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今天再一次走上被告席。4月22日下午,香港法院裁定她两项虚假陈述罪名成立,指出蔡玉玲申请车辆资料用作采访及报道,并非与“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属虚假陈述。
主任裁判官指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动机索取资料并非重要......即使运输署提供的三个选项均不适用,申请人也不能够作出虚假陈述。”裁判官指出,被告查资料是为了采访报导公众关注之事,同时没有证据显示车主受到实际影响,但强调此后被告应该“以正确方式获取资料”,最终处以罚款6000港元。
在香港,查册是记者和不同专业人士常使用的、查阅公开资料的方式。至今,蔡玉玲是第一名因查车牌资料而被政府控告并罪成的记者。今日裁决一出,社会一片哗然, 蔡玉玲罪成,这意味着香港记者此后查册很大可能违法,调查报导难以进行,传媒的调查权和公众知情权将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