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职称”是指一个人在其从事的职业中受认可的专业性等级,一般分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不同行业对应的职称分布情况稍有不同,级别越高,待遇也就越高。
大陆9月10日教师节在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6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改革,包括将原本分设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初、中、高三个级别,并设置正高级职称,打破基层教师的“职业天花板”。以往在大陆许多地方,中小学老师最高职称只能评到副高级,但此次改革后,他们将有机会评上正高级职称,职业地位相当于教授。
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不是楼房、不是课桌,是教师。
为解决1270万中小学教师职业上升通道狭窄、以往职称评审过于强调论文、学历,以及评价由行政力量主导等问题,大陆自2009年起在山东、吉林、陕西等地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8月26日的会议标志着这项改革正式在全国推行。
除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外,此次改革还包括三项内容。首先,对原有职称评价标准进行修订,更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并向农村和偏远地区教师倾斜;其次,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第三,令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既确保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及时兑现,又鼓励教师从中学到小学、从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任教。
李克强在会上表示,改革有助于保障基础教育师资力量,并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边缘地区任教,从而推动教育公平。他又强调,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含义,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
教育学者熊丙奇则指出,发达国家通常实行教师年薪制以及终身教职制度,而中国过去10年多都在强调打破教师“铁饭碗”,引入合同制,并通过职称将教师分出高低等级,令教师倦怠感增加。他认为此次改革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功利化和行政化问题,但职称制度本身就是行政评审体系,如果总体行政评价框架不打破,只是在一些操作措施上调整,将无法改变制度性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