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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两名维权人士被羁押两年半后获刑,曾声援香港“雨伞运动”

刊登于 2017-03-31

维权者苏昌兰。
维权者苏昌兰。

3月31日,曾声援香港“雨伞运动”、已被羁押两年多的内地维权人士苏昌兰和陈启棠在广东佛山中级人民法院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苏昌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陈启棠则判囚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苏昌兰代理律师之一吴魁明向端传媒表示,根据此前接触,苏昌兰应该会选择上诉。吴魁明还指苏案法官曾透露,判决结果“不是他本人可以控制的”。

该案另一代理律师刘晓原则在个人 Twitter 表示,当天宣判过程不到3分钟,法庭仅宣读了公诉方的指控和法院的认定,未提及辩方律师辩护观点;而在开庭后,苏昌兰曾向审判长提出希望补充辩护意见但遭拒绝,宣读判决书完毕后,法官也未询问苏昌兰是否要求上诉,就直接表示宣判结束。

黑暗、专制、流氓和邪恶的社会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了,腐败和黑暗已经不是一个人、一个政党或一个政府的关系了,它已经严重危害和祸殃全体中国人和整个中华民族未来和命运!历史到了一个生死存亡的关头!人民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

陈启棠判决书显示其曾在网络发表的“颠覆言论”

苏昌兰生于1971年,原为小学教师,因参与土地维权而失去工作,之后多年一直参与维权运动。2014年10月,她因声援香港占中先被佛山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传召,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

陈启棠网名“天理”,自1998年以来曾担任多个网络论坛的版主、管理员,累计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余篇。2014年11月,陈启棠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佛山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

2014年陈启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
2014年陈启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

根据该案辩护律师刘晓原发布在网络的判决书,佛山检方指控两人的罪名并不包括“声援占中”,控罪仅依据苏昌兰的3篇微信帖文与几篇文章,以及陈启棠几年前的6篇网络文章。

2016年4月,苏昌兰案和陈启棠案在佛山市中院开庭审理,但两案均曾数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吴魁明的分析,本次庭审的争议主要在苏昌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辩方认为被告人只是在行使言论自由这一公民权利,这个判决本身就是违反宪法和刑法规定的;但检方认为这已经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一旦判罚生效,以后同类行为很容易上升到同类罪名。

刘晓原则认为该案多次延期,选择这个宣判时机是有“统一安排”。3月30日,香港“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学联前常委钟耀华、张秀贤,立法会议员邵家臻、陈淑庄,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民主党成员李永达9名曾参与“雨伞运动”的人士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罪”、“煽惑公众妨扰罪”等罪名后前往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法庭同意双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5月25日再审,期间各人获准继续保释。

而在去年4月,广州4名异见人士王默、谢文飞、梁勤辉和张圣雨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分别获刑1年半至4年半。“雨伞运动”期间,王默、谢文飞和张圣雨曾在广州街头拉起写有“支持占中”的横幅,当局随后以“寻衅滋事罪”将3人拘捕,之后又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网络作家梁勤辉被捕前也曾发表过支持占中的言论。

来源:明报商业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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