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健智,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法官)
据台湾媒体报导,桃园地方法院从去年(2021年)8月起,三次通知年逾百岁、重度失智、住在安养机构的老太太担任模拟国民法官,她的家人曾以电话及挂号信通报她的现况,桃园地院仍一再寄出通知,家人不堪其扰,遂诉诸媒体,新闻见报,司法院赶紧道歉。
即将在2023年上路的国民法官制度,将若干重大刑案的第一审诉讼程序,从原本由三个职业法官审理,改为由三个职业法官与六个国民法官审判(国民法官法第3条第1项参照);在事实认定、论罪与量刑方面(也就是,在被告无罪或有罪、有罪则犯罪事实为何、构成什么犯罪、该判多重),国民法官享有跟职业法官相等的权限,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国民法官法第82条参照);有罪判决须以包含国民法官及职业法官双方意见在内达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决定之(至少要六票有罪,而且六票当中至少包含一个职业法官、一个国民法官,才能判有罪),否则应为无罪判决(国民法官法第83条第1项参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