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中,反修例运动日趋激烈之际,香港职业训练局青年学院的15岁女生陈彦霖被发现浮尸海面,并全身赤裸。警方调查后指她死因无可疑,称此为“自杀案件”,但由于她熟悉水性、为跳水健将,令人质疑其溺毙的说法。一时间,陈彦霖的死亡在香港社会引起掀然大波。不少人将其与当时频密出现的自杀或尸体发现案扣连,怀疑她因参与社运而受害,甚至有传闻她是被警方或中方人员所杀害。
近一年后,香港法院就陈彦霖死亡原因召开死因庭。自8月24日至9月7日,死因庭展开长达11天的研讯过程。在面向公众和传媒开放的法庭上,包括陈的家人、朋友、社工、警察、法医等32名证人连番作供,最后的证人已在9月7日中午完成作供,死因庭在今天(9月11日)宣告裁决,一致裁定陈彦霖“死因存疑”。陪审团退庭商议约4小时,最后裁定陈彦霖死亡时间界乎去年9月19日晚上至9月20日、死亡地点及情况不详,因为尸体腐化而不能确定死因。
香港的死因庭于2015至19年间仅作出5宗“死因存疑”判决,情况罕见。有监警会前委员向传媒指,一旦死因庭裁定死因存疑,家属可要求警方重新调查,但若警方不打算调查,亦应交代清楚。不过,去年10月中,陈母曾接受无线新闻专访,当时她称想澄清陈彦霖是自杀不是被杀。而今年9月7日最后一名证人作供后,法庭本来有预留时间予陈彦霖母亲何姵谊作结案陈词,唯她在当日未有出席,死因裁判官视她不作陈词。