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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董事长赖小民被执行死刑:迟来的审判和所谓的“金融风险零容忍”

650亿烂账、17亿贪污,在金融风险零容忍的大政策下,赖小民和华融何以我行我素多年?

2017年3月7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接受路透社访问。

2017年3月7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接受路透社访问。摄:Shu Zhang/Reuters/达志影像

刊登于 2021-02-02

#金融市场

1月29日上午,判处贪污17.88亿(人民币,下同)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伏法,成为近十年罕有因贪污罪被执行死刑的官员,不管是官场还是商界,都为之错愕。不少评论视其为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金融风险零容忍的宣示,毕竟防控金融风险近几年已成为他的重要口号之一,而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也以“严惩监守自盜的金融内鬼”为题,为赖小民案盖棺定论。

然而,回顾赖小民的起飞和衰败过程,却令人怀疑所谓的金融风险零容忍,在这个决定当中的比重究竟有多大?

掌管中国最大坏账管理公司、18,700亿资产的赖小民,于2018年4月17日 ,准备和年仅23岁的女秘书去游泳时,在办公室被送上黑色SUV带走。两日后,旗下四家上市公司宣布其因经济犯罪而辞职。对此,香港金融圈中却没有几个人感到诧异,更多的人在说:“终于抓了。”

那时,行内有一句话: “要借钱,找华融。 ”不管多烂的公司,都能够从华融借到钱,银码大小完全视乎你愿意付出多少好处。难怪从2015年登陆香港后不足两年,华融已有“地下中央银行”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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