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5月20日赖清德就职总统之后,台湾政局就因为执政的民进党在立法院未能拥有过半席次(现有总席次113席,民进党仅获51席)下,不仅施政频频受挫,大法官、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的人事案,甚至总预算都频频受挫。
对此,行政院也多次提出覆议,院长卓荣泰所提的覆议案的次数,也达到史无前例的新高。覆议的法案从国会五法到选罢法、宪诉法、财划法,还有总预算以及警察人事条例,卓荣泰院长通通都提出覆议,但每次都失败。实际上,从1948年到至今,32任行政院长总共提出19次覆议,卓荣泰提六次覆议便占了三分之一,只是覆议频频失败。
中华民国宪法明定,立法院如不赞同行政院的重要政策,可通过决议要求行政院变更。而行政院经总统核可后,有权要求立法院覆议。一旦进入覆议程序,若有三分之二立法委员坚持维持原有决议,行政院长就必须接受该决议或辞去职务。
同样地,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通过的法律案、预算案和条约案,如果认为窒碍难行,也可在总统支持下,于决议案送达行政院的十日内,要求立法院覆议。如果覆议结果仍有三分之二立委支持原案,行政院长同样必须接受决议或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