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中国维权人士唐荆陵获刑5年

刊登于 2016-01-29

中国维权人士唐荆陵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囚5年。 唐荆陵Twitter图片
中国维权人士唐荆陵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囚5年。

中国维权人士唐荆陵及其两名好友袁新亭(本名袁朝阳)和王清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于1月29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唐荆陵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袁新亭、王清营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及2年半。

据 BBC 中文网报导,唐荆陵妻子汪艳芳对判决结果表示愤慨和伤心,但将不会进行上诉,因为唐荆陵认为这是“非法审判”,提出上诉“没有意义”。她希望媒体和各地人士更多关注该案及唐荆陵等人在狱中的状况;她同时透露,袁新亭和王清营的亲属及律师目前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汪艳芳还透露,唐荆陵等人被判刑是由于传播了美国政治和社会学学者吉恩•夏普(Gene Sharp)的5本关于“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书籍,法庭认为书中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并认为他们将书籍传播给在中国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人。

(法院)说那5本书里面有涉及到中国,而且书中有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他们以这个来举证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他们三人。

唐荆陵妻子汪艳芳

现年44岁的唐荆陵早年从事化工技术工作,于1999年取得律师执照后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5年8月,他在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任职时,代理了著名的“太石村罢免”一案,该所迫于压力于11月将唐荆陵解职。同年年底,该案所有被拘押人员均被释放,但唐荆陵的律师执业证也从此被吊销。

2006年起,唐荆陵发起或参与了多个推动中国民主化的社会活动,包括倡导“非暴力公民不合作”理念、宣传选举的价值、推动提高劳工待遇、帮助假疫苗受害家庭争取权益等。2011年2月,唐荆陵因在中国传播中东地区的“茉莉花革命”,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被拘押了6个月后获释。

2014年5月,广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唐荆陵刑事拘留,曾与唐荆陵一起参与多次维权活动的王清营和袁新亭也于同日被抓;一个月后,三人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批准逮捕。三人都是《零八宪章》的签署人,《零八宪章》提出司法独立和言论自由等主张来推进中国民主化。

2015年6月,该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唐荆陵的辩护律师刘正清在庭审时要求法官表明自己的政治身份,他提出由于当事人被指控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如果法官是中共党员则存在角色冲突,应退席回避。该要求被法官拒绝后,唐荆陵等三人当庭解除了几名辩护律师的资格,导致庭审中止。

同年7月,此案再度开庭,在两天庭审后并未当庭宣判,直到今年1月29日广州中院才作出判决。

汪艳芳曾公布唐荆陵在看守所内写的“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全文长达1.4万字,从事实和法理两部分为自己辩护。然而据律师刘正清透露,这份自辩书未获法院采纳。

此外,另一名曾参与太石村罢免事件及许多公民运动的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一案也于近日二审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维持原判,他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该案于2014年11月开庭时,郭飞雄曾表示:“为制衡强权者,为推动宪政民主事业而行动,而承担行动的代价,乃是我作为有近三十年斗争经历的民主老战士的本分”。近期,他在狱中辗转传出的长达3.4万字自辩词也公之于众

303
《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者为303人。截至2013年12月,签署者累计达13000余人。

声音

专制若不是有罪的,自由就断不是无罪的。

唐荆陵

你们仅仅根据我1月7日在南方报业大门外发表演讲一事,把我刑拘、逮捕、关押15个月之久。你们用尽一切手段,挖地三尺,也没有找到一点可以确认我扰乱秩序的法律证据。

郭飞雄

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是发布于2008年12月10日的一份宣言,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由张祖桦教授起草、刘晓波等人修改,并由303位各界人士首批签署;内容除了提出促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改善人权状况外,更提出以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来解决两岸问题及各民族问题。刘晓波因参与起草《零八宪章》于2008年再次被捕,2009年12月25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0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香港电台南华早报中国人权组织BBC中文网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