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网络安全法,紧急情况政府可断网

刊登于 2016-11-08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11月7日,备受争议的《网络安全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将于明年6月1日起实行。中国当局希望通过立法来防止网络恐怖袭击、网络诈骗等行为,但这部法律也赋予了政府在紧急情况下断网等权力,被外界担忧会进一步压缩网络言论空间;同时,在该法的草案阶段,就有不少在华外国企业提出反对意见,认为部分内容实质上构建了贸易壁垒。

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其中不少涉及近年来热门的网络安全隐患。如针对个人信息泄露,法律明确规定收集信息前必须得到用户同意,且不得对外泄露、篡改、非法出售;而针对网络诈骗,又订明了这一行为的定义与相应的刑罚。

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的保护水平,使我们的网络更加安全、更加开放、更加便利,也更加充满活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

人权关注团体则特别注意到 ,新法提出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部分地区实施断网等临时措施。这一条文实际上是将政府以往曾使用过的管理手段“合法化”。如在2009年乌鲁木齐流血冲突后,当局就切断了该地区的网络服务。

此外,新法也明确了网络运营商是第一责任人,有处置违法信息的义务;在法律规定下,侦查机关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也就是说,中国如果发生类似 FBI 要求苹果公司解锁嫌犯手机的案例,中国的厂商必须配合警方。

时评人莫之许曾在端传媒发表评论,认为网络安全法从赋予管理部门全能、强化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对网络个人用户的实名监控三方面,使中国网络空间置于更加严密的管制之下。

引起贸易壁垒疑云

而此前在法案的二审、三审阶段,就已经有外国商业团体对此表示关切。今年8月,包括驻华美国商会在内的46家国际企业团体联名致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认为新法很多条款实际上是“贸易壁垒”,严重削弱国际企业在中国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无益于加强网络安全。

他们认为,网络安全法要求科技供应商向中国政府提供软件原理等科技和商业机密,并将迫使企业向中国政府提供中国公民在相关网页的网络活动记录。联署函说,相关法律对信息安全技术做出了严格的限制,违反国际贸易组织(WTO)规则。

但在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代表否认了这一指控:“现在一些朋友特别是国外的朋友,只要我们一提安全可信、一提自主可控、安全可控,他们头都大了,他就认为安全可控、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和贸易壁垒划等号,他认为是同义词,这也是一种误解、一种偏见。”

声音

我们听到一些公司反应,认为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护主义的目的。

中美商务理事会副主席 Jake Parker

来源:澎湃新闻路透社香港01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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