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巴士撞上无人车,Google首次承认负责

刊登于 2016-03-02

2016年2月2日,美国加州,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Inc. 执行董事长施密特(Eric Schmidt)在 Google 集团总部乘u001bu001b坐无人加驶汽车。摄:Justin Sullivan/GETTY
2016年2月2日,美国加州,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Inc. 执行董事长施密特(Eric Schmidt)在 Google 集团总部乘坐无人加驶汽车。

Google 生产的无人驾驶汽车近日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而 Google 首次表示要为事故负一定责任。

据 Google 提交给美国加州机动车管理部门的报告显示,一辆 Google 无人车于2月14日在加州山景城(Mountain View)与一辆公共巴士相撞,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报告指,Google 无人车 Lexus RX450h 当时正以自动模式行驶。当无人车为了绕开路上的一些沙袋而变换车道时,一辆公共巴士从后方驶来,两车随后发生碰撞,无人车左前侧挡板、前侧车轮及一个传感器均有受损。

Google 表示,无人车当时探测到了巴士,车上的试驾员也从后视镜看到了巴士,但两者都以为巴士会让无人车先行。Google 称此类“误解”每天都在人类驾驶员之间发生,但也承认公司负有一定责任,事故发生后已对相关软件进行改进,包括承认巴士等大型车辆更不容易让行。

在这一事件中,我们显然负有一定责任,因为如果我们的车没有移动,就不会发生事故。

Google

自2009年以来,Google 的55辆无人车已行驶超过140万公里,但前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负责人 Gill Pratt 指出,面对现实中复杂多变的情况,这些里程所积累的经验是远远不够的。他还表示,由于人们对机器有更严格的要求,即使无人车能大大降低车祸几率,对于那些仍然发生的、由无人车造成的事故,人们仍未必能够接受。

无人车法律事务专家 Hilary Rowen 也表示,事故展现了无人车未来将面对的法律难题:当软件无法预防事故时,驾驶员可以接管,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究竟应归咎于无人车软件、无人车驾驶员还是巴士驾驶员?她认为人类会倾向于把责任推给软件,以免留下不良的驾驶记录。

Google 的无人车测试至今已发生十多次交通事故,大部分都是被其他车追尾。Google 此前表示,希望在2020年让无人车变得普及,而安全性也是它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2 英里/小时
相撞时,Google 无人车的行驶速度约为每小时2英里,巴士约为每小时15英里。

声音

这是关乎无人车可靠性的问题,当出现下雪、传感器失灵、其他驾驶者作出意想不到举动等情况时,这些极端情况对无人车而言会更难处理。

Gill Pratt

人类遵守着各种社会规则,但这些很难被编写成汽车的程序。

科技企业家 Jerry Kaplan

无人驾驶汽车

是自动化载具的一种,具有传统汽车的运输能力。作为自动化载具,自动驾驶汽车不需要人为操作即能感测周边环境并进行导航。自动驾驶汽车仍未全面商用化,大多数均为原型机及展示系统。自动驾驶汽车的展示系统可追溯至1920年代及1930年代间,第一辆能真正自动驾驶的汽车则出现于1980年代。1984年,卡内基美隆大学推动 Navlab 计划与 ALV 计划;1987年,梅赛德斯-宾士与德国慕尼黑联邦国防大学共同推行尤里卡普罗米修斯计划。从此以后,许多大型公司与研究机构开始制造可运作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型。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GuardianFTVOXQZ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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