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1月19日至23日分别对沙特阿拉伯、埃及和伊朗3个中东国家进行了国是访问,并于24日回到北京,结束了2016年首次外访之旅。这也是习近平上台3年来首次访问中东,分析认为,其目的是寻求能源、出口市场和经济协定,并与中东地区建立更紧密的政治、外交和军事合作关系。
习近平此行在阿拉伯国家联盟(下称“阿盟”)总部宣布,为“促进中东工业化进程”,中国将联同阿拉伯国家设立150亿美元“中东工业化专项贷款”及100亿美元商业性贷款;提供100亿美元优惠性质贷款;同阿联酋、卡塔尔设立200亿美元共同投资基金。
他还宣布向巴勒斯坦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无偿援助,向叙利亚、约旦、黎巴嫩、利比亚和也门提供2.3亿元人民币“人道主义援助”,向中东地区提供3亿美元援助以“加强维护稳定能力建设”。
习近平在阿盟总部的演讲中称,“我们在中东不找代理人”、“不搞势力范围”,而是“推动大家一起加入‘一带一路’朋友圈”,并为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势力“凝聚共识”。他强调,“恐怖主义不分国界”,“反恐不能搞双重标准”。
我们要抓住未来5年的关键时期共建“一带一路”,确立和平、创新、引领、治理、交融的行动理念,做中东和平的建设者、中东发展的推动者、中东工业化的助推者、中东稳定的支持者、中东民心交融的合作伙伴。
与沙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沙特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供应国,占中国石油进口的六分之一;中国也于2013年首次成为沙特第一大贸易伙伴。
19日,习近平与沙特国王萨勒曼共同宣布建立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同意建立两国高级别委员会,以指导和协调双方各领域合作;20日,两人共同参加中沙延布炼厂投产启动仪式,该项目是中国在沙特的最大投资项目。
与埃及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习近平于21日来到本次中东之行第二站埃及,同埃及总统塞西举行会谈,会见埃及议长阿里、阿盟秘书长阿拉比,并在阿盟总部发表题为《共同开创中阿关系的美好未来》的演讲。
中埃两国签署了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五年实施纲要》,涉及双方的政治经贸、军事和安全、能源油气产业合作等10大项目。
与伊朗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习近平是国际社会于1月16日解除针对伊朗的制裁后,首位到访德黑兰的国际重要领导人,也是14年来首位到访的中国最高领导人。
23日,中伊两国共同宣布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签署了包括能源、电讯等领域的17项协议,包括中国在伊朗南部修建两座核电站以及伊朗长期向中国输送石油,双方还表示有意将双边年度贸易额从目前约500亿美元提高至6000亿美元。
伊朗总统鲁哈尼表示,本次会谈在伊朗履行核协议之后的背景下具有特殊意义,标志着中伊两国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纪元”,他表示伊朗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习近平则强调两国在现实中没有“根本矛盾”,并“欢迎伊朗以崭新姿态出现在地区和国际舞台”。
同日,习近平还与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举行会晤。哈梅内伊呼吁两国在经济和安全问题上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他称“伊朗是地区内能源方面最可靠的国家”,因为其“能源政策永远不会受外国人的影响”。他还表示美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并不诚实”,伊朗“从来不信任西方”,因此希望和中国进行更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