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网贷监管细则,将网络借贷平台(又称P2P网贷)定性为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所有资金必须实行第三方存管。同时规定了借款上限:所有平台合计,个人最多借款100万人民币(下同),企业法人最多500万。 专家形容这是最严网贷新规。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细则?
网络借贷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新产品。因为传统银行体系对借贷资质的严格管控及繁琐的审核流程,限制了人们借贷的途径。而互联网的发展,开辟了资金和技术结合的新平台,网贷平台弥补了传统银行体系的不足。通过网贷,资金提供方与需求方可以直接对接,进行小额投融资活动。
过去几年,中国网贷平台出现井喷式发展。据银监会不完全统计,截止2016年6月底,中国网贷机构共有2349家,借贷余额为6212.61亿元,分别比2014年末增长49.1%和499.7%。但银监会同时指出,网贷机构乱象频发,截止2016年6月底,累计问题平台便有1778家,约占总数43%。
这是因为尚处产业发展初期,缺少监管机制,常有平台进行违法违规的操作,包括自融、期限拆分、违规放贷等,导致平台方在借贷大量违约时“卷款”潜逃等。其中在2016年初,曾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打广告的网贷平台“e租宝”被曝光是庞氏骗局,苦主人数高达90多万,这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进入全面整治阶段。2016年,中央出台了多项规定,旨在专项规范网贷平台管理。 经过近一年的摸索,最终由银监会等部门出台了这次的《暂行办法》。
本次《暂行办法》的细则
银监会在《暂行办法》发布会上表示,主要进行三项管理措施:
- 对业务活动以“负面清单”形式管理,并以此划分业务范围,同时明确十三项禁止行为,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基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
- 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以此监督和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以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
- 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具体金额以小额为主,以此保护出借人权益和降低网贷机构风险。
此外,《暂行办法》首次针对不同借款方式规定了具体的借款限额:个人在单一平台的借款上限是20万,不同平台加起来不超过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单一平台的借贷上限为100万,不同平台加起来不超过500万元。
有评论指,此次《暂行办法》的颁布,意味监管层对网贷行业的要求愈发严格,基本上已经划定了P2P的范围。行业内人士表示,《暂行办法》确立了行业的合法地位,能有所裨益。然而亦有人认为,现行的《暂行办法》缺少配套措施,例如共同的借贷信息共享系统,以保障能让借款人得知是否在不同平台的借贷超过限额。
《暂行办法》从周三(8月24日)开始实行,此后的12个月将作为过渡期进行整改。银监会还表示,相关部门还将发布配套制度,包括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