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奥巴马告别演讲:走出同温层,亲身参与守护民主

刊登于 2017-01-11

奥巴马于芝加哥发表告别演说。
1月10日晚,奥巴马于芝加哥麦考密克广场发表告别演说。

当地时间1月10日晚,离任期结束只有10天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回到自己于2008年第一次宣布胜选的城市芝加哥,在麦考密克广场(McCormick Place)面对约两万名观众发表告别演说

他在近50分钟的演讲中提到美国民主正面临多项威胁,并重提首任总统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为防止独裁暴政而提出的“自治”(self-government)概念,鼓励美国人以实际行动积极参政,“站出来,投入进去,坚持住”(Show up, dive in, stay at it),成为民主的守护者。

如果你厌倦了在互联网上与陌生人争辩,那么可以考虑把辩论放到现实生活中;如果你认为一些问题需要被解决,那就采取行动积聚力量;如果你不满意选出来的政府官员,那么就争取其他人的支持来自己参选。

美国总统奥巴马

奥巴马表示,自己在20岁出头的时候来到芝加哥,“(当时)我还在试着搞清楚我自己,还在寻找人生的目的”,而在“见证了工薪阶级在挣扎与失去中展现的信念及无声的尊严”后,他认识到只有“普通人参与其中,并团结起来有所追求,改变才能够发生”。

他表示在8年总统生涯之后,自己仍然坚信这一理念,并认为这是美国精神——“一场有关自治的大胆实验”中的核心价值。

种族问题仍是令美国分裂的强大力量

去年11月8日,当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出乎意料地击败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当选新一届总统后,美国社会陷入新的分裂局面。奥巴马在演讲中呼吁大家认识到“民主并不要求所有人意见统一”(democracy does not require uniformity),但需要大家保持最基本的团结意识,并且首先让每个人都拥有工作机会。

他同时提到美国长久以来的种族问题。奥巴马表示自从自己当选美国第一位非洲裔总统后,就有声音指美国来到“后种族时代”,他认为这种说法虽然用意良好但并不现实,强调种族问题依然是让社会分裂的强大力量。

当少数族裔表达不满时,他们不是在搞逆向种族主义或政治正确;当他们举行和平抗议时,他们不是在要求获得特殊待遇,而是在要求获得我们的立国者承诺的平等待遇。

美国总统奥巴马

他继而引用在美国影响甚广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里主人公 Atticus Finch 的话——“你永远不会透彻了解一个人的处境,除非你用他的视角去活、除非你活进他的身体里,体察他的生命”,呼吁人们不要满足于停留在自己的同温层,“否则你就习惯于只接受那些符合自己观念的讯息,而不管它们是真还是假”。

间接批评中俄欺负弱小

他表示美国精神中一些重要价值观正面临威胁,并号召人们奋起守卫它们。而正是在出于这一理念,自己一直坚持在任期内合法地打击恐怖主义,结束酷刑等虐囚行为,以及拒绝歧视美国穆斯林。

他表示俄罗斯与中国无法拥有美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除非美国人放弃了宪法精神,让自己成为“又一个欺负周边弱小国家的大国”。

他警告称,“一旦我们把民主视为理所当然,它就会受到威胁”,并呼吁人们放下党派之争,“全力投入到修复民主制度”的工作中。

最后,他重提8年前的竞选口号 “Yes, we can!”(是的,我们能行!),并以 “Yes, we did”(是的。我们做到了!)结束了任内最后一次演讲。

445
奥巴马此次前往芝加哥,是其任内第445次乘坐空军一号出行,也是最后一次以总统身份出行。

声音

奥巴马夫妇是支离破碎的民主党阵营中少有的能把让大家团结一心的人物,他们将面临巨大压力,敦促他们帮助抗争和重建。

作家、纽约时报记者 Jodi Kantor 在《离开白宫后,米歇尔·欧巴马将如何发声》一文中写道

作为前总统,我也许能对我的一些共和党朋友产生更多影响。我觉得直到现在,他们一直抵制这方面的科学结论。

去年9月,奥巴马在参观中途岛环礁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时表示退休后的计划之一是继续为气候变化发声

我这青嫩的少年/还不能思考这个世界的恶行和谎言/因为我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

奥巴马大学时创作的诗歌《老爹》节选(傅正明译),后经《纽约客》转载后广为流传

奥巴马

美国民主党籍政治人物,也是第44任美国总统,于2008年初次当选,并于2012年成功连任。普遍来说奥巴马是第一位非裔美国总统,但实际上他同时拥有黑及白血统混血。1961年出生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分别在印尼和夏威夷度过。2009年,为表彰他在促进国际外交和各国人民合作所作出的非凡努力,获颁诺贝尔和平奖。(资料来自维基百科,百科内容以 CC BY-SA 3.0 授权)

来源:纽约时报卫报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