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2024年9月3日,香港入境事务处公布,预先通报乘客资料系统(预报系统)正式推行,目的为阻截包括潜在的免遣返声请人等不受欢迎人士乘坐航班来港。预报系统规定航空营运商须根据《入境(预先通报乘客资料)规例》(第115Q章),向处方传送来港航班及其乘客的预报资料。预报系统会即时处理,并通知航空营运商每位旅客获发的指令,即允许或不允许某旅客登上来港航班。政府强调,香港居民的旅行自由和出入境权利仍然受到《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预报系统也不会向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发出禁止登机指示。
三年前的2021年,立法会通过相关讨论的《202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端传媒曾对此进行深度报导。报导访问了民主派和建制派、以及大律师公会,疏理当时修例的细节,以及记录了当时民间对修例的不同意见。
在不停歇的清算浪潮之下,今年4月,香港政府快速通过了一项法例修订。4月28日,立法会就《202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在两小时内完成,再用了5分58秒三读通过。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低头说:“我宣布,议案获得通过。”
此次修例最引发关注的,是第6(A)(1)(b)条,其中订明“赋权予处长,指示某运输工具可或不可运载某乘客或该运输工具的某乘组人员”。换句话说,入境处长有权指运输工具不运载某人,但究竟是什么“运输工具”?谁是“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