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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关税为何被认定违法?美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经贸与政治意义快读|Whatsnew

特朗普第二任期绝大多数关税政策遭认为未获合法授权,不过,特朗普也将用其他更复杂的法规重建高墙,现有关税可能很快会借尸还魂。

特朗普关税为何被认定违法?美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经贸与政治意义快读|Whatsnew
2026年2月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举行记者会回应提问。摄:Mandel Ngan / AFP via Getty Images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月20日周五以六比三的比数,判决特朗普第二任期至今绝大多数的关税政策违法,未获《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授权。六名认定违法的法官中,包含三位自由派以及三位保守派,其中两位是由特朗普于第一任期所任命。不过,绝大多数的现有关税在几个月内仍很可能借尸还魂。特朗普政府将先暂时用另一项法规维系部分关税,并借着几个月的过渡期间「补交作业」,用其他较复杂、条件限制较多的法规重建关税高墙。

因此,从英国、日韩到台湾,已与美国达成协议的各国政府,现实上应该没有太多重新议约的空间。也正是因为「不稳定」和「可能回到原点」,加上就连国内进口商已缴纳的关税如何退还都在未定之天,可能将缠讼许久,所以投资市场在此一判决出炉后反应冷淡,并未出现大涨趋势。

相对地,这则判决的主要意义是在司法和政治的层面。此刻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在最高法院失利,部分原因其实是因为他在第一任期「改造法院」太过成功。此次判决做成之后,特朗普在记者会上不只指控六名法官是「受境外利益驱使」、「不忠」、「不爱国」,还特别点名其中由他所任命的两名法官「丢了他们家人的脸」。

然而,观察判决理由不难发现,三名保守派法官之所以做此决定,一大考量是为了守住他们在最高法院的关键胜果;在拜登时期,六位保守派法官过去发展出一项宪政原则,大大限制拜登政府的权力;而到了此刻,其中三位希望保护保守派此一胜果,所以认为自己别无选择,必须以相同的原则节制特朗普的权力。

2025年7月23日,日本东京,人们正在阅读《读卖新闻》特刊,该特刊报道了美日达成的关税协议。摄:Kim Kyung-Hoon/Reuters/达志影像

特朗普政府还可「补交作业」,各国应不敢轻易撕毁既有协议

从经济的角度来说,这个判决未必能真正改变什么。

依照美国宪法,和平时期征税的权力属于国会、而非总统,因此,总统调节关税的权力必须得自国会的授权。但特朗普政府这一年来经常宣称已得到《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通常简称IEEPA)授权,因此得以不经调查、单方面对任何国家的任何产业开征关税,税率亦无限制。

而六位法官认为,IEEPA的文字仅授权总统在危机时「管制(…)进口」(regulate…importation),这几个字不足以推论出国会已借此授权总统开征关税,因此判决特朗普依IEEPA开征的关税违法。

IEEPA确实是特朗普最易上手的工具政策之一,相对地,其他的法规工具在程序、时程、税率上有其规范。目前,最高法院判决IEEPA并未授权特朗普政府开征关税,但中长期而言,政府依然可以借由其他的法规工具「补交作业」,补齐相关要求。

曾任美国贸易代表、国安会副顾问的弗罗曼(Michael Froman)评估,其他国家的政府「很可能不敢明确寻求废止协议或重新议约,以免引来特朗普的怒火」,毕竟关税税率「多数最终很可能跟现在的标准差不多」。同理,许多产业代表已经与特朗普达成协议,此刻应会延续。弗罗曼举例,比如各大药厂协议调低售价交换关税优惠,而此刻特朗普政府仍在进行对药物进口的「232条调查」,在该调查收尾后,特朗普政府仍可回头提高药物产业的关税税率。

因此,比如英国商会(British Chambers of Commerce)主责贸易政策的贝恩(William Bain)就表示,这则判决「几乎无助于澄清商业所面对的浑沌局面」。德国执政党内的资深议员也向媒体表示,这则判决「不太可能促成更有秩序、更理性的合作」。

又比如,在台湾,台新新光金控首席经济学家李镇宇也在《财讯》杂志上比喻:「这根本不是关税退场,而是关税武器即将升级前的换弹匣动作」。他警告,「台湾政府、朝野万万不要误判。不要以为IEEPA被否决,我们就可以对美国食言,或对既有承诺打折。这样的风险反而更大。当行政弹性工具被限缩,美国会更倾向启动232或301这种正式程序……到那个阶段,谈判空间会更小,政治成本会更高。」

2025年4月3日,台湾台北一家玉器店里,电视萤幕上正在播放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贸易伙伴加征全面新关税的新闻。摄:Ann Wang/Reuters/达志影像

特朗普政府的Plan B:过渡期和中长期的法律工具

面对不利判决,特朗普政府显然需要卷土重来,但具体而言,特朗普在短期和中长期各有什么政策工具可用?比如弗罗曼提到的「232条调查」,或者李镇宇提到的「301正式程序」,指的究竟是什么?

智库美国外交关系协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资深研究员马纳克(Inu Manak)的专文和财经媒体《彭博社》(Bloomberg)报导皆指出,在近几个月的过渡期内,最可以直接使用的是所谓「122条」权力。事实上,白宫已经火速宣布动用此一法规,对全世界各国持续开征10%、一体适用的关税。总统可以单方面以「贸易失衡」为理由动用此一权力,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但最高税率只能来到15%,且在150天内会自动失效,除非国会决定予以展延。

这意味着,除非国会敢于在11月期中选举前三个月积极赞成特朗普调高关税,否则这只能是这个夏天的短期过渡措施。

接受《华盛顿邮报》采访时,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律师团队成员柴尔德里斯(Patrick Childress)也评估「122条」是特朗普政府短期内最可能仰赖的法律工具。「因为这让他们能够快速作业,也有调高或调降关税的弹性,又和IEEPA一样是针对个别国家开征关税。」

利用过渡期,特朗普政府可以动员政府各部门依法展开调查,进而启动不同的关税规定。依照马纳克和《彭博社》的整理,至少包含四项法规,其中两条是以产业为单位:「232条」权力授权总统基于国安理由开征关税,且税率并无上限,亦无自动失效的限期,但开征前必须经由商业部调查。与之类似,「201条」权力开征关税的理由是「伤害本国产业」,且依法须经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调查;该条的税率上限是50%,效期四年,但必须从第一年起开始递减。在这两条下,总统可以针对特定产业开征关税,并决定豁免特定国家,但不能以之威胁对某国「所有进口」开征高昂关税。

另外两条法规,可能更符合特朗普政府「针对特定国家」开征关税的需求。「301条」权力授权总统基于「不公平」或「不合理」的贸易作为开征关税,税率同样无上限,效期也可长达四年,但开征前必须经由贸易代表调查。目前,美国政府仅在面对中国时曾动用此一条文,但特朗普政府屡屡主张欧盟、英国对数位产业的管制构成不合理限制,或主张各国对美国肉品设有不公平壁垒,因此也不无扩张的可能。

与之类似,特朗普政府也可能动用百年前的「338条」权力,而且该条甚至未设有预先调查的程序规定,理论上可以随时使用。不过,这个条文授权的最高税率「仅」有50%,且由于法规陈旧且从未真正动用,所以法律上不确定性较高,特朗普政府截至目前为止并未透露可能使用此一法规。

2025年8月8日,韩国,一名戴著美国总统特朗普面具的抗议者在首尔美国大使馆附近参加集会,抗议特朗普对韩国加征关税政策。摄:Ahn Young-joon/AP/达志影像

判决的真正意义:三名保守派法官坚守先前胜果

相较于经济贸易层面,这个判决的主要意义其实在于司法政治层面。

判决涉及的法律问题其实相对单纯。依照宪法,和平时期总统调节关税的权力必须得自国会的授权,这点就连白宫也不争执。所以法律上的问题仅仅在于:特朗普政府是否可以宣称,国会已经借IEEPA授予其开征关税的权力?对三名保守派法官来说,要他们用这么宽松的方式诠释「管制进口」这几个字,形同要求他们拆毁自己在拜登时期为保守派奠定的「重大问题判准」(Major Questions Doctrine)。

去年七月,端传媒的分析文章已介绍这项判准,并说明其在关税问题上为何很可能成为关键。如该文所述,最高法院要求拜登政府在面对「经济或政治上的重要问题」时,行政部门的行动必须得到法条文字的明确授权,而不能仰赖「有歧义」的文字。比如,拜登政府曾利用避免传染病扩散的法规,在疫情期间禁止房东驱离租客;援用空气污染的法规,管制发电厂的温室气体排放;乃至引用管制工作场所内有害物质的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要求雇主提供快速筛检。

当年这些政策通通都被保守派法官打回票:即使法规文字已授权政府管制污染气体排放等,但法官们认为,由于防疫、能源的决定「正受到广泛辩论」,而法律又没有明确授权行政机关采行「要求雇主实施筛检」、「关闭电厂」等手段,所以不能这样运用既有法规。

面对此次关税问题,如同主笔判决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台译罗伯兹)所说:「政府也承认——甚至说是夸耀——依照IEEPA征收的关税将带来惊人的经济和政治后果」,「这样的利害关系之大,让其他重大问题相形见绌」。

三位保守派法官的意思很清楚:如果连基于防疫考量禁止房东驱离租客、要求雇主实施快筛等等都是「重大问题」,现在总统自己宣称「我们国家是富裕还是贫穷」都取决于关税,却要回过头来说关税不属于「重大问题」,根本说不过去。

2026年2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六比三的比数,判决特朗普第二任期至今绝大多数的关税政策违法,未获《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授权。摄:Drew Angerer / AFP via Getty Images

三位自由派法官则维持立场一贯,持续反对「重大问题判准」。他们认为,根本不需要用到这么严格的标准,只需用「通常的法律解释方法就能得到相同的结果」。在自由派法官卡根(Elena Kagan)负责主笔的协同意见书中,他们其实同意三位保守派同僚对于法条文字的其他观察:美国法规里有数百次提及「管制」,但就连政府也讲不出来,其他法规里还有哪一条的「管制」包含授权课税;在其他涉及关税或其他课税的法规里,国会都明确使用「税」、「关税」、「附加费用」等词汇,还会外加明确的程序性规范;在许多法规里,国会同时授予「管制」和「课税」的权力,而法条文字都将两者分别明列。

由此可知,国会显然无意借IEEPA授权开征关税——这样的解释,根本不需要用到所谓「重大问题判准」的严格要求,只要知道美国法律中「征税」的权力必须独立看待、不可能被「管制」一词涵盖即可。

剩余三位保守派、包含一位特朗普任命的卡瓦诺(Brett Kavanaugh)法官论理就更为迂回。他们仍想保留当年用以限制拜登的「重大问题判准」,却试图为特朗普的关税政策找到例外的理由。他们的论理在保守派法官戈萨奇(Neil Gorsuch)提出的协同意见书中被逐点反驳:「涉及外交」不能作为「重大问题判准」的例外,不然当年拜登的「因应气候变迁全球危机」、「防治全球传染病」也都能说是涉及外交。至于「关税是总统长期享有的权力」也不能让关税成为该判准的例外,因为国会自立宪以来都先将关税政策订定的权力握在手中,再决定于不同情况下该如何授权。的确,尼克逊总统在1971年确实曾引用类似法规开征关税,但这是半世纪以来的唯一案例,且最高法院并未认可其合法性,不能以之为权威解释。

从司法的角度来说,这是特朗普政府重要的挫败,是保守派三位法官将「巩固胜果」的原则考量置于个案的政治考量之上,也意味着,特朗普政府未来在法院可能再次因类似的理由受挫。

接下来,包含特朗普是否有权开除联准会成员,以及是否有权收紧宪法明文规定的「出生地公民原则」,这些关于总统权限的议题也都将是重要的战场,保守派法官的内部歧见将再度成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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