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中联办主任警告“港独分子”进入立法会超越底线,被批干预香港选举

刊登于 2016-07-21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
中联办近年来对香港政局干预益深,图为现任中联办主任张晓明。

香港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在即,持香港独立主张的候选人能否参选,再次引发争议。7月20日,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出席国庆筹委会活动时主动指出,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各方必须遵守“政治底线和法律底线”。他质疑容许港独分子“堂而皇之地进入香港特区的立法机关”,是否符合一国两制、《基本法》及法治原则。他又强调,这不仅是法律技术层面的问题,也是关乎大是大非的“原则和底线问题”。

这是北京驻港代表第一次明确就此事发表看法。在此之前,香港政府、亲政府的建制派政党都已开腔反对支持港独者参选立法会。

张晓明在发言中重申,中央政府“绝无意使香港内地化,变为另一个上海、广州或深圳”,而是真心诚意希望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和各种优势。他又形容,一国两制是“共产党对于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大贡献”,亦是香港回归后最佳的制度安排,“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

如果允许以‘港独’为宗旨的组织登记注册,允许公然宣扬‘港独’主张的人大行其道,允许他们把参与立法会选举变成一个大肆鼓吹‘港独’言论、从事推动‘港独’活动的过程,甚至允许这样的‘港独’分子堂而皇之地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这符合一国两制吗?符合基本法吗?符合法治原则吗?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

张晓明的言论随即引起争议。香港本土派政党“本土民主前线”的梁天琦批评,张晓明发表言论是要向香港官员施压,又形容张晓明提出的是“中国式法治”。梁天琦强调,提倡港独是言论自由,受《基本法》及人权公约保障。

香港民族党亦发表声明,指“自由表达政治主张及参与民主选举是人类的基本权利”,谴责张晓明干预主张港独的政党或候选人参选,是港人无法容忍的“恶行”。

传统民主派的公民党议员杨岳桥亦批评张晓明干预香港立法会选举,强调选举是香港内部事务,张晓明的言论是“自打嘴巴”。杨岳桥又指,他本人在政治上不支持港独,但宣扬港独只是行使言论自由,即使不同意亦不能阻止。

第六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刚于7月16日开始,但选举管理委员会于14日才公布了一项新安排,要求参选人签署“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当中“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特区政府直辖于中央政府”、“《基本法》任何修改也不能与中国对香港既定基本方针政策有抵触”三项条文。新安排被认为是针对持“香港自决”或“香港独立”等主张的本土派参选人,随即引发争议。

星岛日报在21日报导中,引述港府消息人士称,若立法会参选人在签署确认书后,仍鼓吹及推动港独,选举主任可以其非真诚作出声明为理由,宣布其提名无效;即使在7月29日提名期结束过后,候选人在选举期间推动港独,选举主任仍然可能剥夺其候选人资格。

明报21日的报导,则分别访问了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其中刘兆佳指,中央政府难以接受选举被港独支持者利用作宣传平台,引起国际关注港独,因此他相信“支持港独的人恐怕无机会成为候选人”。刘兆佳指,确认书可迫使各方就国家统一问题作明确表态,而由于多数港人反对港独,他认为港独不会成为选举的主要议题,且不会对选举和特区政府的管治构成影响。

蔡子强则指,相信港府推出确认书前,曾与中联办沟通,但中联办有否对港府施压则不得而知,而张晓明20日发表的言论是“摆政治姿态”,作为对中央政府的交代。蔡子强又指,若有港独支持者被褫夺参选资格,甚至因此提出司法覆核,港独势必成为选举议题,对特区政府造成极大的政治风险。

声音

既然香港是法治社会,选举管理委员一旦褫夺某人的参选资格,一定要提供法律根据。

民主党议员单仲偕

特区政府完全认同选管会有关确认书的安排。香港过往两年发生一些不能视而不见的事,有人鼓吹推动港独,并毫不忌讳以港独议题参选立法会,是违反《基本法》及“一国两制”规定。

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港人尽快多到内地走一走,看一看,用自己的眼光了解真实的情况,真正的中国,真正的共产党以及国家博大精深的文化。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

选举管理委员会

简称选管会,前称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在1993年7月23日成立,1997年9月29日改称现名,是一个独立的法定组织,其职责是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是以公开、诚实和公平的方式进行。选举管理委员会共有3名成员,分别为一位主席及两位委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委员会主席必须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出任主席。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明报立场新闻星岛日报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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