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逃犯条例

专访前大律师公会主席陈景生:香港现在这处境,我最担心十几廿岁的年轻人

作为港大法律学院第一届毕业生,陈景生数十年目睹香港法治变迁和政府变质。他抨击政府假藉“依法办事”,实则有权用尽,表面一国两制,实则一国一制,但他说,千万别误会他反中国,只是他的爱国,和其他人不一样。

陈景生资深大律师。

陈景生资深大律师。摄:林振东/端传媒

端传媒特约记者 郑美姿 记者陈倩儿 发自香港

刊登于 2019-06-30

#逃犯条例#香港

资深大律师陈景生是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的首届毕业生,2003年香港经历廿三条立法,引致五十万人上街怒吼时,他身为大律师公会主席,曾直斥港府的做法“强奸民意”。如今16年过去,他自己也没有想过,《逃犯条例》修订翻版一样发生,而且港人的反应更猛更烈,“这一次我两点入维园,晚上八点仍未去到政总,比2003年7.1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跟行政会议成员、同为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是港大的同班同学。汤状紧跟政府和中央路线,处处护主,大力支持和唱好条例修订 ;陈景生则代表法律界选委发信予特首林郑月娥,邀请她会面解说修例,但遭拒绝。对年轻人的激烈行动,他更表示完全理解,“我和汤状是同学,他都快70岁啦,这件事对他影响有几大?但你想像一下年轻人面对的前景,就会明白他们为何有此行为了。”

陈景生见证香港回归后的法治倒退,一路走到今天,回归22年前夕,法官更罕有接受路透社专访,表达对条例修订的担忧。执业数十年,陈景生第一次遇到法官发声的情况,“也数林郑才有这个本领,迫得法官也站出来反对。”他痛陈政府口讲一国两制,行为上却是一国一制,而林郑拒绝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6.12冲突,势成压垮警民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陈景生敬告政府,不要再执言自己依法办事,“法律上容许你这样做,并不等于你行使的权力是适当的。”

向来写英文多过中文的他,却用了一句俗语形容中国当前情况,“发财就要立品,祖国财是发了,作为华裔人士我自然要恭喜,但立品呢?只望中国能多多立品,尤其是人权方面。当然不能让香港变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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