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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冉:缺乏结构性调整,《外商投资法》式技术补救无法消除外资疑虑

外企参与公平竞争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观念与社会结构的根本性冲突。

相较先前的法规体系,新法的最大变化,是明令禁止政府对于外国商业行为的非法干预与强制性技术转让。图为中国北京商业区的广告牌。

相较先前的法规体系,新法的最大变化,是明令禁止政府对于外国商业行为的非法干预与强制性技术转让。图为中国北京商业区的广告牌。图:China Photos via Getty Images

刊登于 2019-03-19

#《外商投资法》#陆冉#中国大陆

刚闭幕的中国“两会”上,官方火速通过了《外商投资法》,草案从完成到通过仅仅用了三个月,这种速度对中国的立法过程来说是少见的。在官方话语中,《外商投资法》的通过意味着中国成为更加理想的投资环境。

相较先前的法规体系,新法的最大变化,是明令禁止政府对于外国商业行为的非法干预与强制性技术转让。换言之,自改革开放时期开启的“以市场换技术”的官方政策被正式终结。在细节上,也以外资企业参与中国市场的公平竞争为目的,扫除了诸多制度性障碍。

不少分析直指《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是中国为贸易战做出的妥协,但是《外商投资法》如此高调的出现在两会的镜头面前,又如此迅速的完成了审议通过的流程,决策层最大的动因,除了即时性回应中美贸易谈判、为后续注入谈判筹码之外,应是籍由“两会”这样一个媒体聚焦期以及全国人大这一最高权力机关的平台,释放出吸引外资的善意,在外界对于中国政治左转的疑虑中,宣示继续开放市场的决心。

《外商投资法》所彰显的诸多制度性变化与后续性影响成为舆论关注焦点。那么,《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在程序上有何种特点?将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外资的诉求?对于中国企业环境的营造,又能起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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