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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机管局就梁振英女儿行李事件发布报告 称事件处理未违规

刊登于 2016-04-26

香港机管局25日向政府提交调查报告,确认梁振英女儿行李事件的处理并没有违反机场的保安规定和国际航空安全标准。图为4月17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抗议梁振英“特事特办”的民众。摄:卢翊铭/端传媒
香港机管局25日向政府提交调查报告,确认梁振英女儿行李事件的处理并没有违反机场的保安规定和国际航空安全标准。图为4月17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抗议梁振英“特事特办”的民众。

4月25日,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就梁振英女儿行李事件发布报告,确认事件的处理并没有违反机场的保安规定和国际航空安全标准。

行李事件已发酵多日,缘起是苹果日报4月7日发表的多篇报导,报导指香港特首梁振英的三女儿梁颂昕及妻子梁唐青仪涉嫌利用特首的特权,令机场人员将一件遗漏在禁区外的行李送入机场禁区。

机场1号客运大楼营运主任(OO)接到国泰航空的电话,国泰在电话中要求机管局出面并立即交出(release)行李,因为事涉行政长官的女儿(involved the Chief Executive's daugher)。

机管局报告A2附件

25日晚6时03分,政府发言人表示收到机管局呈交的调查报告。6时17分,梁振英就报告发表声明。两则声明都引述报告指,梁颂昕当日的手提行李曾经过多重检查,先是在离境大堂被发现后通过爆炸品检查,此后进入离境禁区前又通过了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保安检查,最后上机前还在登记闸口再通过了一次保安检查。

不过声明中没有指出的是,报告A2附件显示了机管局根据当日监控录像整理的事情时序。其中3月28日凌晨0点7分的记录显示,机场1号客运大楼营运主任(OO)接到国泰航空的电话,对方要求机管局出面并立即交出(release)行李,因为“事涉行政长官的女儿”(involved the Chief Executive's daugher),而营运主任回覆指机管局人员已前往现场。0时12分的记录则显示,国泰航空的职员确实如媒体此前报导与梁振英通过电话,但报告并没有列出具体通话内容。

此外,报告还显示梁振英太太唐青仪一度想自己带梁颂昕的遗失行李进入禁区闸口,但被国泰航空、机管局、机场保安有限公司(AVSECO)的4名职员阻拦。这与梁振英此前的澄清声明不符,当时梁振英称唐青仪“只是到一般乘客的离境大堂送机”。

尽管报告记录了这些细节,但梁振英在声明中仍坚称自己和家人没有使用特权。他还在声明中引述了报告另一项内容,称机管局曾经以“courtesy delivery(好意送递)”的方式按既定程序处理过多宗失物事件。

此外,机管局报告中还对行李“同行同检”原则进行了解释,称只有当行李发现可疑违禁品要做第二次安检时,才要求“同行同检”。“同行同检”原则是曾发起机场示威行动的香港空勤人员总工会(空总)一直强调的原则。

对于机管局的说法,公民党成员、民航机师谭文豪和国泰空中服务员工会主席黎玉婵等都回应指行李需要“同行同检”是国际安全标准,即所有安检程序进行时,乘客都需要在场。因此谭文豪指,机管局3月27日至28日处理梁颂昕行李的方式如果不是“特事特办”,那就是以前可能都一直违反了保安要求。

517
行政长官声明引述机管局报告指,机管局在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有517宗以courtesy delivery(好意传送)方式运送物品的纪录。

声音

行政长官重申在事件中,他及其家人并没有行使特权,亦没有违反机场保安规定。

行政长官声明

这不必要地影响香港机场的声誉,大家知道香港机场历年被评为世界最佳机场,我们不应该破坏自己机场的声誉。

梁振英,26日批评工会示威行动

(从前曾由机管局运送行李的)涉事乘客全部都经过失物认领程序,大部份个案也是离港后,始发现在机场遗失行李,至今未能提供曾有类似梁颂昕个案的证据。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

机场禁区

机场可分为“非禁区”和“禁区”(管制区)范围。非禁区范围包括停车场、公共运输车站、储油区和连外道路,而禁区范围包括所有飞机进入的地方,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储油库、登机室及等候室。大多数的机场都会在非禁区到禁区的中间范围,做严格的控管。搭机乘客进入禁区范围时必须经过航厦,在那里可以购买机票、接受安全检查、托运或领取行李,以及透过登机门登机。航厦内的安检措施亦十分严格,乘客在进入管制区时,所有随身物品和行李都先要经过X光机检查,乘客也须走过金属探测器,以防有心人士携带武器劫机。(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政府新闻公报明报苹果日报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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