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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后千呼万唤的宏福苑业主大会,为何有居民感不满?|Whatsnew

一名业主向记者表示保险问题成疑、政府催促卖楼,“我们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大火后千呼万唤的宏福苑业主大会,为何有居民感不满?|Whatsnew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在大埔社区中心举行,在接近六小时的特别业主大会里,部分居民对安排和议程感到不满,甚至不少人中途离场。图:受访者提供

宏福苑大火过去接近八个月,经过业主的争取,宏福苑特别业主大会终于在7月19日召开。大会由法团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统筹举行,场地分布于港九新界四个地区,于早上11时开始。最终共有575名居民亲身或授权出席大会,占整体居民28.98%。

面对大火后的各种安置、重建、赔偿问题,宏福苑业主一直希望可以透过业主大会共议商讨。然而,这场特别业主大会得来不易。此前,宏福苑管委会原拟于2025年12月开会商讨举行特别业主大会但延期,及后政府申请解散管委会、委托华懋集团旗下的合安为管理人;及后业主曾联署争取,有积极争取的业主被拘捕;合安亦曾以场地和核实身份等问题申请延迟开会。

在等待已久、接近六小时的大会里,部分居民却对安排和议程感到不满,甚至不少居民中途离场。有居民质疑议程被删减疑违法;有居民认为合安未回答他们关注的问题;有居民认为会议无助判断是否应出售业权。

端传媒在报导中疏理了大会内容、居民参与会议后的想法,以及会议安排的争议。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在大埔社区中心举行。摄:林振东/端传媒

议程讨论了什么?没讨论什么?

按合安文件,特别业主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 管理人汇报与前业主立案法团之交接进度;
  2. 管理人汇报宏志阁情况;
  3. 管理人汇报管理人启动退回大维修余款予全体业主;
  4. 管理人汇报屋苑及大维修财务状况,并议决通过 2025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核数师报告;
  5. 讨论及管理人汇报工程保险、屋苑保险之跟进情况及进度;
  6. 讨论及管理人汇报宏福苑与宏业、鸿毅之间的合约状况及跟进处理;
  7. 讨论管理人设立实体办事处的建议,以协助处理宏福苑业主的查询;
  8. 讨论及议决两个月内举行下次业主大会;及
  9. 其他事项。

这场特别业主大会的议程,删减了联署争取开会的业主要求的三个议程事项,包括:“议决管理人要求政府公开楼宇勘查报告”、“要求政府允许多次返回单位收拾”,以及“议决宏福苑后续处理方案”。相关的删减和改动,引起居民强烈不满,形容是被“阉割”的议程;有居民质疑合安擅删议程不合法。

综合媒体报导及受访内容,大会大致有以下重点:

2026年7月19日,这场特别业主大会的议程删减了业主要求的三个议程事项,包括:议决管理人要求政府提交楼宇勘察报告、要求政府允许多次返回单位收拾物件、交涉和申请相关重置方案支援。图:受访者提供

一、上楼回家安排
合安:非职权范围,可问一户一社工

部分业主提问再次上楼回家的安排;有人担忧出售业权后,无法再回家执拾。有人在会上要求合安回答哪一个部门、以哪一条法例封锁宏福苑?合安仅表示之前已与政府沟通,居民若有上楼需求可以问一户一社工。至于未及烧毁的宏志阁,亦有居民提问为何不能回家取回物件?合安亦是回应指政府未解封,不是管理人的职权范围。

居民方小姐(化名)向记者表示,居民激动之时,问合安是否要祭出《国安法》?合安代表未有回应。

会上有人进一步提问,若合安作为管理人不知道可以回答不知道,再代表居民向政府交涉。合安代表律师回答指围封是政府安排,政府基于什么法律原则,合安无收到相关讯息;合安不方便解说,也不想错误演绎政府原因。

宏福苑居民也一直要求政府给予大厦的勘察评估报告,从而判断为何未能再上楼,或判断是否要卖出业权,但目前只公开了宏志阁的评估报告。合安律师代表则对此表示,他们得出的法律意见是勘察报告已超越合安作为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不适宜在会议上讨论或通过。

会议提到政府会在风季后公布宏福苑大厦勘察报告,但居民担心自己已不再是业主,质疑公布时间太迟。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在大埔社区中心举行,会前警方在场外设立采访区。摄:林振东/端传媒

二、20亿港元火险
保险公司代表:政府收业权后不会赔付予居民

大会议程之一是讨论及汇报宏福苑保险事项。宏福苑法团以投保人身份购买三份保单,包括财产全险(俗称“火险”)、公众责任险及法团第三者责任险。当中火险最高赔偿额达20亿港元,其余两份保险最高赔偿额则为2000万及1000万港元。

居民关心20亿港元火险去向,太平保险(香港)代表表示,20亿元火险在政府收购业权时,将不会赔付予居民,而具体责任则须于独立委员会及政府部门完成调查后,才能作出进一步评估。至于两份责任保险,申索权仍属大火中伤亡或财物损失的受害人身上,政府无法买走相关权利。

不过火险的责任评定,要等独立委员会提交报告后,才可以作全面评估。

综合受访者说法,会上居民大多关注回家执拾、保险等问题。他们向记者指出,已签署楼宇收购意向书的居民,正被由政府成立的“收购宏福苑业权有限公司”律师代表催促签署正式法律文件;但他们未能在此前厘清相关疑问,忧虑卖出业权后,便无法回到家中或获得保险赔偿。

三、未讨论安置问题,合安指非职责范围

部分居民初期曾提出原址重建的要求,后政府表示“不切实际”、不纳入考虑。会上,合安解释指卖业权、楼换楼计划和原址重建不纳入议程,是因为议题与《建筑物管理条例》抵触。

另外合安亦指出宏志阁若独立运作,大厦公契要大幅修改。如设立进出通道等门槛高,需要整体业主同意,包括按揭银行、承按人;而解散现有法团、清盘等的时间花费都会很高。合安聘请的测量师估算修复宏志阁需要3200万港元,工期要3至9个月。

四、其他

会上还有其他事项如与承建商及顾问公司之合约后续、大维修供款欠款如何计算、是否设立实体办事处、管理费退款安排等等。另外,因核数师报告写错日期,居民以79.89%票数反对通过去年的核数师报告;居民亦以九成比数通过,两个月内再开大会。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在大埔社区中心举行,宏道阁卢先生于11时40分离开。摄:林振东/端传媒

居民:“我们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居民对业主大会的安排和商讨内容想法不一。有业主在入场前向记者表示,满意合安安排;部分居民提早离场。

宏道阁居民卢先生于11时40分离开。他因与家人沟通有误会,儿子原来已登记于启德出席会议,因此他到达大埔时被安排坐在转播区。他得知转播区无法提问,5分钟后决定离开。

他对安排感到不满、语气激动,指“不会再出席大会”、“浪费时间”。“开会是互动,不是报告。报告我看Facebook就得啦!今早我也没吃什么,捽捽眼睛就来开会,想看看会否听到我要听的,奈何这样收场。”他指不理解为何不安排更大场地容纳更多业主,反之设下许多限制。

“我不知道这5小时在做什么。他们在耍太极。”宏志阁居民熊女士留守到最后才离开。她昨夜无眠,花了很多时间用红色墨水笔把问题写满一张A4纸,希望可以在大会上询问,“特意用红色写,因为宏福苑所有事是一份血泪史啊。”她希望询问上楼安排及保险等处理。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在大埔社区中心举行,宏志阁居民熊小姐展示用红色墨水笔把问题写满一张A4纸。摄:李慧筠/端传媒

但她未得到答案——抽签并未抽中她提问,居民问问题也未获正面回应。

“你会否怕这是最后一次开会问问题?”记者问。

“不要说这个,说这个我会哭的。”她答。

宏昌阁居民邓先生也留到最后。他说会议是“近乎没有”有用资讯,但这情况一如他所想像。他最关心能否公开勘察报告、保险等问题,但认为在居民多番询问重建金额和火险赔偿的差额是多少后仍未获答复。“(会上)只是说,有保单会赔;即是最后会赔给(向业主)买了楼的政府,政府亦没说过会把20亿元赔偿给火灾前的原业主。”

“行政上合理,但人情道理上不对呀,保费是业主给的,卖楼时应计入。”他指自己与一些居民想法相似——他们认为业主以前负责付费买保险,这笔钱应要在卖出业权时纳入计算。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在大埔社区中心举行,宏昌阁邓先生。摄:林振东/端传媒

“政府拆寮屋,最后一定能把人赶走。拆菜园村,也可以赶人走。只是看你是最后一户走,抑或早点走。”他另感到居民们隐隐然知道,重建很难了,因此只能关心影响实际生活的细节,但在会上问问题也被限制。

“要不集体离场、引来报导,否则可能没什么用……无咪(没咪高峰)就没发言权。”他说。

方小姐(化名)获近80岁的父亲授权出席会议,并获确认可以两人一同出席,但昨天却被要求只一人进入大会会场。她父亲及后留在转播区,但因仍想进入会场而与员工争持,期间心脏不适倒地,被送往医院。

方小姐指在1.5小时后致电父亲才获知消息,幸好他无大碍。对于这一切安排,她感到气愤。

她亦不满会上未回答保险的问题。她指指自己处于街上的角落:“我们业主像身处这个角落,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后面被政府追逼我卖(楼),前面我不知道如何走,保险没路走,业主大会无路行。我们想原址重建,你一句‘不切实际’。”她直斥:“合安的角色是正帮助政府做刽子手。”

另一名居民李小姐向端传媒记者表示,自己没有登记、亦无意参与业主大会。她认为大会议程内容无重要资讯;也因为合安拖延,开会日期早已超过居民售卖业权的优先期限,不少居民已选择卖楼,并无实际意义。

她认为自己别无选择,与家人商讨后已卖出业权,现实是“只能向前走”。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启德场地接近完场时,政府工作人员在启德会场外筑成人墙,隔开记者与离开会场的居民,并指示居民绕过记者区离开。摄:曾雪雯/端传媒

大会已届优先卖楼期限;业主四散开会

是次宏福苑法团特别业主大会,较法定要求延迟超过一个月举行,并把宏福苑业主分派到分布港九新界的四个场地举行——大埔社区中心、启德社区会堂、香港仔华贵邨社区会堂,与天水围天晖路社区会堂。

在大会举行前,有宏福苑业主质疑大会无法聚集全体业主居民的意见。会前,获派大埔的宏建阁住户李先生质疑,合安安排四个场地分散居民。“这么大件事,找一个地方容纳1900多户业主,是不是这么困难?会不会学校也做到?”惟他说,业主在此事上并“无 say(没有话事权)”。

要出席是次会议,业主要先通过网站登记,提交场地选择意向,再以手机接收短讯。会前有业主质疑合安行政混乱,在大会举行前24小时仍未告知可前往的大会地点。会议开始之初,大埔、天水围与启德会场甚至传出业主被拒进入会场的消息。有宏盛阁的联名业主被要求只能挑选一名业主进入大埔会议会场,其余业主需到等候区列席。

在启德社区会堂,一名年逾七旬、拒绝透露名字的宏福苑业主于下午1时提早离开会场。

他指原先首选到大埔会场,次选为启德,但直至今早9时许,他才接获通知要前往香港岛南边的香港仔会场,当时距离业主大会举行时间仅剩一个多小时,“那我当然不去啦,便直接来这里。”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启德社区会堂,一名年逾七旬、拒绝透露名字的宏福苑业主于下午1时提早离开会场。摄:曾雪雯/端传媒

在宏福苑大火后,业主试图召开业主大会,收集众人意见的过程一波三折。宏福苑业主一直收集签名联署,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甚至在今年3月发联署公开信予特首李家超,要求政府协助及督促合安,并要求公开8幢楼宇的完整勘察报告与大维修财务状况等。惟合安指相关资料未符法定要求,不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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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积极争取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江祥发被拘捕。江祥发身兼宏福苑第12届业主立案法团管委会委员,他曾于4月亲身到合安办事处递交共247户业主联署,要求合安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规定,在45天内举行业主大会。

合安于5月13日限期的最后一天发信回应业主联署指,宏福苑面对“特殊情况”,法定时限未必足以核实业主身分、寻找开会场地等,故会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延长时限。江祥发当时质疑合安申请延期开“坏先例”,翌日随即涉被指涉诈骗“百份百担保特惠贷款”及洗黑钱罪被捕,扣查两日后始获释。

江获释后表示,从今以后不会再接受任何访问。

排除万难,近8个月后,第一次业主特别大会终于举行。当合安在会上提到已向业主发出退款支票时,业主问为什么早前以“难以联络业主”为由而推迟开大会,但又可以联络业主发放退款支票?合安指是场地问题,已经积极安排。

接近完场时,政府工作人员在启德会场外筑成人墙,隔开记者与离开会场的居民,并指示居民绕过记者区离开。

在议决是否在两个月内召开下次会议前,已经卖出业权予政府的宏昌阁居民林女士离开大埔社区中心。她认为会议未解答居民有关保险的疑问;但指上楼安排等问题,合安无法回答是合理的,因为这最终由政府决定。

至于为何提早离开,“两个月后我都不是业主了。我都无权投票了,我便离场。”

另一名提早离开的宏建阁居民陈先生,批评合安回避居民的提问。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业主大会在大埔社区中心举行,提早离开的宏建阁居民陈先生。摄:林振东/端传媒

他提到上周听证会最后陈词中,政府律师代表指政府对大火并不负上首要责任,“高官问责制去咗边度?(高官问责制去了哪里?)”他问道,当年前财政司长梁锦松涉偷步买车都要下台,“为什么今日死了168个灾民,一个官员也不需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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