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司法解释二”),其中第十九条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这一解释引发网络舆论,主流媒体称之为“强制社保”新规,大量声音反对这项“新规”。 长期关注劳动者权益的律师李志则认为,“最高法在发布会明确提到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关系并不平等,这是中国劳动法律在实务领域的一大进步,至少承认了劳资双方并不平等,这是向社会法过渡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