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号,一场连绵数年的黎智英国安案件,经过漫长的囚禁和审讯后,终于来到宣判的日子。毫不意外地,国安法庭完全不接纳黎智英的自辩,裁定他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的罪名,全部罪名成立。在法庭公开判词后,外国政要官员和组织随即跟进,发表声明甚至在记者会上直接回应。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裁决后再次向习近平提出,要求释放黎智英,而国务卿马尔科·鲁比奥 (Marco Rubio)对黎智英的健康表示关切。英国外交大臣叶维特・古柏(Yvette Cooper)在周一表示,英国谴责这宗“出于政治动机、最终导致今日有罪裁决的对黎智英的检控”;黎智英因和平行使其言论自由权利,而“成为中国及香港政府的打压对象”。英国首相史达默(Keir Starmer)在周三接受国会质询时,再次对事件表示关注。澳大利亚政府亦对有罪裁决“深感关切”;欧盟指出,该裁决结果“象征香港民主与基本自由正持续遭到侵蚀”。台湾的陆委会表示,这项定罪在台湾引发“深切的哀痛”。
外国政要的表态,并未对中国政府有太大的压力,中国驻英大使馆和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同样发表声明,批评英国及其他国家对黎智英案说三道四,公然干预抹黑香港司法,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予以严厉谴责。国际社会和中国反击两相不下,俨然一场严词厉语的攻防。
过去国际社会一度倾向人权外交(Human Rights Diplomacy),影响不少对各国来说“威胁国家安全”的人物的命运。然而,尽管黎智英子女都曾就“保外就医”、“特赦”的可能性向中国和国际社会进行呼吁,但这一次,在激烈的话术外交战中,这样的声音显得相对单薄。对于中国语境下的黎智英案,人权外交还有可能吗?在廿一世纪二十年代的世界局势下,舆论压力和人道主义还有多少影响力,还能如何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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