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台湾反核大游行:核厂除役后,核废料如何处置?

刊登于 2016-03-14

台湾民间组织“全国废核行动平台”在刚过去的周末于台北市凯达格兰大道发起反核大游行,以“告别核电、面对核废”为主题,要求政府全面废核并妥善处理核废料,共有逾7千人参加。而在台东、高雄、台南等地,亦有民众以骑脚踏车等不同方式响应反核游行。

“全国废核行动平台”表示,今年反核大游行的诉求包括:核一、核二、核三3座核电厂尽速除役;还未完工的核四厂直接废止;“非核家园法”排入立法院优先法案;将低阶核废料迁出兰屿、提出具体可行的高阶核废料长期处置方案等。

游行当天,民进党、时代力量等多名立委均到场声援。民进党总统当选人蔡英文则在 Facebook 表示,民进党一直主张核一、二、三3座核电厂不延役、核四厂停建,并在2025年完成“非核家园”。她还表示,核废料处理是最困难的问题,需要“不分党派、共同面对”。

民进党立委及党团代表陈曼丽、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也表示,将推动“非核家园法”立法,将核电除役时间表入法,并成立跨党派协商小组讨论核废料处理问题。其中黄国昌表示,时代力量将于本周在立法院提案,目标是核一、核二厂提前除役、核四厂废止。

核废料是我们这一代人,留给下一代最大的债务。现在,是我们必须不分党派、共同面对的时候。

蔡英文

台湾民间组织“全国废核行动平台”在台北市凯达格兰大道发起反核大游行,约有7千人冒雨参加。摄 : Chiang Ying-ying/AP
台湾民间组织“全国废核行动平台”在台北市凯达格兰大道发起反核大游行,约有7千人冒雨参加。

台湾自1970年代兴建核电厂,在地理分布上,核一、核二、核四均位于北部的新北市,而核三则位于南部的屏东县。目前,核一、核二、核三3座核电厂仍在运作,由台湾电力公司(简称:台电)营运。台湾行政院规定,核一、核二、核三在达到相应的运作期限后,将于2018年至2025年间相继除役。

核四自1990年代动工,期间一度停工又复工,后于2014年4月因前民进党主席林义雄绝食及社会反核压力下,由府院作出封存决定,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封存。根据当时的决议,核四封存期为3年,届满时将举行公投决定是否重启。因此有分析认为,新政府上台后无需立即面对核四存废争议。

但核电厂除役后,厂内核废料如何处置又是一大难题。核废料一般可分为高阶核废料和低阶核废料,前者是指用过核燃料棒或相关萃取物,后者则是指运作过程中接触过放射性物质的衣物、工具等,两种废料都需要长期隔离贮存。

1982年后,核一、核二、核三产生的低阶核废料被运往台湾本岛以外的兰屿岛贮存,至今已有超过10万桶。该批废料早已超过贮存期限,但因至今仍未找到最终贮存地而滞留在兰屿,引发当地居民长期不满。

此外,台电还计划在核一除役后,暂时把高阶核废料原址贮存。近日曝光的台电关于核一除役的计划书显示,台电计划在厂内兴建约8200平方公尺的乾式贮存场,将除役后剩余的5720束用过核燃料棒贮存在里面,最长可达40年。计划曝光后,引来台湾舆论反弹。

台电近日表示,核废料的最终处置方式是计画深埋到500到1000公尺的地底下,但目前仍在地质评估的技术阶段;若最终处置场无法按期落实,则计划在台湾附近寻找面积不大于1公里的无人岛或准无人岛,兴建集中式贮存场,作为核废料的中继站,且不排除成为最终处置场。

25
台电共计将花25年时间将核一厂区复原至能再利用的状态,前8年将先去除辐射污染,接着12年拆解反应炉、汽机厂房,最后3年侦测厂区辐射、2年复原土地。

声音

没有核安,就没有核电;没有办法处理核废料,更没有资格使用核电。

新北市市长朱立伦

台湾能源供给98%仰赖进口,电力系统无法透过电网由其他国家支援,能源选择的条件严峻;因此,确保电力稳定供应为首要目标。

台湾行政院

时代力量和民进党都没有具体承诺会不会删除本会期的“核废境外再处理”预算;民进党未对核四封存状态与储存预算表态……两党都同意将核废迁出兰屿,但还待两党更进一步启动所有可能的机制,而非只是意愿的表达。

全国废核行动平台

核废料立即迁出兰屿;兰屿人的全民健检一定要落实;核废料的迁场一定要法制化,由政府给予保障。兰屿人反对以原乡作为核废厂址,这才是落实转型正义,这是达悟族一直没有到来的承诺。

兰屿部落文化基金会董事鲁迈与代表王静娴

核四

原名为龙门核能发电厂,是台湾新北市贡寮区一座兴建中的核能发电厂,由台湾电力公司兴建营运,为台湾第四座核能发电厂。核四的兴建计画在1980年代便已提出,1985年5月因贡寮当地民众强烈反对,时任总统蒋经国指示行政院暂缓兴建。1992年时任总统李登辉指示批准,直到1999年3月17日开始动工兴建,原计画核四一号机于2004年商转。2000年政党轮替,行政院长张俊雄10月27日中午宣布停建核四,立法院随即发起倒阁及罢免总统陈水扁的提案,但均未成案;于2001年大法官520号解释文后复建,计画完成日期延至2006年,后又延至2011年。2011年发生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后,政府决定对核四进行检视和补强,原预计商转日期延至2015年。2013年2月25日行政院长江宜桦宣布核四是否续建将由公民投票决定。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新头壳自由时报中央社行政院网站风传媒观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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