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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团体“法政汇思”发表《法治报告》,指“香港法治威胁来自北京”,提出60项建议

2019年4月11日,专业团体“法政汇思”发表首份《香港法治报告》,回顾过去一年香港法治的情况,并提出60项建议,捍卫香港法治。

2019年4月11日,专业团体“法政汇思”发表首份《香港法治报告》,回顾过去一年香港法治的情况,并提出60项建议,捍卫香港法治。摄:Stanley Leung/端传媒

刊登于 2019-04-12

#法政汇思

中国外交部评论“占中案”判决、中央要求特首就取缔民族党提交报告、港府禁香港民族党、禁宣传港独、选举候选人因政治立场被取消资格、在高铁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这些都是近年香港社会的重大争议事件,部分媒体和评论都曾形容,这些事件破坏香港法治。

香港法律专业团体“法政汇思”昨日(4月11日)发表首份《法治报告》,提出60项建议,捍卫香港法治。召集人、大律师吴宗銮指,上述事件反映香港法治的威胁来自北京;策划《法治报告》的前召集人蔡骐指,近年政府、官员常误用法治一词,令市民对法治、法治精神概念存有误解、误读,指“法治精神不是单纯遵从法律,还有公平、平等概念”。

法政汇思于2015年由香港律师和法律系学生成立,目标是捍卫香港法治、民主及人权精神,现时有约100名成员。

批外交部评论“占中案”或影响审讯公正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占中九子”被判有罪当日(4月9日),发表评论指“非法占中”严重冲击香港法治,又指中央支持香港依法惩治“非法占中”组织者和策划者。法政汇思另一位召集人李安然批评,外交部言论不但发表时机不当,而且还有向香港法庭施压或影响审讯公正之嫌。

李安然解释指,中国外交部与香港是国家与地方、上级与下级关系,当外交部表明“中国政府认同占中九子被判有罪的结果”,会为法庭施压,有机会令法官认为,判他们有罪,便是合乎中央、外交部的看法;反而,判他们无罪,就是和外交部看法不一;李安然又指,被告人或就案件上诉,作为手执公权的机关,外交部不应在案件未完结前作评论,认为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应出口反对外交部作出评论,但两人没有做,批评两人失职。

在记者会上,《法治报告》另外又引用过去两年香港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解释事件如何破坏法治:

2018年立法会补选及2019年乡郊代表选举,香港众志周庭及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朱凯迪三名候选人,因为政治背景和支持“自决”的立场,被判定提名无效(DQ)。召集人吴宗銮指,候选人被DQ事件会造成“寒蝉效应”, 令候选人进行自我审查,避免日后因过往的政治表达或从属关系,被选举主任取消其参选资格。

“法政汇思”认为,事件在四方面破坏法治:

  1. 要求参选人作出声明,令政府可筛掉所有可能与政府立场违背的候选人,损害选举制度公正性
  2. 取消候选人选举资格,限制反对派参与决策和管治的权利
  3. 取消候选人选举资格,不公正地剥夺了宪法赋予这三位候选人的被选举权,及公众的投票权
  4. 削弱立法会行使监察及制衡政府的能力

此外,2018年港府引用“国家安全”禁港独、禁制香港民族党,以政治背景为由拒绝向外国记者会副主席马凯发放工作签证,“法政汇思”质疑,引用“国家安全”禁香港民族党事件决定是否具有合法依据。

“法政汇思”就事件提出三点意见:

  1. 提倡港独并非刑事罪行,惟政府采取严厉措施遏止港独,会令法治受到损害
  2. 禁止团体继续运作,践踏了香港居民参选、投票,以及集会和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
  3. 建议政府尽快修改《社团条例》,令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除了针对特定事件的意见和剖析,《法治报告》共有8章,就法院、警方及监狱、廉政公署、商界、学术界、个人权利等共提出60项建议,以下列出部分建议:

政府: - 律政司应尽快寻求独立法律意见, 检讨是否就UGL事件起诉前特首梁振英的决定 - 惩教署应设立一个独立组织以调查在囚人士待遇的投诉 - 制订档案法、公开资料法、反对性取向歧视法例、检讨及重整政府的外判机制 - 向工作签证申请人交待拒绝签发理由、向公众解释为何马凯被拒入境

廉政公署: - 将《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适用范围扩大至行政长官

传媒: - 建议国际社会监察及记录香港新闻自由状况

学术界: - 学术界定期监察香港的学术自由 - 设立专门委员会处理和调查侵犯学术自由的潜在投诉个案

个人权利: - 政府立即在香港重启实施普选的程序 - 政府检讨《公安条例》,使其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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