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旺角骚乱

陈永政:止暴始于整顿警队

旺角警民冲突,很大程度是由于警队长时间不合理地使用暴力,以至其威信不断受损,并使“谁使用暴力才算合理”变得越来越含糊所致。

刊登于 2016-03-07

#香港#旺角骚乱

2016年2月9日,香港旺角, 警方以武力制服示威者。摄:卢翊铭/端传媒
2016年2月9日,香港旺角, 警方以武力制服示威者。

年初一,旺角警民冲突震撼香港社会,却又不令人惊讶。连日来多篇评论,警告香港可能已进入暴力抗争时代。面对困局,建制派目前的主调是将冲突定性为“单纯治安问题”,只要强力镇压即可;而泛民则坚持冲突是众多“深层社会矛盾”的结果,若不改善管治困局,则香港永无宁日。

建制派的论调固然是自欺欺人,但泛民要求全要检讨改善施政虽属正论,却又太过笼统,缓不济急。而且尝试解决“深层社会矛盾”(如政改问题)的过程中,亦可能造成更多冲突。事到如今,要马上从根本解决问题已经太迟。然而,要阻慢抗争暴力化,以争取更多时间寻求出路,则仍有可能做到。

这做法的核心并不复杂,可以用八个字概括:“整顿警队,重建威信”。

警方垄断暴力的前提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避免所有暴力行为;而所谓“国家”、“社会秩序”,都必须建基于区分“合理”和“不合理”地使用暴力(violence)。

旺角警民冲突,很大程度是由于警队长时间不合理地使用暴力,以至其威信不断受损,并使“谁使用暴力才算合理”变得越来越含糊所致。要减慢抗争暴力化,整顿警队实为当务之急。这不涉及彻底解决“深层矛盾”,而只需香港社会重新正视一些基本的社会政治伦理,并采取行动即可。

香港人有句话很常挂在嘴边:“总之用暴力就唔啱啦”(总之使用暴力就是不对)。这句话其实极有问题,因为香港境内最强大的暴力组织除了解放军外,就是警队。后者为三万多名武装人员,随时在街上巡逻,并可以使用暴力制伏(甚至杀害)他们认为有威胁的人。如果香港人真心认为“凡是使用武力就不对”,那最需要被解散的组织就是警队和军队。

然而,大家一定没有这样的意思。因为当警队使用暴力,以驱散,甚至镇压示威者时,实在有不少港人拍案叫好。就旺角警民冲突,甚至有警员声言可以“开100枪以上”,何君尧律师更鼓励开枪杀人。

霎时间,香港社会的双重标准令人叹为观止:示威者向前冲就是暴力,警察大量使用胡椒喷雾、乱棍打人就没问题;同是掟砖(掷砖),示威者向全身盔甲、手握长盾的警察掟砖就是「致命武力」,警察向毫无装备的示威者掟砖还击就是“保护自己”;令警员受伤入院的人是“暴徒”,令示威者受伤入院的警员是“尽忠职守”。这种双重标准的言论充斥整个香港。如果香港人真的相信“总之用暴力就唔啱”,那我们伪善的程度亦未免太夸张了。

然而,这并非只是双重标准,而是未有将背后的原则解释清楚。这种论调其实建基于一个重要假设:“只有警方可以使用武力”。这种想法在香港根深蒂固;对很多人而言,甚至仿佛如不证自明的真理。

但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让一小部分人独占「武力的使用权」,甚至纳税给他们武装起来,以威吓自己?这绝非不证自明,而是建基于一个重要政治学概念:“社会契约”,意即我们愿意一同放下武器,但条件是我们会建立一个保护“公义”的组织(政府),而为了保护公义,我们愿意接受这组织合理地使用暴力。

换言之,警方要独占暴力,就得符合两个条件:

一、其使用暴力是为了公义;

二、其使用暴力的方式合理。

警队认受性大减

如果警队经常违反这两个条件,警队的认受性就会大减,于是道义上,其他人就再无理由认定只有警队才可动武了。这对社会上所有人其实都非常不利,因为这代表着,暴力不再受大家认同的“公义”约束,而只出于各人的“私见”。如此一来,社会将变得非常不安全。旺角警民冲突正正是警队认受性大减的恶果。

警队失去威信与认受性,可谓其来有自。前警务处长曾伟雄上任后,警队士气大振,很大程度是因为其采取“全面支持前线决定”的做法。曾伟雄一反前任邓竟成时期的作风,从未就其治下警队的任何失误承认过责任。由缺乏法理基础的“核心保安区”事件,到阻记者拍摄的“黑影论”事件,以至其间警队不停加强对示威者使用的武力,曾伟雄都一路硬到底,不论有理无理,警队都不需负上任何责任。于是警队形象在这几年间不停下跌,各大民调都反映警队为最不受支持的纪律部队。

警队形象的下滑趋势,到雨伞运动更是急转直下。9月27日,警方在政府总部外,以盾牌及胡椒喷雾袭击,驱散完全无使用武力的市民和学生;翌日又施放67枚催泪弹。到雨伞运动后期,警方滥用暴力的行为更俯拾皆是。其间,示威者经历了大量暴力对待,包括有救护义工在照料伤者时被打,有示威者被打至以后走路都有困难,警棍打头成为常态,更有不少示威者倒地后仍被警员围殴。

在绝大部分情况,示威者并无还击,但警方的暴力却有增无减,这显然是不合比例地使用武力,而完全违反武力使用的指引,如用警棍打头及乱棍打途人等,最后亦不了了之。

伞后一年,警方一如既往地保护同僚,绝大部分怀疑滥用暴力的个案,连立案调查都无机会,就连在镜头前打人的七警事件,都拖上一年有多。护短之情,溢于言表。而现有法治体制亦似乎无力处理警队滥暴行为。至此,在大量市民眼中,警队的行径已超出“公义”及“合理”范围,警队认受性亦跌至谷底。

当警队的认受性持续下跌,面对警察暴力的市民就会越来越无意愿约束自己。毕竟,如果警方可以不受约束、毫无后果地殴打未有动武的示威者,我们就无可能期待示威者会永远企定(站着)任打不还手。

旺角冲突中的“半战争状态”

到旺角冲突一晚,在示威者眼中,其实已无所谓“警员”,因为缺乏认受性的“警员”其实只是一群拿着武器、准备伤害自己的人,而最合理的回应,就是以武力保护自己。这种情况下,警方各种警告、命令,示威者都拒绝服从,并视之为不合理的威吓;就连主流社会反对暴力的声音都意义不大,因为这一群人认定自己当时正身处一个再无“合理公权力”保护自己的状况。

说得夸张一点,当他们拒绝警队认受性并与之冲突时,其实他们正处于一种近乎无政府的「半战争状态」。所以当警方一以武力推进,示威者感到自身安全受威胁时,他们便大举以武力还击。换言之,当警方失去认受性,示威者面对的问题就再不是“为什么可以动武”,而是“为什么不可以”?

旺角冲突之后,主流声音一般都予以谴责,但激进派的声势有增无减,不少当晚无参与冲突的市民,亦纷纷为冲突辩解,就连一向反对使用暴力的温和派支持者,在谴责冲突时都显得有气无力。即使不同意暴力行径,泛民中人大多不忍割席。这并非单纯的护短,而是当警方不停无后果地滥用暴力时,温和派实在很难单方面地谴责示威者。

这不是因为香港有很多“深层社会矛盾”,温和派面对矛盾时从来都主张非暴力抗争,他们无法压下激进暴力行为,是因为他们难以叫示威者面对乱棍时,不以武力还击以保护自己。如果政治及法治体制无法约束警队的暴力,道义上,社会亦将难以约束示威者以武力保护自己。

结语:整顿警队,重建威信

可幸的是,香港的情况其实并未差到无可救药。大部分市民仍然希望避免各人按私见行使武力。因此,当务之急是要设法恢复警队的认受性,让社会(包括示威者)接受警队为唯一可合理使用武力的组织。而成功的先决条件,就是整顿警队纪律,让其武力行使重回合理轨道。

香港社会,不论建制派还是非建制派,都有责任向警队施压。因为如果我们不以和平的方法制衡警方的暴力,便会越来越多人以武力反抗。因此,要阻慢香港暴力化,必须由整顿警队开始,如果办不到,则恐怕无论温和派如何努力呼吁大家停手,结果都只能是兵戎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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