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評論| 大律師蔡維邦、駱應淦:香港法律界對暴力的兩種反思

這兩種觀點頗能代表香港法律界、乃至香港社會或其他觀察者對目前示威者暴力的不同看法。

大律師蔡維邦、駱應淦:香港法律界對暴力的兩種反思
2019年10月20日,被示威者破壞的中國銀行。

上週,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以理念不合為由宣布辭任公會副主席,引起香港輿論關注。蔡維邦專長刑事訟訴,去年中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曾在旺角暴動案中擔當被告梁天琦的辯護律師。他替梁天琦求情時曾說,如他一般年紀的港人,只貪圖逸樂,沒有為香港民主爭取過什麼,才導致今日的年輕世代需負上責任。但蔡維邦10月14日在《南華早報》上撰文,表示不能認同目前反修例運動中出現的暴力,指自己與公會執委會有重大意見分歧,他在文章中詳細講述了導致辭職的理念原因。

10月17日,公會執委之一兼蔡維邦的師父、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也在《南華早報》發表文章,回應徒弟蔡維邦。他在文章中指,作為執業已40年的刑事案大律師,他同意暴力絕不能被縱容,然而當權者當時企圖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直至年輕人包圍立法會,與警方發生暴力衝突才暫緩修訂,批評政府當時頑固的立場種下了暴力的種子。他形容問題出自政府和警方,目前「單憑譴責並不會帶來幫助,這不能解決問題根源」。

雖然如駱應淦律師在接受明報採訪時指,這只是兩人個人的意見與分歧;但這兩種觀點頗能代表香港法律界乃至香港社會或其他觀察者對目前示威者暴力的不同看法。兩篇文章的中文版分別來自Matters眾新聞的翻譯,端傳媒獲兩平台授權轉發,並在此基礎上有所校對和編修。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 端傳媒編輯部 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