晰分界,担心有人因反对“政府”而被定罪为反对“国家”。

另有意见质疑第23条的立法和咨询程序,包括质疑港府何以拒绝发布白皮书、而只发表草拟咨询文件,令公众无从得知条例草案的具体措词。

2003年7月5日,董建华作出让步,提出修改草案的部份条文,例如加入公众利益抗辩理由、取消警察入屋搜查权等,但未能平息争论。翌日晚上,亲建制的自由党“反水”,声明支持押后二读草案,意味草案无法得到过半数议员支持,港府遂于翌日宣布押后二读,而且强调没有立法时间表。同年9月5日,董建华宣布撤回条例草案,承诺先搞好经济,再次充份咨询市民并且达到共识后才立法,而且没有立法时间表。2004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随着当届立法会任期结束而失效。

2003年香港社会反对第23条立法、包括50万人上街的“七一游行”,曾被视为香港主权移交后的民主运动和公民意识的一次重大启蒙,也被用作继后多次公民运动的指标。廿一年后,香港已经实施《港区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及落实“爱国者治港”,港府再次推动第23条立法,社会舆论已经没有类似机制形成较大的阻力。

BBC 中文早前在香港街头随机访问市民,询问他们支不支持《基本法》第23条立法,发现“不少人对该话题避而不谈”。

2024年3月7日,有团体到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示威,抗议美国有政客攻击抹黑基本法23条立法。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3月7日,有团体到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示威,抗议美国有政客攻击抹黑基本法23条立法。摄:林振东/端传媒

彭博社误报港府拟禁社交通讯程式,遭港府谴责

回到今次港府重推《基本法》第23条立法,曾经发生一桩小风波。美国彭博社于3月6日一度发出新闻标题及报导,引述第23条立法的“咨询文件”,指港府在草案中建议立法禁止 YouTube、Facebook、Telegram、Signal 等网站、社交平台和软件在港运作。不过,彭博社后来发出标题为《Hong Kong Says City Won’t Prohibit Popular Messaging Apps》(编译:香港官方称不会禁制热门社交通讯程式)的更正报导,承认此前误将咨询文件内的公众意见当作港府当局的立法建议。

就此,港府于6日傍晚发出新闻稿,批评彭博社的错误报导“令人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建议产生误解和恐慌”,表达强烈不满和谴责。港府作出严正声明,强调政府没有建议禁止任何社交媒体、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港运作。

新闻稿引述港府发言人指,彭博社的报导片面挑出咨询文件书面意见摘要当中的三项意见,并且配以断章取义的标题,是企图误导国际社会和香港市民以为港府将会采纳有关意见,其意图令人怀疑。港府发言人续称,彭博社的“假新闻”已经影响其可信性,及其在媒体界的公信力;港府要求彭博社必须确保往后有关第23条立法的报导公正、持平,以免有任何读者受到进一步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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