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深度

花莲媒体之殇:我为什么参与傅崐萁的“标案”?

““执行这个案子的时候,一直以为说是在帮花莲人做功德。”
 “我跟你讲,我傻、我笨,......我们就是小小的记者,从头到尾就是最基层的,我们不敢去得罪任何人。”





106年度有3家平面、11家电视台记者参与标案;107年度则有1家平面,和10家电视台延续标案,其中10名电视台记者皆为连续两年度得标。图为花莲县政府大堂。





106年度有3家平面、11家电视台记者参与标案;107年度则有1家平面,和10家电视台延续标案,其中10名电视台记者皆为连续两年度得标。图为花莲县政府大堂。摄:陈焯煇/端传媒

特约撰稿人 龚隽帏 发自花莲、台北

刊登于 2019-01-03

#龚隽帏

电话那头,婴儿伊伊哇哇的声音断断续续,应声的人说话局促不安,可能因为他回答的问题,是一起震动全国的新闻,更是他个人职业生涯的大麻烦。平日都是他访问别人,如今轮到他自己成了记者追访的目标。

他是涉入花莲“记者标案”事件的其中一人,其实比起其他一同被指控的新闻同业,他已经说了不少话。“名单上”的其它人,大多是低调回避,或者一口回绝:“这是我个人的隐私,不用对任何人解释。”

尽管始终婉拒进一步受访,但却可以清楚地从他的讲话字句中“听见”他的焦虑。挂上电话前,他只留下了一句,“真的谢谢你的关心。”

花莲前县长傅崐萁主政时期的“县政宣导平面素材资料库搜集建立”采购案──或者有评论者直接简称“收买记者案”──曝光后震动台湾媒体圈:一整个县的商业电视台记者几乎全被卷入风暴里;属于公共媒体的原住民台失守;即使行事最严谨的公广集团,也有一位客家电视台记者坦承涉案。

阅读全文,欢迎加入会员

华文世界不可或缺的深度报导和多元声音,了解更多

立即订阅

已经订阅?登入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