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金正男遇刺一案,马来西亚警方于2月24日早上公布对遗体的初步验尸结果,证实其眼部、面部均含有 VX 神经毒剂。
马来西亚警政署长 Khalid Abu Bakar 表示,目前正调查案中所用毒物是在马来西亚境内制造,还是被人从外地带入大马境内。回应记者提问时,他又表示最先拘捕的两名、怀疑下手毒杀金正男的女疑犯当中,一人曾出现 VX 中毒症状,包括呕吐。
他又表示,VX 神经毒剂是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下受管制的化学武器,警方将继续调查此案。根据 CWC 规定,所有缔约国应该在2012年4月29日之前已经销毁所有化学武器和有关设施,不过,北韩并没有参与缔结该公约。
朝鲜方面则一直对马来西亚进行相关调查提出质疑。23日,朝鲜官方朝中社刊登法律专家委员会发言人的声明,其中指有一名朝鲜公民在马来西亚死于心脏病发,强调马来西亚没有必要验尸,并指该名朝鲜公民持有外交护照,享有治外法权。整份声明未有提及金正男的名字。
早在上周,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在申领金正男遗体被拒后,曾批评马来西亚单方面强行验尸“有违人权法、国际法及外交法”。
24日,马来西亚副警察总长诺拉昔反驳,指金正男虽然持有外交护照,但任何命案都必须由案发当地执法机构调查,马来西亚警方遵照大马法律行事,亦没有违反国际法。他强调,大马警方正基于死因、行凶动机和死者身份三个要点进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