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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香港法庭:支联会案判刑、郑嘉如告《华尔街》判部分胜诉、林绍桐就《立场》煽动案提上诉

“612 基金”将就违《社团条例》案上诉至终院;蔡天凤疑遭杀害及碎尸一案开审;元朗区议员施骏兴被裁定非法性交罪成立;有离岸公司向天下一及古天乐追讨欠款。

九月香港法庭:支联会案判刑、郑嘉如告《华尔街》判部分胜诉、林绍桐就《立场》煽动案提上诉
2026年9月11日,支联会案被裁定「煽动颠覆罪」罪名成立,李卓人太太邓燕娥、邹幸彤母亲、前支联会常委步出西九龙裁判法院。摄:林振东/端传媒

支联会案:邹幸彤、李卓人及何俊仁被判监禁5月2月至7年3月不等

支联会、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邹幸彤早前被裁定“煽动颠覆罪”罪名成立,连同认罪的支联会前副主席何俊仁,于9月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被判刑。

  • 邹幸彤:监禁7年3个月
  • 李卓人:监禁7年
  • 何俊仁:监禁5年2月个
  • 支联会:罚款150万港元

三位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颁布书面判词,解释判刑理由。判词指出,法官基于本案证据及事实,将案情界定为“情节严重”级别,以监禁7年半为量刑起点;邹、李及何三人皆以支联会常委及主要行事者的角色共同行动,因此“罪责基本相同”,但因认罪与否、过往公职、审讯延后等因素获不同程度减刑。

关于案情严重程度,判词强调,法庭没有忽略本案不涉及暴力、被告等未有就如何实践“结束一党专政”提出具体执行方法或时间表、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言行导致任何实际妨害等事实;不过,判词列出六项案情属于“情节严重”级别的原因,包括被告等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氛围下作出煽动言行,令国家安全和公众秩序面临更大风险;被告言行非单一事件,案发时段长达14个月;被告为社会知名人士,在港具动员和影响力;涉案活动属全港性、接触面广等。

此外,法庭不接纳各被告因不了解《港区国安法》而误堕法网的说法,认定各被告在相信“结束一党专政”的主张有可能违反中国《宪法》及《港区国安法》之下,在后者生效后仍然一意孤行,大力鼓吹推动“结束一党专政”主张,是有预谋之举。

2026年9月10日,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郑嘉如对《华尔街日报》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提私人刑事检控一案,裁定郑部份胜诉。摄:林振东/端传媒

郑嘉如控《华尔街日报》母公司,获判部分胜诉

香港记者协会(记协)主席郑嘉如对《华尔街日报》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提私人刑事检控一案,主任裁判官张志伟于9月10日宣读判词,裁定郑部份胜诉,Dow Jones 非法解雇罪名不成立、阻挠行使工会权利罪名成立。

郑嘉如在法院大楼外接受传媒采访,称欢迎裁决。她强调,香港市民参与职工会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障,雇主无权要求雇员索取批准,但由于事实上很少应用相关法例作成功检控,因此雇主可以肆无忌惮违反劳工法例。

郑还称,本案最理想的情况是由政府提出检控,因为一般市民没有提出私人检控的资源。她解释,如果要花几百万元去伸张一个基本权利,则可以说这个基本权利已经不受法律保护。再者,她认为相比起政府,提出私人检控的原告之调查、搜证权力有限。因此,她希望劳工处日后能更坚决、坚定地打击尝试打压职工会的行为。

本案源于2024年6月郑嘉如当选记协主席,但在当选后不足一个月遭《华尔街日报》以“职位重组”为由辞退,郑及后对雇主提出涉及《雇佣条例》控罪的私人检控。

2024年9月26日,「立场新闻」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案在区域法院判刑,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即时获释。摄:林振东/端传媒

《立场》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提定罪上诉,上诉庭半年内裁决

《立场新闻》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一案,前总编辑钟沛权及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被裁定罪名成立,后者因健康情况获判处扣除还押日子后即时释放的刑期。林绍桐后来就定罪提出上诉,上诉庭于9月22日开庭,三位法官听毕双方陈词,押后于六个月内颁布裁决。

上诉人一方指出,林于2021年11月接手署任总编辑一职,案中被裁定为煽动的11篇文章当中,林只负责审批〈【中大冲突两年】毕业生忆徒步前行护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一文,因此上诉方将聚焦这篇文章。

上诉人一方指,该篇文章为人物专访,访问两名中文大学旧生忆述中大冲突的经历,但原审在判断文章内容时,以“后见之明”、“上帝视角”宏观检视两名受访者当时没有的材料,包括影片、警方声明等,并不恰当。上诉人一方还指,文章内容是受访者抒发他们的主观感受,尽管某些陈述事后被认定与事实不符,但不会引致记者需要引述事实反证受访者有错。

律政司一方则强调,文章内容建基于一些错误陈述,即使是主观感受也不可以超过法律界线,因为法律界线是任何发布文章都不应该具煽动意图。律政司一方重申,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绝对权利,界线是不可发布煽动文章或刊物,而上诉庭和终审法院亦早就煽动罪是否合宪有定论。

2026年9月3日,「612 人道支援基金」五名信托人及秘书于2022年被裁定「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罪名成立,五名信托人(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及何韵诗)就定罪提出上诉被驳回。摄:林振东/端传媒

“612 基金”五名信托人提定罪上诉,被驳回

“612 人道支援基金”五名信托人及秘书于2022年被裁定“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罪名成立,五名信托人(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及何韵诗)就定罪提出上诉,但于9月3日被上诉庭驳回。

判词指出,各上诉人为共同目的和宗旨而成立“612 基金”,基金按信托契约管理和运作,是在香港组织和成立的、是《社团条例》下所指的本地“社团”。上诉人一直有意使用基金作为筹募及运用公众捐款的工具,以支援“反修例运动”,因此基金并不单纯“只是一笔上诉人以信托形式持有的金钱”。各上诉人就运作基金给出指示,包括如何分发捐款,属“社团干事”。

就上诉方争议相关定义和注册制度不符法例规定要求,判词指社团注册制度以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秩序为“合法目的”,条例定明必须获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才可作出检控,而律政司司长必定将公众利益纳入考虑,因此已提供“额外保障”。

上诉庭驳回上诉后,大律师吴霭仪对记者表示,她认为法庭对“社团”的定义过阔,案件与全港公民尤关,表明会向终审法院提上诉。

2026年10月12日,蔡天凤疑遭杀害及碎尸一案,蔡天凤母亲张燕花出庭作供。摄:邓家烜/端传媒

蔡天凤案: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金钱似乎是本案根源

蔡天凤疑遭杀害及碎尸一案,蔡的前夫邝港智、前家翁邝球及前大伯邝港杰否认谋杀罪,邝港智和邝港杰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9月30日,案件开审,控方向9人陪审团读出开案陈词。

控方对9人陪审团读出开案陈词,指金钱似乎是本案发生的根源,蔡天凤与伴侣谭方骏极为富有,而且有美满关系;蔡将购入的加多利山单位登记于邝球名下,让邝球、其妻李瑞香及蔡与邝港智的两名女儿居于该单位。控方称,邝球为退休警长,邝家原本不富有,邝球想保留蔡带给他的奢华生活,因此于2023年蔡打算出售加多利出单位时,邝球忧虑自己将一无所有,遂开始思考如何杀害蔡,并且与儿子合作将蔡的尸体带到大埔龙尾村一间村屋处理。

关于本案的疑似谋杀工具,控方指是一把木手柄槌子,由邝港杰购买,由警方在龙尾村涉事村屋找到,化验结果显示上面有邝港智的 DNA。控方预告稍后将传召专家,专家意见指该槌子与蔡头骨伤口的情况吻合,最终将交由陪审员决定蔡的头骨致命伤是否由该把槌子造成。

控方续指,蔡被杀害后,尸体被放入胶箱,运送到龙尾村村屋;邝港智更换染有血迹的衣服并离开龙尾村,邝球和邝港杰则继续处理尸体。控方认为,三人烹煮尸体并非为了食用,而是为了让尸体不被认出及掩盖气味。控方认为,是谁真正动手杀害蔡并不重要,因为三人都知道谋杀计划,并且都参与其中。

控方读出控辩双方承认的事实,指在涉案村屋内检获两个煮食煲,煲内有蔡的头和其他血肉等;CCTV 片段显示,邝球于2023年2月2日至21日之间曾17次到访涉案村屋,邝港杰则有6次到访,邝港智仅于案发当日到访。然而,辩方不承认与邝港智 DNA 相关的证物链。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被裁定非法性交罪成立,10月底判刑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否认一项非礼罪及一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经审讯后,于9月14日被裁定非法性交罪成立、非礼罪脱罪。法官拒绝辩方的保释申请,下令被告还押至10月27日求情及判刑,其间索取事主 X 的创伤报告。

就非法性交罪,法官指出事主 X 因为对第一次性行为印象深刻,因此可以详细供述性交过程,证供属可以理解和合情理。相反,法官认为被告的证供不尽不实,辩方呈交的照片当中,元数据资料更可能曾被更改。

就非礼罪,法官称信纳 X 曾遭被告非礼,只是根据辩方呈上的照片,案发地点高山道公园的环境与控方举证时间的环境不同,因此裁定控方未能成功举证,裁定被告非礼罪脱罪。

法官分析证供时还提到,X 的确于事发后多年才报警,但其报案动机并非关键之处,假如可以证实事件曾经发生,则不论 X 是出于“因爱成恨”、政治原因等而报警,非礼及非法性交罪名仍会成立。

2026年4月19日,古天乐出席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摄:林振东/端传媒

离岸公司入禀,向天下一及古天乐追讨欠款

宣称是在英属处女岛注册成立的离岸公司 Sino Hero Ventures Limited 于9月2日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天下一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及艺人古天乐欠款七年,连本带利追讨逾1.49亿港元。

原告方在入禀状称,被告方于2019年9月6日与原告订立定期贷款融资协议,原告同意向被告提供7000万港元的定期信贷,按月收取1%利息,若拖欠则按月1.5%利率计算。原告称,被告同意于2020年9月17日还款,但经延期后依然无法偿还全部款项,仅支付了1320万港元。

天下一于9月4日发表声明,指原告提出的案情并不完整,特别是未有披露原告曾被剔除公司注册并解散近三年,期间天下一一直无法联系到原告方的授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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