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无线新闻报导,广州4名异见人士王默、谢文飞(原名谢丰夏)、梁勤辉和张圣雨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广州中级人民法院4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4人分别获刑1年半至4年半。王默、谢文飞和梁勤辉当庭表示会上诉,亦有被告律师认为判罚过重,理据不足。
南华早报报导称,2014年10月香港发生“雨伞运动”期间,王默、谢文飞和张圣雨曾在广州街头拉起写有“支持占中”的横幅,当局随后以“寻衅滋事罪”将3人拘捕,之后又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网络作家梁勤辉去年被捕,之前也曾发表过支持“占中”的言论。
网上传出王默和谢文飞的判决书照片显示,2014年10月3日,他们穿着写有“残暴政府,暴政”的黑色T恤参与街头运动,也曾拿着写有“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的横幅拍照。
我不知道区区一条横幅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间有什么逻辑、因果关系?常识告诉我只要国家存在国家政权就会存在。只有国家被外来侵略者灭亡吞并或者分裂成几个国家的情况下,这个国家的政权才能算被颠覆。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港人占中抗争所要采取的是一人一票,普选特首以及更多自由的权利,这些都是宪法范围内的公民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我远在广州只是通过拉横幅来表达我对港人占中争取权利行为的支持态度而已,这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了?
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指,此前也有内地居民因支持香港“占中”而被送上法庭,但大多被控“寻衅滋事罪”,较少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认为,这次判罚较重或与香港近期形势有关,由于香港民族党等本土派组织出现,北京或要加强打击力度。
内地历史学者章立凡也对香港电台表示,这次判决是当局进一步压制街头抗议活动,既是对“港独”的震慑,也是警告内地居民不要参与香港事务。
此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8日上午对异见人士圣观法师和黄静怡居士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进行宣判,两人分别获刑4年和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据 BBC 中文网报导,圣观法师早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曾因参与“六四运动”获刑1年;他于2001年出家,因举办“六四死难者”超度仪式及胡耀邦纪念活动被驱逐、免职,后曾于2011年在印度与达赖喇嘛会面。2014年5月,圣观法师与黄静怡等人在武汉聚会时被警方带走。
8日下午,香港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约20名代表上街游行,对广州、武汉两地判决不满,抗议内地打压异见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