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参选立会要签“反对港独”确认书,香港本土派称即便签字也不改主张

刊登于 2016-07-15

图为2016年2月28日,新界东补选当日梁天琦在街头上拉票。
梁天琦是第一个主张香港独立的立法会议员参选者。

7月16日,香港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就将进入提名期,这也是近两年香港独立主张逐渐冒起后的第一次立法会选举。但7月14日晚,选举管理委员会突发声明,今年会新增一份两页的“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特区政府直辖于中央政府、《基本法》任何修改也不能与中国对香港既定基本方针政策有抵触三项条文。

声明一出,持香港自决、香港独立等主张的本土派参选人立即成为焦点,在14日稍早公布的民调中进入前三甲的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表示,若律师认为有需要签署,他会签署,但仍会坚持支持港独。

梁天琦

梁天琦(Edward Leung Tin-kei),今年25岁,现为香港大学文学院五年级学生。2016年2月8日香港旺角骚乱后,梁天琦打出“以武抗暴”的旗号,在政治舞台上横空出世,并以“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为竞选口号,在2月28日的立法会新界东补选中取得6.6万票惜败,得票率15.38%,从此踏入议会选举,激起舆论的两极反应。

选举管理委员会表示,新增“确认书”是因为注意到有民意担心部分参选人“是否充分明白这三项条文”,因此需要确认参选人已明白条文,否则提名可能无效。而若参选人在提名表格中做出虚假声明,则需要负上刑责。最高可能被判罚款10万港元并监禁3年,还会在3年内失去参选区议会、5年内失去参选立法会的资格。

香港政府随后也发出新闻稿,表示支持“确认书”。港府指,鼓吹和推动港独是违反提名表格内拥护基本法的声明,令人怀疑参选人是否可获有效提名,“为选举带来不明确性,令选民产生混乱”,而港府有责任维护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不可能对鼓吹港独的人视为不见。

不过,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谭志源14日亦承认,就算参选人不签署“确认书”,也可以通过提名程序,但选举主任在决定提名是否有效的时候,会看所有步骤是否都已完成,如果没有的话,会向参选人询问原因。他否认“确认书”是政治审查或打压。

梁天琦回应查询时表示,其律师团已经展开研究,而无论签署与否都将支持港独。他所在的本土派组织本土民主前线也发表声明,指在得到律师答复之前,参选人不会签署任何相关文件。声明还指,若法律意见认为必须签署,则会“为成就大义只能暂时屈就”,但未来绝不更改港独立场,绝不受制于该声明,将继续在公开场合乃至议事堂内争取香港独立。而如果因此被检控,本土民主前线指将“勇于承担一切后果”。

在今年2月的立法会新界东补选时,梁天琦就曾因通邮中含有“自主”、“自决前途”和“香港有异于中国的历史”等字眼被选举事务处拒绝寄出,他其后申请司法覆核,但至今仍未获批。

而其他拟参选的本土派参选人,目前均表示倾向不会签署,即便被迫签名,也会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或提请司法覆核,但无论如何不会改变主张。

而在传统泛民主派参选人中,政治光谱偏激进的人民力量与社民连已宣布参选党员倾向于不签署“确认书”,但会了解其法律效力,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现任议员梁国雄形容“确认书”做法“多此一举”,且“做法恶毒,不可接受”。

而相对更温和的公民党党魁梁家杰亦形容签“确认书”是“画蛇添足”,估计有人想“审查某些政治主张”,公民党会讨论是否要签署,但他个人认为不需要签。民主党主席刘慧卿也称,民主党不会签署“确认书”。

在建制派中,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也反对“确认书”,认为此举多余,因为基本法已经写明要拥护一国两制。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则认为“确认书”做法合理,因为立法会选举当选者就任时,都要宣誓效忠基本法,要求提前确认“都是合情合理”。李慧琼又指,港府此举是想提醒所有参选人,推动港独“并非合适做法”,要效忠基本法。基本法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和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也都认为,“确认书”做法没有问题,并无抵触基本法。

3 /9
7月14日公布的立法会选举前首次民调显示,梁天琦在拟出选的新界东选区以8.3%支持率排在第三,该区共有9个议席。

声音

香港任何政治主张都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任何控制言论自由的行为即违反《基本法》。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

相关声明和确认书在政治角度上,对支持港独和自决的参选人会起“政治制裁”效果,因若提倡者违反承诺,在选举时提出不符基本法、分裂国家的政治理念,会被对手批评缺乏政治诚信、表里不一,在政治上会受到谴责。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

《基本法》在2047年后是否仍有效成疑,而我主张香港2047年后独立,不构成冲突。

梁天琦

来源:明报星岛日报Now都市日报香港政府新闻网苹果日报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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