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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坛快读:阁揆卓荣泰不副署财划法,宪政首例引爆攻防|Whatsnew

此为中华民国宪政史上首次行政院长对立法院通过之法律案行使不副署权,形成实质「否决」,将朝野宪政冲突推向「不信任案」层级的政治摊牌。

台湾政坛快读:阁揆卓荣泰不副署财划法,宪政首例引爆攻防|Whatsnew
2025年12月15日, 台湾行政院长卓荣泰「不予副署」财划法修正案。图:卓荣泰Facebook

台湾行政院院长卓荣泰12月15日下午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依宪法第37条对立法院11月14日三读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下称财划法)修正案「不予副署」,使该法案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公布程序。

卓荣泰此一宣誓,为中华民国宪政史上首次行政院长对立法院通过之法案行使不副署权,形成实质上的「否决」效果,并将朝野宪政冲突推向「不信任案」层级的政治摊牌。

国民党与民众党强烈批评此举为「违宪」、「践踏国会决议」;执政党则主张不副署是「合宪且必要的最后防线」,呼吁在野党若不同意可依法提出倒阁,由人民作最终裁决。

台湾时间15日下午3时,行政院召开「捍卫宪政秩序」记者会,卓荣泰指出,12月15日是总统依法公布《财划法》的期限,但他已在总统令稿上「行使不副署权并加注意见」。他陈述理由包括:修法过程未遵守公开透明与实质讨论原则、内容违反权力分立、侵害行政院预算编列权,违宪情形重大且明显。

卓荣泰强调,不副署并非行政权独大或独裁,而是宪法赋予行政院长的责任。他指出,若立法院不认同,宪法增修条文已设有「不信任案」作为制衡工具,立院可对他提出不信任投票,由人民在改选国会中作最终裁决。他称,如果被一个违宪乱政的国会提出倒阁不信任案,将是他「毕生的民主勋章」。

不副署上路:立法院通过的法律无法公布

依宪法第37条,总统公布法律须经行政院长副署,副署是行政院长「共同决定、共同负责」的关键节点。若行政院长坚持不副署,总统即欠缺合宪的公布条件,《财划法》新修条文无法生效,形成「立法通过、覆议否决,但无法公布」的状态。

相较于覆议制度,不副署力度更强。覆议是立法院三读后、公布(副署)之前的对抗机制:行政院先在 10 日内决定是否提覆议,由总统移请立院再议;若立院维持原决议,行政院「应即接受」,接着才进入总统公布与行政院长副署程序。但不副署没有明文规定后续程序,只能靠不信任案或阁揆去留来解决。

针对行政院不副署决定,总统赖清德16日表示,因为《财划法》修正案对宪法权力分立、国家财政、国民权益,都将造成「重大且立即的伤害」,所以支持卓荣泰决定。赖清德指出,国会一连串滥权立法,正在将台湾推向「立法滥权、在野独裁」的悬崖边缘。

在台湾宪政史上,亦曾发生不副署的政治事件。1991年,时任行政院长郝柏村曾拒绝副署总统所提人事命令,使该人事案「胎死腹中」。

当年总统李登辉为避免时任总统府参军长蒋仲苓届龄退休,曾提名其升任一级上将,但遭时任行政院长郝柏村以「不具重大战功、未任参谋总长、不符一级上将要件」为由拒绝副署,成为宪政史上唯一行政院长不副署的总统人事命令案例。 

之后李在参谋总长人事上绕过郝系,与军中力量拉锯,最后在仍需郝稳住军方与蒋仲苓本人口头「打圆场」下,收回升将案,蒋如期退役改任国策顾问。在郝离任后,李登辉为避免双首长制造成权力僵局,多次推动修宪,使权力更集中于总统。

然而,两案仍存在明显差异,郝案属「总统-阁揆」内部冲突,卓案则是对立法院多数决定的「制度性否决」,且牵动中央地方财政秩序,不仅在人事案与法律案性质上不同,后者的范围与象征意义都更大。

而引发不副署争议的《财划法》,自1999年大修后长期未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失衡等问题累积已久。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蓝白多数在朝野协商破裂后,以国民党再修正版三读通过《财划法》。民进党指控协商不透明,未让行政机关就财政影响提出完整评估。

行政院指出,新版加入对中央统筹分配款、补助款下限的硬性规定,恐造成中央需额外释出数千亿元规模财源,挤压重大建设与社福财源,于是提出覆议案。12月5日立院否决覆议案后,依法应进入总统公布程序,如今卓揆对《财划法》采不副署路线,将使后续宪政运作充满不确定性。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长卓荣泰召开记者会,宣布将不予副署《财划法》再修正案。图:行政院提供

副署能否成为否决权?法学界意见对立

此次争议引发法学界激烈讨论,形成肯定与否定两大阵营。

政大法学院副教授林佳和指出,副署是行政院长的「实质同意权」,不是纯形式盖章,「行政院长副署代表赞成并愿负责执行,若认为违宪、不可行,就应保留不副署的可能。」东吴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张嘉尹主张,「不副署」是伤害最小、最符合责任政治的手段,立院不满可以不信任倒阁,让选民仲裁。前大法官许志雄亦撰文指出,行政院长得透过不副署阻止「毁宪乱政」法案,若立院不接受可提不信任案,「不会产生行政独裁的疑虑」。

政大副教授廖元豪则批评,覆议若遭否决,行政院长依增修条文应「即接受」立院决议,不得再用不副署或不执行的方式对抗,否则是破坏宪政与法治。他警告:「一旦行政机关可自行决定不副署、不执行法律,那法治国家还有什么意义?」东吴政治系教授苏子乔亦表示,行政院真正对抗国会的宪法工具是覆议,阁揆不副署,根本是「用违宪对抗违宪」。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员苏彦图持高度警戒立场,指出不副署实质效果等于给行政院长极强力的「否决权」,宪法没有提供清楚后续程序,否决可能长期悬空。他警告:「否决权在古典理论上常被视为『独裁者的典型特征』。」他建议行政权若要守护宪法,可「选择性不执行」部分违宪条文,并配合寻求宪法审查,而非直接用不副署卡住整个公布程序。

此外,苏彦图与学者张守铭曾就不副署后的宪政发展提出系统性推演。若立法院通过不信任案、总统解散国会重新选举,选举结果将决定宪政争议走向。若立法院未通过不信任案,蓝白联盟可选择退让或升高对抗;若选择全面宣战,每增加一项宪政争议,各方所负担的宪政成本都会增加,冲突将累加或加乘。

大罢免大失败后:赖清德不让组阁,在野不提倒阁,国会僵局何解?
在少数政府组阁权不愿意让渡、在野党又不愿意倒阁的情况下,国会僵局渐成惯例。

不信任案仍未启动,政治僵局持续

此前,前民进党立委林浊水则质疑,副署权本来是制衡总统的工具,现在却拿来否决国会多数,实质上是让总统透过行政院取得新的否决权,「宪政逻辑让人摸不清楚」。

不过,民进党则明确背书卓荣泰决定,强调《财划法》「程序粗暴、内容违宪」,不副署是「合宪且必要的最后防线」。国民党则批评不副署为「拒绝依法行政」、「违宪」,立法院国民党团书记长罗智强指控赖清德与卓荣泰是「中华民国宪法的刽子手」,警告将研议不信任案等「宪政手段」。罗智强更直指,倒阁是民进党的阳谋,国民党不会奉陪。

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则批评赖清德与卓荣泰以「不副署、不公布」方式拒绝实施国会已三读通过的财划法修正案,构成严重违宪、破坏民主宪政秩序的行为,是对民主制度最严重的践踏。他更抨击,连蒋中正戒严威权时期都不曾以这种手段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如今民进党少数总统却这样做,是粗暴践踏国会权力、蔑视人民意志的行为。

依据台湾《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允许立院以全体委员三分之一连署提出不信任案,一旦通过,总统须在解散国会或更换阁揆间抉择。外界预期蓝白若想制衡不副署,最有力工具就是对阁揆卓荣泰发起「不信任案」投票。但截至目前,这些仍属「高度讨论、尚未正式提出」,亦有部分在野人士顾虑解散国会后选情风险。

学者普遍认为,在卓荣泰提出不副署后,危机程度取决于「接下来发生什么」。若立院长期不提不信任案,让僵局持续存在,将演变成实质宪政危机;若启动不信任案或透过宪法诉讼厘清界线,不副署反而可能成为一次「高强度压力测试」,长期有机会产生清楚的宪政惯例。

然而,此前蓝白联手修正《宪法诉讼法》,宪法法庭目前大法官人数依旧不足无法开门,在做成违宪判决需九人以上的高裁决门槛下,不副署能否透过宪法诉讼翻盘,仍有待观察。

政大法学院副教授林佳和引用威玛共和末期历史警示:「反对党是政治生活的正常机能,政治对抗本身不是对于国家生存的危害,但如果借由一个不负责的政治,将挑战升高到崩解无法避免,就危害国家生存。」他强调,民主巩固是重要的价值,但从宪政制度出发,原则跟例外关系必须明确,违宪确信必须明确,不能沦为单纯的政治报复。他于此强调宪法法庭其重要性。

苏彦图提醒,不副署是一场「重复赛局」:一旦今天用在《财划法》,未来每个高争议法案都可能复制这个模式。他质疑,对于一个会修法瘫痪宪法法院的国会多数,会有多少维系自由宪政民主的善念,他持高度怀疑。

苏彦图认为,不副署在宪法解释与规范论理上确实很难说成合宪,但可以用「脏手问题」理解为在面对滥权立法、避免更大宪政灾难时不得不为之的错误选择,同时强调行政院长若采此策略,必须坦承其违宪错误、避免将之常态化,并把公共讨论焦点放在滥权立法本身对自由宪政民主造成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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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伯崧-zh-h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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