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旺角骚乱

莫哲暐:暴力与非暴力反抗的辩证

倡导暴力抗争的毛泽东的“反抗主体性”基于“胜利”,法农基于“必须”,倡导非暴力抗争的甘地的“反抗主体性”基于“真理与正义”……因此不论是主张暴力或非暴力反抗者,都必须问:那个反抗中的“我”究竟是什么?

刊登于 2016-02-18

#香港#旺角骚乱

对于我们年轻一代人而言,年初二凌晨旺角的冲突,肯定是自己经历过香港最严重的暴力事件。警察向天鸣枪、殴打示威者;示威者抛掷砖头,街头火光熊熊……

冲突过后,坊间一面倒痛斥“暴徒”,梁振英政府当然不会放过机会定性冲突为“暴乱”,建制派(包括曾发起六七暴动的工联会)也借机“强烈谴责”。连民主党、公民党等也纷纷与暴力冲突割席。

然而,网上却是另一个世界:有人赞许香港人终于“勇武起来”、认为“革命”已经萌芽,非暴力抗争已走进历史;有人认为暴力是政府逼出来的,应同情及理解示威者;亦有人认为以暴易暴终将令香港万劫不复,万万不可。各大学学生会则一致站在示威者一方,斥责政权。

众说纷纭,互相指斥,令人窒息。

如何看待暴力?我翻开英国哲学教授凯基尔(Howard Caygill)写的《论反抗:抗争的哲学》(On Resistance: A Philosophy of Defiance),尝试从当中涉及暴力反抗的论述寻找一些头绪,去思考香港当下。

所谓反抗

要思考暴力及非暴力反抗,先要解决何谓反抗(resistance)。凯基尔以普鲁士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Clausewitz)的名著《战争论》(Vom Kriege)为本,论述何谓反抗。克劳塞维茨看见革命后法国的拿破仑政权势如破竹,对多国造成威胁,思考普鲁士当如何反抗。其从西班牙的反法游击战中得到启发,写下此书。克劳塞维茨写的是抗战,因此凯基尔认为,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其实也是《反抗论》(On Resistance)。

首先,反抗的本质是双向的。你反抗一方时,对方也在反抗。例如我们反抗政权打压,政权也在反抗人民求变的声音。对克劳塞维茨而言,战争的目的就是令敌人无法再反抗。

这里要理解一个概念,叫“反抗潜能”(capacity to resist),也就是支撑反抗的“物质力量与道德意志之总和”。战争不单是要消除对方的反抗潜能,同时要壮大己方的反抗潜能。例如要对抗拿破仑的法军,必须采取一种虚幻似雾(vaporous)的战术,把战线延长,并施以重复而细小的突袭,时进时退,消弭敌方的物质与士气。

反抗究竟只是纯粹“破”,还是也有“立”?“破”,就是要反击现存的恶,而恶可以是不公、敌人、制度、入侵国家等等。尼采认为此乃“奴隶的道德”(slave morality),是一种反作用,因愤怒而反击导致自己受苦的事物。“立”,就是自己先有“善”的概念,从而在抵抗中令“善”得以确立于世。尼采称之为“主人的道德”(master / noble morality)。对于尼采而言,所有反抗都是“破”的,都是对应邪恶世界的反作用力。

然而,凯基尔质疑此说,并以马克思的论述证立,反抗可以既“破”且“立”。他指出,马克思大力推崇巴黎公社(Paris Commune),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复仇心态,要对付当时德国入侵,以及推倒旧法兰西共和国留下来的体制。对马克思而言,两者都是帝国主义产物,属于压迫(oppression)的政治。但同时也是要建立一个新世界,一个否定垄断暴力、官僚打压等旧帝国政治的新世界。因此“破、立”同存。

理性、暴力、与反抗主体性

有人说:理性的尽头就是暴力(注一),此说实在值得斟酌。战争肯定是暴力,但战争当中的政治计算、策略运用、战局考量等,统统需要靠理性进行;在反抗中亦然。不论是暴力或非暴力的反抗,也可以有理性在其中。按照克劳塞维茨的理解,战争(反抗)本身涉及三元素:“本能”,即原始的暴力、仇恨以及敌意;“机率”与偶然的播弄;以及“理性”,即政治手腕。

克劳塞维茨指出,一旦开始了暴力反抗、开始了战争,不论何方先出手,对方必然反击;一方暴力升级,另一方也必然紧追其后,然后互相不断升级。导致的结果就会是全面战争(total war),以致一方被歼灭,或全面毁灭;这也许就是大家所谓的“无法回头”。

有学者认为,暴力升级至某阶段,就会迫使双方谈判,以政治手段解决问题(有点像古巴核导弹危机)。然而亦有学者非常悲观,认为不可能制止暴力升级,直到毁灭。对克劳塞维茨而言,最重要的是抓紧偶然与机会,延长战线,避免暴力不断升级,同时能令敌方身心俱疲,及消耗其反抗潜能。

我们也要懂得分开“策划者、行动者,及评论者”的位置。例如在一场战争中,大将以及参谋必定要不断行使理性,分析战局,方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在前线向前冲的士兵,可能较多是受愤怒、同仇敌忾,以及求生本能支配。至于战前、战后评论的人,则多少需要理性。此外,某些评论带有政治倡导的意识,看似很不理性,但背后反而是理性的计算。再以骚乱为例,整体而言或许是情绪宣泄、复仇心理居多;然而当中肯定也有理性时刻。例如现场指挥者,不能完全被情绪淹没。

再推展一步:要求纯粹理性本身就背离现实。人是有限的,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在任何行动前便计算好往后每一步。某些时候纯理性已经无法应付当前问题时,唯有靠直觉以至本能去行下一步棋。而且,假若每个走在前线的人都步步计算,什么行动也难以成事。即使两年前标榜和平、理性的占领,也是开始于愤怒与本能带动的冲出马路。不管是否使用暴力,都会有非理性的时刻。

但我们必须承认,使用暴力,确实比较容易“杀红了眼”失去理性,有不断暴力升级的危机。经过了旺角那夜,大家不难明白。既然暴力反抗 (violent resistance) 很容易导致冲突加剧,那么非暴力反抗(non-violent resistance)是否就是唯一出路?

凯基尔确实比较推崇非暴力反抗,然而他却未有完全否定暴力反抗。对他而言,不论暴力与非暴力,核心在于如何建立“反抗主体性”(resistant subjectivity) ── 通俗或粗疏一点理解,就是反抗意志,是反抗中的“我”究竟为何。记得电影《十年》的《自焚者》中,狱中绝食者最后一句对白是:“维持着我意志的,不是仇恨,而是希望。”我们可以理解,这里的“希望”就是其“反抗主体性”。

对凯基尔而言,不论是暴力还是非暴力的反抗,都可以是由对正义之渴求所激发,而且在漫长的不安与不确定中坚忍不拔,展现勇气。凯基尔在书中讨论了几个例子:

暴力反抗:毛泽东与法农

毛泽东的游击战术举世知名,亦影响后来某些共产主义起义,例如尼泊尔的毛派游击队。战术策略上,都是一些耳熟能详的口诀加上《孙子兵法》,例如“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等等。但更重要的是,毛泽东如何建立游击战的“反抗主体性”。

首先,毛深信“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知己”与“知彼”是互相扣连的,不能分割;你要知“彼”,方能清楚知道反抗中的“己”。“彼”是一般理解的敌方,也是整个战争格局。前述那十六字口诀,其实也是出于对“知己知彼”的理解。

其次,毛采持久游击战术,展现出强大的韧力与能耐。其“反抗主体性”正正是在漫长的反抗中慢慢建立,甚至发展为“革命主体性”。其中的关键是“胜利”:每赢一场战役、每占据多一寸土地,都能壮实其主体性。

法农(Frantz Fanon)是非洲去殖民化时代的革命家、哲学家,其同样认为以暴力反抗殖民主义及殖民帝国是合理的。他在The Wretched of the Earth一书中,述说了暴力反抗的合理基础。

在殖民地中,殖民者视被殖民者为非人类,绝无平等地位。整套殖民地系统都是异化(alienation) 的制度,不但由暴力所支撑,同时本质上就是暴力。“被殖民者”被贱视为动物,但心里清楚明白自己不是动物,是人。正是在这种剥削、践踏中,被殖民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形成敌“我”对立。

法农所理解的“反抗主体性”,是一种“必须”(necessity),已经别无他法。被殖民者要夺回自己的尊严,“必须”使用武力;而在暴力反抗中,被殖民者会找到力量、勇气与自主。被殖民者基于“必须”而暴力反抗,其后甚至会策略地制造“必须”以持续反抗。例如在肯尼雅(Kenya,台译肯亚)的“茅茅起义”中,反抗者会要求所有人参与袭击。因为大家都“落水”了,别无选择,只能继续,透过暴力解放自身。

甘地的非暴力誓愿

非暴力反抗部分,我们考虑印度甘地的例子。非暴力可以是出于策略考量。正如大家常听到的:政权的武装必然比反抗者强大,以暴斗暴,胜出的一定是政权。此外,非暴力反抗较能获得主流民意支持;获得越多人支持,便越有机会成功。

甘地倡导 “Satyagraha” 非暴力反抗的理由中,策略确实是重要一环,但非全部;其还包括在信仰层面“死也不使用暴力”的誓愿 (vow)。这里所谓的“死”不只是修辞,而是即使死亡在前也坚拒使用暴力。单单视非暴力反抗为策略,那只是表面的,无根的,很容易崩塌;但非暴力誓愿则强而有力。对甘地而言,问题不是“会不会死”,而是“该如何死”、“死得有否意义”。此非暴力誓愿之根基乃真理与正义;活在真理中,绝不妥协。

“Satyagraha” 的意思,就是“坚持真理”。

甘地所要建立的是“和平的印度”。他认为靠暴力建立的国家制度难以和平,只会走上殖民者的旧路,因此要建立非暴力的生活方式,作为暴力逻辑以外的出路。由此理解,不抵抗暴力(包括法律暴力)打压,不代表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而是不以暴力反抗,不参与暴力游戏,不遵守暴力法律,从而跳出暴力逻辑,阻止暴力升级。甘地所思考的,是印度整个群体的存亡,而Satyagraha,誓死坚持真理,无惧死亡,就是能使印度强大的“反抗主体性”。

因此,凯基尔认为甘地的非暴力反抗是强大的,甚至是勇武 (militant) 的。然而必须留意的是,凯基尔认为甘地的非暴力反抗,乃是当时对抗殖民主义的有力工具,不必然能化为普世通用的反抗伦理。例如有些人就认为,甘地的“非暴力反抗”在香港不会有效──毕竟当时的印度乃受英国殖民统治,而英国作为民主国家尚有良知,且关心国际声誉,因此甘地可以成功;对比之下,香港的最终敌人是中共,而中共根本毫无底线,亦不怕国际施压,因此和平反抗不会有效。

甘地的非暴力反抗,也肯定不是某些香港人所理解的,纯粹用于政治包装或选举宣传的“和平理性非暴力”。

暴力与非暴力的辩证

毛泽东与甘地同样展开持久反抗,消弭对方的反抗潜能,两人同样也注重如何建立巩固“反抗主体性”。不同的是,毛泽东的反抗乃建基于胜利,甘地的则是真理与正义。凯基尔确实较推崇非暴力反抗,认为毛泽东不可取。然而他并未否定法农的暴力反抗理念,只是指出其建立在“必须使用暴力”的“反抗主体性”不稳定,容易偏离,走向冲突升级。

因此不论是主张暴力或非暴力反抗者,都必须问:那个反抗中的“我”究竟是什么?

主张“非暴力反抗”的人,会批评暴力是出于本能、憎恨与复仇的诱惑,用物质力量惩罚对方,从而得到快感。但非暴力其实也可以是出于本能,出于脑海中被社会社教化多年灌输的“和平”意识。因此支持非暴力也只是一种“自然反应”,不经思索便说“暴力不对”、“暴力不好”、“暴力必错,天地不容”;讲到底,这只是因为“非暴力”比较符合主流意见,容易过活。这种非暴力的思想与倡议,不见得有多理性、多高尚,甚至有意无意配合了暴力的政权。

要提倡非暴力反抗,就应指出此种形式有多大的力量,参与者要付出多大代价,展现决心与意志。绝不是随口说“以暴易暴不好”、“暴力无法解决问题”,甚或“谴责所有暴力行为”。在香港,缺乏强大意志及“反抗主体性”的非暴力反抗,很快便会 (或已经) 沦为行礼如仪的政治表态或宣传。说“暴力必然会失败”也背离历史事实。例如1977年台湾的中坜事件,民众火烧警察局,最终以警察暴力镇压收场;然而事件却成为台湾街头运动的序章。

提倡“暴力反抗”的人,当然也要展示同样的决心与意志,忠于反抗。而且由于暴力行为难免涉及道德难题,所以主张者必须更加努力,取得道德正当性 (moral justification)。援引外国或历史例子或许可取,但也要小心,因为任何比较都涉及“脉络”问题。

例如很多人喜欢说孙文的革命很暴力,甚至陈胜吴广揭竿起义也是暴力,质问:难道要用和平手段推翻满清和暴秦吗?但因为时空不同,社会脉络也不同,这种类比其实没有太多意义。秦朝时使用暴力几近是常态,但当下香港不是;清末解决社会矛盾的机制比当下的香港少,当时人们接受暴力的程度,也远高于今日香港人。某些道德是会随时空而转变的。即使某些道德原则可能不变,但如何在各时各地实行却会有所不同。

从策略考量,亦然。

要证成“暴力反抗”有效,不能只是诉诸于过往“非暴力反抗”的无效,而是要指出香港当下的种种境况,为何使暴力反抗有较大成功机会。“群众支持”肯定需要考虑;毛泽东即使勇武,游击战术了得,但也须靠“人心向背”获胜。有人相信胜者为王,只要最后胜利或明显接近胜利,群众自会跟随。但要思考的问题有二:本身不获群众支持的话,胜算有多大?即使本身不获民众支持也取得胜利,是否必然就能令民众心悦诚服?

相对的,主张继续非暴力反抗者,也应该想一想:假如获得所谓的“沉默大多数”同情,但他们最多所能做的也只是同情,继续保持沉默,那么对运动有何益处?

Synthesis: 暴力与非暴力的共存?

最后,能否“各有各做”,也就是暴力与非暴力反抗能否共存?这个问题在历史上不断出现。最经典的,莫过于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台译金恩)开展和平反抗运动,马尔科姆(Malcolm X,台译麦尔坎·X)与黑豹党则展开暴力反击,甚至主张黑人优越论。马尔科姆曾嘲讽马丁路德金,二人路线难以融合。

然而有评论指出,到了1960年初期二人理念越走越近,双方都对彼此更为宽容。马尔科姆于1965年被刺杀后,马丁路德金致哀,表示即使二人对于解决种族问题的手法不同,然而其对马尔科姆怀有善意。其余民权领袖如 John Lewis 也纷纷向麦尔坎·X 致敬。

然而香港情况可能更复杂。目前各派别目标唯一相同之处,就是“争取民主”。在此以下,出现许多分歧。而刚好,广义本土派人士相对推崇暴力反抗,广义左翼人士兼泛民则推崇非暴力反抗,因此有所谓“各有各做”。

“各有各做”是否真的可能?以上分歧是否可以纳入为“一个广义民主运动”之中?我个人倾向认为,假若主要理念一致,应该尝试容忍各种手段,各有各做。正如马丁路德金虽然是和平主义者,但并未因马尔科姆主张暴力手段而谴责之。

当下香港,逐步走进绝望政治中。过往和平示威、集会,甚至占领,也无法令香港走出困局。旺角黑夜暴力冲突中,肯定有参与者是出于绝望、觉得无所可失,而掷出手上的砖头。当晚暴力反抗,对某些人而言是希望曙光,但对另些人而言,却是把失望变成万劫不复的绝望。

但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停止思考。

最后也向在上位者说一句:我们都想要和平,没有人会全心爱暴力;但和平不会因为激进示威者都被监禁而降临。我们都不想被仇恨占据,没有人喜爱生活在仇恨中;但一日不消除滋生仇恨的根源,仇恨一日都不会散去。

注一:Violence 一词的中文是“暴力”,physical force则是“武力”。一般认为“暴力”带有贬义,“武力”则相对中性。本文会一致使用“暴力”一词,然而意思属中性,仅指向反抗的本质,并无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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