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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离:堕胎,不需要羞愧 — 一个田野研究者的回应

在香港,女性意外怀孕怎么办?该到哪里堕胎?该是什么心态?社会应该负担这笔“任性”的成本吗?

一名孕妇在诊所检查她的18周胎儿超声波扫描的图片。

一名孕妇在诊所检查她的18周胎儿超声波扫描的图片。摄:Ian Waldie/Getty Images

阿离

刊登于 2018-06-03

编按:一位性别议题专栏作家LaLa(刘璧嘉)上周在脸书上发文谈到自己对堕胎的看法,她先是认为在香港堕胎,尽管不会有困难,但私立医院价格太高,选择黑市或到中国大陆,并没有想像中可怕;其次在心态上,堕胎者无需被安慰,反而因为除去了心头大患,回到规划好的人生轨道而“值得恭喜”。

LaLa的言论引发激烈讨,知名评论者卢斯达两次发文批判,他先是质疑“内地医院性价比高”的说法,也认为LaLa是为了非主流而非主流;在后一篇文里,他质疑为什么一个人任性造成的后果(怀孕),应该由社会承担成本

本文是作家阿离对这起堕胎争议的评论,原发于个人脸书页面。端传媒获得作者同意后全文转载。

日前,一位香港的面书朋友LaLa发文抒述了自己的堕胎经历,成为圈子内的面书热话。LaLa认为,女性在遇上意外怀孕时,并不需要立时堕入“悲剧”模式,其实还有很多选择(包括在香港家计会、公立和私立医院,及大陆的大医院等);LaLa亦在文中表达能够得到及时而安全的流产服务的快乐心情。帖文一出,针对LaLa的选择和态度的批判蜂拥而至,不少人认为她“不尊重生命”、“为自己开脱”、“不负责任”等。而另一作者卢思达亦就此撰文,文中包含对LaLa的堕胎取态的质疑,批评她是“为了非主流而非主流”,并把事情上升至“左翼自由派的“失控的正向思维””的批判。

我非常佩服LaLa自白的勇气,希望她的心志能在起伏中保持安定。佩服,因为明白。作为一位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研究未婚女性人工流产(亦即大家所说的,“堕胎”)的田野研究者,我希望在此向大家简单交代一些实地观察----在煽情猎奇和道德批判以外。

香港流产VS大陆流产

鉴于香港读者对中国的流产服务不太清楚,有些人可能会误解为大陆即是黑市,或像LaLa 一样把中国流产服务想像得太美好太轻易,因此我希望向读者呈现比较准确的信息。其实人永远不会知道意外会何时发生啊,写下来也是一个准备。

在香港流产,并不是想像中困难,只要你有钱。LaLa对家计会服务的限制的批评是中肯的,除了时间上有限制,怀孕者如有特定的身体状况也会被拒绝手术,继而被转介至公立和私立医院。然而,公立医院的流产服务是有可能要排期的,曾有女生要排期至怀孕第三个月才能流产,那时已需要接受更大伤害的引产;如果要快,便要在私立医院。约两年前的私院市价为二万元(包全身麻醉),现在价格恐怕更高;而根据医管局年报,在私立医院进行的人工流产数目比公立医院要高得多。二万元对中产而言可以接受,但对年轻人或少男少女,可谓难以负担。

在中国,人工流产服务非常普遍,有别于“大陆=黑市”的想像,其实大陆的医疗服务有良有莠,大城市的三甲医院自当是专业非常,当然也有黑市服务,但在三甲医院到黑市之间仍是有很多选择。普通二级公立医院便有价钱相宜而安全的服务;私立医院服务看似周到,但是牟利为主,不熟门路的人有机会被坑一大笔。在大陆流产,价钱会比香港的私立医院要低,但是也有一定风险,而且术后若有任何炎症或并发症,要过关覆诊也是非常麻烦。因此我总会建议需要流产的居港港人,如经济许可便尽量在港流产,以防有任何意外;但如果手头太紧,找有经验的朋友陪伴北上找具规模的医院,也是可行的。

提供堕胎服务=社会埋单?

Lala提到,堕胎最好是完全免费,有人批评说,为甚么个人的“不负责任”和“自由”要由社会埋单?

纵观对Lala言论的批评,不少都在所谓Pro-life VS Pro-choice的框架当中。实在,西欧北美社会在讨论流产时,已跃出这个二元对立,进而以“生育公义”(reproductive justice)的理论框架去理解各种与生育有关的选择,简而言之,就是批判经济/阶级、性别、种族、性倾向、年龄等不公义如何限制个人的生育选择和权利,因此,社会有责任提供资源予个人作出能维护其基本人权的生育选择。至于资源的定义和多少,则是透过社会的讨论商榷而定。到底应否实施免费流产的政策,大家当然可以讨论,但社会为个人提供安全、可负担而适切的流产服务,理应是底线,因为不能得到安全适时的流产服务,对个人而言是庞大的身心折磨,甚至危害其生命,或再制社会上不同的制度不公。例如,在近日历史性地通过流产法案改革的爱尔兰,在法例改革之前,许多需要接受流产手术的妇女都要远赴英国,不单身心俱疲,对身体也有风险。

其实,个人本身所有面向都与社会政策存在一定的关系,不论是多私密的事。生育,不只关系人的“自私”的生涯规划,也关系到房屋、教育、环境、甚至政制等。没有一处可立足之地,如何生养?如果在没有充足的经济条件下生育,又会被批判为不负责任或“害了孩子”。我想大家也明白这些困境并不完全是个人的缺失,而是跟整体社会各种不公义的资源分配和向少数人和版块倾斜的制度有关。而流产服务是在这些制度困境的前提下为个人提供多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我没有提出只有提供免费的流产服务才达至生育正义的论点,我多番强调的是最基本的服务,即是以公立医院施行流产的收费去提供服务就可以了。我不要求流产女性有特权,基本服务与优待是有很大的分别的,而其实有基本的流产服务,对男性也是很重要的吧?如果男性也不希望在未准备好的情况下为孩子而改变人生,对吧?

不要把“胎儿”和女人敌对

根据我的观察,“胎儿”和流产女性之间并不存在“你死我亡”的关系。一,不是每个女性都会把受精卵视为“胎”、或“生命”;二,即使她们以“孩子”或“宝宝”名之,甚或把它形容为生命,也不一定会产生感情;三,即使女性会思考到“孩子”的存在,但与其关系也不是敌对的,有些女性会对“它”感到抱歉,有些则会向“它”交代,有些会跟“它”约定希望“它”迟点再来。把流产女性想像成“讨厌婴儿”,是非常偏离事实的想像,为的是加深人们对流产女性的愤恨和再制其“自私”的刻板印象。

我没有强调个人无辜,也不会强迫大众都必须认为个人无辜。我主观地不会论断个人的生育决定。其实,不带价值取态的论断也是非常困难的,有时候我会站在某些论点上作出价值衡量,但不是在这一件事件上。而我详述个人面对的制度限制,不是要把个人捧为“受害者”这个单一的形象以为个人开脱,而个人也不一定认同自己是受害者。我是希望呈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在检视关系的过程中,可以推进改革。

在被骂的女人背后,还有个男人

在舆论谈及流产时,焦点总在女人身上,仿佛女人是单性繁殖动物,不需要精子就能怀孕。的确,女人是怀孕的主体,但男人在受精过程中可说是占50%责任的!怀孕并不是一个人怀得了的。男性在避孕过程、生育决定,以至寻找服务也占重要角色。女生意外怀孕总被责怪不小心,但实在不少“不小心”是因为男人不愿意戴套,或对其外射能力太有自信;而决定生还是不生,男人也参与在决定过程中,如果男方说不要,女方又怎能要?但为何最后的骂名大多由女方承担?在我访谈的香港女性当中,不少人的男伴在发现意外怀孕后都变得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如何应对,最后还是靠女方硬著头皮独自面对,甚或找好姊妹或社工帮忙。舆论一面倒对女性的批评,揭示了社会在性文化上的性别偏见:认为女性应该在生育有关的行为(避孕、生养)上付更大责任,而把男性的责任淡化掉。我无意把男性拉到“流产批判”的旋涡中。实在,世上还未有100%成功的避孕方法,不论是男或女都不需要为避孕失败而感到人格缺损。同样地,我也无意怪责男性无能,但我必须指出,男人的无助实际是反映了社会对流产的禁忌如何阻碍了男性应对的能力和行动。

流产并非只是女性的事,它也是男性的事。我写男性的责任,绝非要怪责他们,而是我希望在提及他们的重要性时,能让男性能在这件事上拥有更多的知识和应对能力,成为可以合作和理解伴侣的伙伴。而在我访谈的经验中,有些男性甚至比女性更伤感,我认为在流产这件事上,男性的感受(如内疚,自责等等)也有值得被关注的需要。

流产可以哭可以笑,也可以淡淡然

我没有流产经验,但我看过许多男女在不同的手术室中进进出出,看过笑和泪和淡然的笃定或自若。不同人对同一种经历都有千万种差异的感受和思考,自是非常正常;要求所有人对同一件事只有单一感受,是武断而专制的。认为流产后必定要为之悲痛、后悔和自责,否则就是“可耻”或“残酷”的人,其实很多都没有接触过多少曾经历流产的个人,对流产的认知亦有欠全面,这种片面当然与社会上对流产的污名和禁忌有关:因为不问不闻不说,因此从不了解,也因而再制了对流产个人的偏颇印象。

作为一个研究者,我恪守著不判论个人选择对错与否的原则,而作为一个人,我更加无话可说;在我未曾真正背上对方的生的艰难之前,我凭甚么向人抽鞭? 简写这文,是因为我千万个不愿意看到这件如此个人和私密的事被作为政治路线和主义斗争的谈资。我根本无意挑起男与女、非女权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的争斗,我对准的只是不公义和减损人权的制度,不是要赢一场论战。一个社会确保有提供安全可承担和适时的流产服务,不只是对女性,对男性也是非常重要的。责骂选择流产的人不会使他们把胎儿留下来,却会在他们的生命上留下难以磨灭的伤害。与其我们要质问一个人选择流产的原因和正当性,不如我们也问问自己:如此疼惜生命的我们,可以怎样把世界建设得不那么可怖,使人能心怀安然,把胎儿带到这个世界来?

(作者按:作者自2013年开始于中国大陆的一个城市及香港研究未婚怀孕女性的人工流产经验,在诊所、医院和社福机构进行访谈和田野考察。此篇文章为回应网友LaLa在自白流产经历后所引起的广泛讨论,特别针对香港作者卢思达先生就此事件的两次撰文。此文总结了作者对卢先生的数次回应。在此感谢卢先生的热烈回应,使我能把自己的观点抒述得更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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