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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会选研究生代表,内地生当选人派“微信红包”被指贿选

刊登于 2016-10-27

港大研究生会主席朱科竞选港大校委选举海报。
内地研究生朱科,在2015年10月的港大校委会研究生代表补选中胜出。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简称:港大校委会)研究生代表选举近日传出涉嫌贿选丑闻,竞逐连任的内地研究生朱科被投诉向选民发出“微信红包”。但据传媒披露,港大校委会已于10月25日裁定相关投诉不成立;26日,港大公布选举结果,朱科以654票成功连任;而提出贿选投诉的另一候选人、本港研究生巫堃泰则以410票落败。

据传媒报导,港大校委会于25日开会,就针对朱科涉嫌贿选的投诉作讨论,最终以9票对7票,裁定贿选投诉不成立。据悉,有委员认为朱科发出的“微信红包”金额只有80元,分予100人,每人仅得几毛钱至2元,金额微不足道、不足以左右投票者意向。

是次选举投票于10月17日至21日进行,巫堃泰团队投诉指,朱在至少三个微信群组中发送“微信红包”。而朱科曾接受港大电视台访问,解释称其中一个“新港青年会”中的成员为港大毕业生,并非选举的合资格选民,他发送“微信红包”也只是为了感谢对方帮忙宣传。

就港大校委会会议内容被传媒披露,港大校长马斐森于26日出席活动时表示遗憾,强调会议应该保密,但同时确认传媒所披露的内容准确。

巫堃泰对校委会的裁决表示不满。他质疑港大作为公营机构,竟然没有监管校内选举候选人贿选行为的条例;他又驳斥涉事金额多寡,不应作为裁决考虑理由,并指“假如作为公职人员,付出一毫子(贿选)都不可以”。

巫堃泰又指,早前亦向廉政公署(ICAC)投诉,但署方已作口头回复,称由于没有适用的法律条例,决定驳回投诉。他表示,日内将就事件报警。

我的港大啊,都毁在那些不属于港大的人手中啊!

港大校委会成员、港大学生会会长孙晓岚

本身为校委会成员的港大学生会会长孙晓岚亦质疑校委会裁决。她回应事件时指出,校委会在未有充分理解、核实所有资料及作深入的正式调查之前,仓促作出裁决并不恰当。她强调,处理今次投诉的最重要考虑,不应为涉事金额是否足以构成诱因、改变他人投票意向,而应考虑相关行为是否失当,会否影响候选人诚信、选举公平及大学声誉。她又敦促校方尽快交待校委会25日裁决的理由及准则。

27日,一批港大公共行政学博士(DPA)学生向全体校委会会员发出公开信,对朱科所涉嫌的不正当行为、港大处理相关投诉的手法,以及校委会驳回投诉及相关裁决过程的不透明度,表示极度失望。

早在2015年10月,朱科参与港大校委会研究生代表补选并成功当选,当时已有传媒披露朱科与建制派政党民建联关系密切,引起外界关注。当时报导指,朱科认识民建联中西区多名区议员或支部成员,他过往担任研究生会主席时,举办活动曾得到民建联地区桩脚提供物资,朱科亦曾多次参与民建联地区桩脚“同心网络”的活动。

10 %
据立场新闻报导,香港港大在2015至2016年度有逾1万名研究生,包括约6000名本地生、约4200内地生及约1500名其余国籍学生。报导假设今年研究生人数相约,并推算是次校委会研究生代表选举的投票率只有约10%。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构成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的构成由《香港大学条例》所规定,最多可由24人组成。校监一职由行政长官出任,他可以委任最多7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为校务委员,而其中1人须获其委任为主席,任期均规定为3年。校务委员会可委任6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而校董会可按照《条例》所定的规程选出2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其余9个位置由校内人士出任,分别为校长、司库,按规例选出的4名全职教师、1名不属教师的全职大学雇员、1名全日制本科生及1名全日制研究生。(资料来自维基百科,百科内容以 CC BY-SA 3.0 授权)

来源:立场新闻苹果日报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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