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6名香港立法会参选人因政见而不获确认提名资格,30名选举委员会(简称:选委会)法律界委员在8月3日发表联合声明,反对立法会选举现“政治审查”;声明联署人包括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陈景生、戴启思,以及廉政公署前总调查主任兼大律师查锡我等。声明指,选举管理委员会(简称:选管会)此次查讯和取消参选人的参选资格,非但不合法,更是在没有法律基础下进行政治审查和筛选,是对香港法治“最严重的破坏”。
政府官员在没有遵从任何正当程序的情况下,任意和不合法地行使权力,是对香港法治最严重的破坏。
今年的香港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定于9月4日举行,提名期已于7月29日届满。然而,其中6名参选人因分别主张香港独立、自决、归英、建国等不同政见,而不获确认提名,其中包括本土派组织“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梁天琦在8月2日接获选举主任通知,指不信纳他已改变港独立场,因此不准他参选立法会选举。
梁天琦今年2月曾参选立法会新界东议席补选,虽取得逾6万票但落选。根据港大民意研究计划在7月30日到8月3日所做的民调显示,梁天琦若能参选9月立法会新界东选区选举,将获得4%选民支持,推算可获得一席。
香港选举委员会是《基本法》规定的选举特首的机构,由1200人组成,现届即2011年选出的选委会中全部30名法律界委员都签署了3日发表的声明。声明对政府政治筛选立法会参选人表示深感遗憾,指《基本法》订明被选举权是每位香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立法会条例》并无赋予选举主任权利,让他们查讯某位参选人的声明是否“真诚”。声明批评,选管会的做法最终会破坏香港人对立法会和选举过程的信心,对香港长远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8月4日,包括法政汇思、杏林觉醒在内的19个民间专业团体也在苹果日报和明报刊登广告,以“政治筛选,无法无天”批评政府封杀梁天琦等人参选。
网民讽刺选管会逻辑,称近半参选人均应被禁参选
此外在8月4日,一班香港网民为抗议有参选人因政见被禁参选,发起一个带有讽刺意味的 Facebook 专页──“响应选管会:禁止所有违反《基本法》人士参选”。专页上发布有一封超过四千字的电邮范本,内容模拟选举主任否决梁天琦等人提名资格的口吻,并引述建制派及泛民主派合共数十名候选人过往曾发表的言论、政见,说明他们均曾“违反”《基本法》不同条目。
电邮指,若按选管会逻辑,近半参选人均应被宣布“提名无效”;电邮提及的参选人,包括建制派梁美芬、王国兴、何君尧、田北俊、叶刘淑仪,以及泛民主派毛孟静、范国威、李卓人、袁弥明、罗冠聪等。
专页呼吁网民以一人一信方式,将电邮发送给选管会主席冯骅以及各区选举主任,敦促他们逐一查询各参选人是否仍然主张涉嫌“违反”《基本法》的政见。截至8月4日下午约3时,该 Facebook 专页已获得约2400个“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