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付费搜索终被中国官方认定为广告,百度表示“坚决拥护”

刊登于 2016-07-08

中国颁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图为护士在整理专用病房。
在新的管理办法下,医院在中国搜索引擎上投放的广告将被清晰标识。

“魏则西事件”发酵两个多月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总局)于7月8日终于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首次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内容认定为广告,而且互联网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在“魏则西事件”中引起争议的“百度推广”服务不再被视为“信息检索”,而会被当作广告进行规管,百度应对其推广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之前,厂商在购买百度推广服务后,就可以在相关词条的搜索中占据前列,且不会被标注为广告。2014年,患有晚期滑膜肉瘤的大学生魏则西,在百度搜索推荐的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接受了号称“有效率达到百分之八九十”的一种生物疗法,但在花费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后病情未见任何好转,并于2016年4月病逝,相关疗法其后被证明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事件在网络曝光后,引起了舆论关于百度付费推广服务以及中国广告监管漏洞的巨大争议。

本次《办法》发布后,百度推广部门立即在官方微博表示“将坚决拥护,严格遵照执行,对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并称“一直以来,百度都致力于打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希望与政府机构、广大网民以及社会各界一起打造互联网广告市场的新秩序”,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监督举报”。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办法》将互联网广告定义为“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并禁止在网络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而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等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

本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最早于2015年7月由工商总局对外公布,草案中即规定:“通过门户或综合性网站、专业网站、电子商务网站、搜索引擎、电子邮箱、即时通讯工具、互联网私人空间等各类互联网媒介资源发布的广告,应当具有显著的可识别性,使一般互联网用户能辨别其广告性质。”

该草案原本希望在2015年9月,配合新《广告法》一起实施,但一直拖宕至今。新《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并确立了“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广告发布方连带赔偿”的原则。但是,新《广告法》当时并未能覆盖互联网广告。

因此,在这份最新的《办法》出台前,百度推广以及其他互联网企业的类似业务虽然备受争议,但由于法律法规不明确,中国司法机关一直认定百度推广不是广告。而如果仅是“信息检索”服务,百度对广告内容就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当局此前在互联网广告方面的法规漏洞,是百度在逐利的道路上无所忌惮的根本原因。

95 %
中国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张国华表示,互联网广告违法率是传统媒体广告的3倍,因此明年将建成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对95%的网络广告进行监测。

声音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对搜索引擎未来发展的一种“松绑”……新出台的《办法》将商业搜索服务界定为广告,事实上也在市场的预期之内。

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孙建波

反百度的声音并不能真正威胁到它,实因它的商业模式建立在某种更隐秘的网络权限上,而这个权限受到了非同一般的保护。

媒体人宋志标

谷歌明确标注“广告”,而百度从“推广”改为“商业推广”,完全看不出改错的诚意。

网易网友 lovelyxiaod

魏则西事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脑专业学生魏则西在2014年发现患有晚期滑膜肉瘤,通过百度推荐的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尝试宣称“有效率达到百分之八九十”的“DC-CIK 生物免疫疗法”。但在花费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医药费后,魏则西的病情未有任何好转,最终于2016年4月12日病逝,时年22岁。魏则西今年2月曾在知乎网回答“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提问,讲述了自身经历,并指责“邪恶”的百度及涉事医院(回答未指出医院名称),还表示:“希望我的回答能让受骗的人少一些,毕竟对肿瘤病人而言,代价太大了。”事件被网友曝出后快速发酵,5月2日中国网信办入驻百度展开调查,百度董事长李彦宏也被中国网信办约谈。

来源:中国经济网工商总局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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